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三好」南華大學全國微電影競賽

「璀璨三好」南華大學全國微電影競賽

 總獎金: 23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01

一、活動宗旨:

為使星雲大師倡導的「三好運動」-做好事: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好話: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存好心:常懷祝福別人的好心;培養同理心、社會關懷,以及服務利他的精神,特舉辦「璀璨三好」全國微電影競賽,期透過年輕學子的獨特想法與手法,拍攝出三好的相關故事,進而激盪出我們對生命持續不斷的熱愛、想像與共鳴。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

南華大學

四、承辦單位:

南華大學學生事務處服務學習組

五、參賽資格:

(一)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參加,每組1至6人為限,如作品經發現有非團體人員參與者(例如:腳本、配音、拍攝、後製等委外),得取消資格。

六、微電影議題:

您對於日常生活中的人事物有特別敏感、特別有感觸嗎?或是對於生命,你具有他人沒有的觀察、領悟與理解?或是對於生命,你有許多感人肺腑、讓人歡喜讓人憂,足以激發人們對生命熱愛的好故事!南華大學學務處首度舉辦的微電影競賽開跑了。由參賽者自訂,惟主題內容須以「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為核心,藉以生活周遭的小經歷,製作分享來體悟「三好」意涵,並加以闡釋與展現其精神,培養學生創意、創新及創造力。

七、作品規格:

(一)限5~8分鐘:凡與三好相關主題之故事、觀察與闡述均可。除了現象的觀察,更歡迎以深度、多元角度凸顯三好運動議題,引領人們對生命的熱愛。
(二)檔案繳交格式為:

  1. 原始高畫質影片avi/ mov/ mpg檔案格式(請燒錄光碟)
  2. 200M以下的WMV或MP4格式(建議700K以上)影片檔案(請燒錄光碟)。

八、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星期五)止(依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頒獎典禮:2017年11月(含入圍影片觀賞與頒獎)(確切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詳見南華大學學務處最新消息公告網頁)。

九、宣傳方式:

行文教育部轉發各級學校、網路、海報等

十、拍攝時間:

公告日起拍攝之作品

十一、報名、繳件方式:

(一)參賽隊伍基本資料(附件一)
(二)參賽作品資料(附件二)

  1. 作者簡歷/關於團隊(一百字以內)
  2. 作品介紹(五百字以內)
  3. 個人照或團隊團照一張(每張檔案大小請介於1MB至2MB之間)
  4. 作品拍攝過程側拍照三張與圖說(每張檔案大小請介於1MB至2MB之間)
  5. 全體參賽學生學籍證明

(三)授權同意書及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三)
(四)競賽作品影音檔案:原始高畫質影片檔案以及200M以下的WMV或MP4格式(建議700K以上)影片檔案(請燒錄光碟)(檔名須有參賽者與主題名稱)
(五)照片原始檔:個人照或團隊團照、作品拍攝過程側拍。
(六)以上五項需寄交紙本、授權意向書(親簽)與光碟(含隊伍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資料表電子檔、影片、照片等電子檔)請於2017年9月1日(星期五)17時前郵寄或親自送達南華大學服務學習組(62249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信封上請註明「璀璨三好」全國微電影競賽字樣。
註:如得獎者之聯絡資料有誤或缺漏競賽作品檔案,造成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到得獎者或是作品電子檔在讀取過程有問題,將視同放棄得獎與參賽資格。

十二、聯絡方式:

南華大學服務學習組蔡瑩燕小姐
電話:05-2721001分機1253
E-mail:  elainetsai@nhu.edu.tw

十三、評審方式:

聘請校內外專業人士進行評審。

十四、評審標準:

主題內容(40%)、原創性(30%)、技術性(30%)
(一)主題內容包括「整體流暢度」、「切身性」、「觀點獨特性」、「真實」與「深度」。
(二)原創性包括「創新」、「共鳴」。
(三)技術性則包括「運鏡」、「情節」與「說故事」能力。

十五、錄取名額:

入圍:評選出10組入圍作品於2017年10月20日公布南華大學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
得獎:評選出5組【金牌一名、銀牌一名及銅牌獎三名】得獎作品於頒獎典禮上公佈。

十六、獎勵方式:

  • 第一名,1名:頒發獎座乙座與獎狀乙紙與獎金一萬元整
  • 第二名,1名:頒發獎座乙座與獎狀乙紙與獎金八千元整
  • 第三名,3名:頒發獎座乙座與獎狀乙紙與獎金五千元整

十七、作品說明:

(一)參賽作品必須是公告日起所拍攝;不得參加其他競賽之作品;如違反規定將取消資格。
(二)以攝影機拍攝符合三好主題之微電影:請以國台語發音,剪輯成5〜8分鐘內。長度超秒者將酌予扣分,超過10秒及以上者自動喪失參賽資格,不列入評分。
(三)微電影中請勿加入人名、校名或是學校LOGO,如違反規定將斟酌扣分。
(四)參加甄選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不予退回。
(五)報名表請務必詳細填寫,作品上亦需清楚標明作品資料。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六)影片格式:

  1. 原始高畫質影片檔案:像素至少720(W)×480(H)的avi/ mov/ mpg格式(請燒錄光碟)
  2. 200M以下的WMV或MP4格式(建議700K以上)影片檔案(請燒錄光碟)
  3.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企劃、拍攝與後製且未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不合前述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音樂素材:

  1. 音樂、影像及文字等: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
  2. 若使用受著作權規範的音樂素材,參賽者須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書,通知入圍後需與影片光碟一併提供主辦單位。
  3. 肖像:影音新聞報導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十八、著作權約定與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或粉絲頁上。
(二)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轉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璀璨三好」競賽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六)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主辦單位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內容如有觸法(例如: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八)得獎人同意自公佈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或複製。
(九)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CD、DVD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主辦單位為任何請求/主張。
(十)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十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原始檔案與底稿。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
(十三)所有獎金獎品如因會員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十四)所有獎(品)及獎座(狀);如因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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