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麥啦!APP兌領獎超便利」租稅宣導活動
一、活動日期:
109年11月21日至12月6日
二、主( 承 )辦單位:
協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三、雲端轉轉樂
- 捐贈2張雲端發票( 發票金額限10元以上 )並正確回答稅務問題2題,即可玩遊戲1次,捐贈4張可玩2次,以此類推。
- 遊戲結果,若螢幕畫面停止於該圖案( 50元 )連成一線,即可獲得超商電子購物金1份。
- 中獎者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後,將立即取得超商電子購物金序號1組,並可至會員中心查詢。
- 獎品數量有限,抽完為止。
四、領獎設定加碼抽
-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截圖上傳【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登錄後螢幕畫面,並於【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資料,即可參加加碼抽。
- 上傳截圖畫面中的手機條碼必須與登入者( 參加者 )的手機條碼一致,否則將不具參賽資格,倘中獎者亦喪失中獎資格,獎品將不另行重抽。
- 中獎者將於活動結束後抽出,並公告本活動網站。
- 獎品:
五、中獎公告及領獎須知
中獎公告時間
- 雲端轉轉樂抽獎獎項:活動中進行拉霸,圖案( 50元 )連成一線即中獎,中獎人填完個人資料後即可取得購物金序號1組。
- 領獎設定加碼抽:
- 於活動結束後抽出中獎名單,預訂為109年12月8日公告於活動官網及本局「中區國稅局稅務e吉棒」FB粉絲專頁
- 依中獎者於本活動填寫之E-mail寄送中獎通知,請主動且密切留意中獎公告及E-mail信箱,領獎資料填寫不全或不確實以致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本活動網站相關資訊僅開放至109年12月31日止,逾期將無法查詢,請中獎者自行紀錄得獎之超商電子購物金序號,如因遺失獎項序號致無法兌換,承辦單位將不再補發。
六、領獎須知
- 領獎設定加碼抽之得獎者,請於109年12月15日前( 以郵戳為憑 )郵寄回填完整的領獎收據和相關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 ),且應依扣繳規定繳稅者須於指定期限內完成匯款( 須提供代扣稅金匯款證明 ),始可辦理兌獎作業,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亦不再遞補。
- 領獎設定加碼抽獎項,將以商品禮券或商品提貨券或實體商品掛號郵寄予得獎者,如欲現場領取者,請主動連絡本活動之承辦人,承辦單位不再電話連繫相關事宜,現場領取者,如獎項需依規定扣繳稅款者應現金繳付相關稅費後,始可辦理兌獎作業。
- 雲端轉轉樂獎項為電子禮券( 購物金 ),得獎者請自行紀錄得獎之電子購物金序號,並請於2021/4/30前依兌換方法兌換完成,逾期視為放棄兌換權利。
- 電子禮券兌換說明( 網址:https://www.ibon.com.tw/event/bonus/igif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