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戲、畫經典」兒童戲曲寫生比賽
壹、宗旨:
為推展彰化縣兒童繪畫創作風氣,並鼓勵學生接觸傳統表演藝術,特辦理本寫生比賽,以促進傳統戲曲及藝術發展。
貳、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參、承辦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肆、合作夥伴:
員林廣寧樂善團、易購玩具批發
伍、參加對象:
凡設籍彰化縣或就讀彰化縣公、私立國小學生
陸、參賽辦法:
「看好戲-畫經典」比賽(採現場報名、現場創作,現場填寫報名表後,待畫畢後隨圖畫紙繳回)
(一)參賽組別:國小組(低、中、高)計三組
(二)比賽時間:108年11月9日(六)下午4:00至晚間9:00
(三)報名地點:員林市興賢書院
(四)作畫地點:員林市興賢書院
(五)報名方式:可事前於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bNRkaQsARu8i2QXp8),或現場報名,兩種報名方式皆需現場領取圖畫紙(現場報名者於下午3時30分開始受理報到,參賽者最晚需於當日7點前完成報名手續)
(六)畫作主題:以當日興賢書院所辦理傳統戲曲活動作為畫作主題,並依主題進行創作。
(七)畫具及畫紙:畫具自備,繪畫材料不拘,以平面繪畫為限。彰化縣文化局統一提供四開圖畫紙。
(八)比賽規則:
1.當日表演活動約於晚間9時結束,參賽者需於當日至演出場地服務台完成交件(報名表請務必同時繳回),逾時未交件者以棄權論。
2.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等情形,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3.圖畫紙背面為報名表,須書寫端正。若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任何記號者,取消參賽資格。
(九)公 佈:得獎名單公告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
柒、評 審:
由彰化縣文化局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定。
捌、獎 勵:
一、
(一)優勝:錄取各組各1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6,000元及文具百貨禮券6,000元。
(二)佳作:各組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1,500元及文具百貨禮券1,500元。
(三)入選:各組錄取6~10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500元及文具百貨禮券500元。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作品水準及件數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必要時後經評選委員同意,可增額錄取。
二、 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及「佳作」獎者,頒予指導獎狀乙紙;如同時指導多名學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玖、頒 獎:
得獎作品將另期公開表揚,頒發得獎獎項與獎金,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拾、附 則:
一、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授權彰化縣文化局後續編輯、建立數位化檔案或對外發表及販售、推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均不退件,原作者不得異議。
二、 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三、 本競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四、 除圖畫紙外,現場創作所需文具、美術用具、椅子等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大會不另提供。
五、 現場參加活動者,有機會獲得神秘精美小禮物,數量有限,送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