「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
一、 活動宗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本署 ) 為喚起民眾對室內空氣品質之重視,提升公共場所管理者施行室內空品自主管理,特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標章將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 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 ),作為識別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成效之標章。
二、 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
明志科技大學/恆康工程顧問( 股 )公司
四、 參賽資格:
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為限,組團參加徵選。
( 一 )採團體組隊報名參加,每組團隊成員二至五人為原則。
1.高中: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含應屆入學或應屆畢業生
( 需自行指定一名年滿二十歲之成人為指導員 )。
2.大專校院: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含應屆入學或應屆畢業生。
( 二 )團隊成員不限於同一學校,且每位參加者僅限參加一隊。
未符合前項所述參加要件者不予接受報名,經查不符合資格將註銷其資格。
五、 設計要點:
( 一 )結合室內空氣品質應具有之「清新、乾淨」好空氣概念,且足以具體辨識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分級概念;「優良」及「普通」( 分級之 2 用語亦可由設計創作者自行發想 ),做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之識別標誌。 ( 二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可適用於場所張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 等與室內空品推廣活動相關之各類文宣及產品。
六、 作品規格及設計需求:
( 一 )電子圖稿設計:參選作品共須繳交 2 種標章( 未達 2 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 ),應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檔案應為 jpg 或 pdf 檔案格式( 文字請轉外框 ),解析度不得少於 300pixels/inch,並需考慮後續便於放大、縮小等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
( 二 )作品正反面均不得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簽名或標誌符號。
七、 報名及繳交資料:
( 一 )報名期間:109 年 9 月 15 日( 星期二 )上午 10 時至 109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四 )中午 12 時止。
( 二 )繳件資料:
參賽者應於指定時間內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執行單位報名參加,參賽者應自行登入活動線上網頁並檢具以下報名文件:
1.參賽作品著作權證明及授權同意書。
2.參賽作品設計說明
3.參賽作品圖稿設計作品( jpg 或 pdf 格式 )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 三 )本活動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頁詳閱參賽相關資料說明,並填寫基本資料及上傳作品、相關文件至本活動報名網站如下: https://iaq.epa.gov.tw/logovote/Default.aspx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行撥打活動小組專線:02-2762-1808#558 林小姐及#559 楊小姐洽詢。
八、獎項獎金(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
( 一 )第 1 名: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 二 )第 2 名:新台幣參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 三 )第 3 名: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 四 )佳作 5 名:新台幣貳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九、評審:
評選項目主題表達及創意占 50%、表現技巧占 30%、整體推廣應用占 20%( 如表一 )。
表一、評分標準表
評分項目 | 評分細項 |
主題表達及創意 50% | 1.表達內容與本徵選活動目的之主題表現與創新性( 30% )
2.創意內容詳實程度( 20% ) |
表現技巧 30% | 1.標識表現本主題之技巧( 15% )
2.標識色彩表現性( 15% ) |
整體推廣應用 20% | 標識整體推廣應用性( 20% ) |
評比 | 分 數 合 計 |
( 一 )評審日期
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作業。
( 二 )評審方式
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評審,邀請相關機關( 構 )、民間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分別組成評審團,擔任本徵選活動評審委員。
1.初審:參賽者及所提供作品須符合本活動規定,始進入評審階段。每位委員依其評分( 七十分以上 ),才具入圍決審資格。決審入圍作品數量,將以初審評審會議之決議為準。
2.決審:進入決審之參加團隊於現場發表,發表呈現方式不限,發表時間以十分鐘為原則,評定之總分,轉換成序位,依序位法排序。加總每位委員排序後,以總序位( 由低至高 )排列序位名次。如有同序位者,則以總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如總得分相同者,再以其獲得序位一之次數多者排序在前,依此類推。取前三名、佳作 5 名( 入圍作品件數不足或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名額得從缺 )。
( 三 )公布及頒獎
1.評選結果將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球資訊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官方臉書專頁」及本徵選活動網頁,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未獲獎者恕不通知及投稿稿件不退回。
2.俟成績公布後,擇期辦理頒獎表揚。
十、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 一 )得獎作品著作權( 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 )歸本署所有,本署將依商標法規定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證明標章註冊「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證明標章,以保障本署權利。
( 二 )本署( 即甲方 )及得獎者(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以得獎者為著作人,著作財產權讓與中華民國( 代表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本署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資料,本署將作為未來推動相關政策之參考。
( 三 )本徵選活動之各獎項,本署可視參賽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獲獎作品將作為本署未來推動相關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政策之參考,惟獲獎作品若經本署最後決定,非為自主管理標章最終版本標識,參選者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四 )乙方保證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甲方發現乙方有抄襲他人成果,或擅自行使著作人格權,乙方除應將甲方已撥付之獎金附加法定利息及獎狀,全部返還甲方外,並應賠償甲方之損害。
( 五 )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本署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 六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
( 七 )有任何疑問請洽聯絡單位:恆康工程顧問( 股 )公司( 電話:02-2762-1808#558 林小姐及#559 楊小姐 )。
( 八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主辦單位代扣 10%稅金,外籍人士持臺灣地區居留證者,代扣 20% 不同額度之稅金。。
