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設治七十周年」新北市泰山客家文化季徵詩比賽

「泰山設治七十周年」新北市泰山客家文化季徵詩比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23

主辦單位: 泰山明志書院

主辦單位電話: 02-2908-9899分機4220(林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clin@mail.mcut.edu.tw

壹、主旨

為慶祝新北市泰山區設治70周年,特舉辦徵詩比賽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二、主辦單位:泰山明志書院

三、承辦單位:明志科技大學、新北市泰山文史協會

四、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新北市泰山巖、新北市泰山藝文協會

參、徵詩辦法

一、詩題:

「泰山設治七十周年」

二、詩體:

七律 ( 詩作須遵守古典詩格律 )

三、詩韻:

七陽

四、收件截止:

109年9月23日( 星期一 )17:00止。

五、得獎公告:

1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

六、頒獎時地:

1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10:00,假頂泰山巖文化交誼廳舉辦。

七、獎勵:

錄取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各4名以及佳作20名為原則,除致贈獎狀外,並對應各致贈新台幣伍仟元、參仟元、貳仟元以及壹仟元正之獎金。

八、投稿注意事項:

1.請在109年9月8日起,至109年9月23日( 含 )止,將報名表( 如附件一,亦可從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https://ge.mcut.edu.tw/?Lang=zh-tw 下載 )郵寄至電子信箱 tclin@mail.mcut.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新北市泰山客家文化季徵詩比賽稿件」。

2.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但承辦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三等親內親屬請勿投稿。

3.報名表請一律採WORD檔直式橫書方式,新細明體,內文字型13號字。

4.每人投稿以一首為限。

5.投稿後三日內,承辦單位會以電子信回復投稿者,若未收到回訊,請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02-2908-9899分機4220,林小姐 )。資料填寫不全、格式不符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另通知,逾期亦不受理補件。

6.凡抄襲、模仿、頂用他人作品,或以他人名義投稿,若經查明,一律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公布其姓名。

九、授權:

參加本項比賽的報名者,皆視為同意若作品獲獎,獲獎作品已授權主( 承 )辦單位可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利用、使用該獲獎作品,而不須因此額外支付任何費用。若不同意以上作法者,請勿報名。獲獎作者並無條件同意獲獎作品得刊登在2021年度財團法人新北市泰山巖( 即頂泰山巖 )農民曆上。

肆、評審

由主( 承 )辦單位敦聘專家學者兩人擔任評審。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議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評審結果將於109年10月7日公布於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https://ge.mcut.edu.tw/?Lang=zh-tw ),並通知所有獲獎者。

伍、頒獎

將於1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10:00,假頂泰山巖文化交誼廳舉行頒獎典禮,邀請全體獲獎者接受表揚。

陸、其他

1.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 承 )辦單位隨時修訂補充之,並公佈於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https://ge.mcut.edu.tw/?Lang=zh-tw )。

2.報名時如有任何問題,謹請來電洽詢02-2908-9899分機4220( 林小姐 )。

3.茲檢附〈泰山設治沿革〉( 附件二 ),謹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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