( 九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獲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獲獎作品奬金,並由一位授權代表領取。 ( 十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比賽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本署得另行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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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 章」徵選活動為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環保署特辦理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 創意、易辨識的標章,本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 符合好空氣「清新」、「乾淨」的概念,將標章分為兩種 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未達兩種者不予 列入評審作品),如「優良」或「良」等,分級之2個用語 亦可由設計創作者自行發想。 報名時間:109年9月15日上午10時至10月15日中午12時 止。 參賽對象: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 為限,並以組團方式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 注意事項:完成的作品應於10月15日中午12時前至活動網站上傳 參賽作品、設計說明及著作證明授權同意書等相關資料完成報名。 ※ 詳細標章徵選活動內容請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 徵選活動」網頁( https://iaq.epa.gov.tw/logovote /Default.aspx ),亦可至環保署網站( http://www.epa. gov.tw/ )進行查詢。
-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一、環保署辦理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其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符合好空氣「清新」、「乾淨」的概念,將標章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如「優良」或「良」等,分級之2個用語亦可由設計創作者自行發想。 二、參賽對象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為限,並以組團方式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完成的作品應於10月15日中午12時前至活動網站上傳參賽作品、設計說明及著作證明授權同意書等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後續依程序辦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評審。 三、詳細標章徵選活動內容請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網頁( https://iaq.epa.gov.tw/logovote /Default.aspx )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11日環署空字第1091157558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該署特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本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符合好空氣「清新」、「乾淨」的概念,將標章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如「優良」或「良」等,分級之2個用語亦可由設計創作者自行發想。 二、活動說明如下: (一)報名時間:自109年9月15日上午10時至10月15日中午12時止。 (二)參加對象: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為限,並以組團方式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 (三)活動網址: https://iaq.epa.gov.tw/logovote/Default.aspx 三、檢附活動簡章與海報各1分。
-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一、 活動宗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本署 ) 為喚起民眾對室內空氣品質之重視,提升公共場所管理者施行室內空品自主管理,特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標章將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 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 ),作為識別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成效之標章。 二、 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 明志科技大學/恆康工程顧問( 股 )公司 https://tinyurl.com/y6eg3gnq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一、活動宗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 為喚起民眾對室內空氣品質之重視,提升公共場所管理者施行室內空品自主管理,特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標章將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作為識別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成效之標章。 二、參賽資格: 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為限,組團參加徵選。 (一)採團體組隊報名參加,每組團隊成員二至五人為原則。 高中: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含應屆入學或應屆畢業生(需自行指定一名年滿二十歲之成人為指導員)。 大專校院: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含應屆入學或應屆畢業生。 (二)團隊成員不限於同一學校,且每位參加者僅限參加一隊。 未符合前項所述參加要件者不予接受報名,經查不符合資格將註銷其資格。 報名期間及繳交資料: 報名期間:109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三、繳交資料: 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評審,邀請相關機關(構)、民間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分別組成評審團,擔任本徵選活動評審委員。 1.參賽作品著作權證明及授權同意書 2.參賽作品設計說明 3.參賽作品圖稿設計作品(jpg或pdf格式)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https://iaq.epa.gov.tw/logovote/JoinWay.aspx
-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請查照。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11日環署空字第1091157558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該署特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本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符合好空氣「清新」、「乾淨」的概念,將標章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如「優良」或「良」等,分級之2個用語亦可由設計創作者自行發想。 三、本活動報名自109年9月15日上午10時至10月15日中午12時止,參賽對象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為限,並以組團方式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完成的作品應於10月15日中午12時前至活動網站上傳參賽作品、設計說明及著作證明授權同意書等相關資料完成報名。 四、詳細標章徵選活動內容請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網頁( https://iaq.epa.gov.tw/logovote/Default.aspx ),亦可至該署網站( http://www.epa.gov.tw/ )進行查詢。 五、檢附徵選活動及海報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