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時代太保,心幸福城市」攝影徵選比賽
一、活動宗旨:
太保市位於豐饒富庶的嘉南平原,東鄰蒼山,西鄰碧海,蘊有多樣的自然與人文風貌。為了充份展現太保之美,讓人們更認識親近太保,特舉辦「2015新時代太保,心幸福城市」攝影作品徵選比賽,並期望藉由各位美學觀察家的雙眼,發現太保獨有的魅力與特色,讓太保躍入人心!
二、主辦單位: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三、指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
四、參賽題材:
於太保市境內之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產業文化、交通建設等題材可供主辦單位推展本市觀光發展,吸引觀光人潮之作品均可(限定102年1月以後拍攝)。
五、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未滿20歲需有監護人同意簽章)
六、作品規格:
沖印8×12英吋之彩色照片光面相紙規格,連作不收。參賽作品不得經電腦合成、格放及後製,且擁有完全著作權,參賽作品需連同數位檔光碟(JPG或TIFF檔)一起交件(照片原始檔需達1000萬畫素),如規格不符,該作品逕由主辦單位取消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收件日期:
104年9月15日起至104年10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方式:
以郵件或親自送達方式收件,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2015新時代太保,心幸福城市攝影比賽」字樣,作品電子檔光碟請註明姓名。
九、收件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十、評 審:
實體相片與作品描述均視為審查內容,將由本所遴聘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委員名單於公告得獎者時,一併公布之。
十一、錄取名額及獎項:
- 第一名獎1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張。
- 第二名獎2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張。
- 第三名獎3名,獎金伍千元,獎狀乙張。
- 優選獎 10名,各得獎金貳仟元,獎狀乙張。
- 佳作獎 30名,各得獎金壹仟元,獎狀乙張。
-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精美禮品乙份。
獎金依法需申報所得,並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二、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104年11月中旬於嘉義縣太保市公所網站上公佈(http://taibao.cyhg.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三、頒獎地點及時間:
太保市公所三樓,預計於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時至12時 。
十四、參賽規則:
- 參賽照片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審後如被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參賽作品如有侵犯他人權利概由參賽者負責。
- 參賽者應先詳填本簡章所附之攝影比賽參加表後,再貼於參賽照片背面,有多件作品參賽者請分別黏貼,未詳填黏貼報名表者,該作品主辦單位將不列入評審。
-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賽。
-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電子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刊登、製作、廣告、宣傳及刊印等無限次數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
-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第一、二、三名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不得重覆。
- 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五、洽詢方式: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週一至週五 AM8:00至PM5:00 (05)3711106#212 林小姐
相關連結:
- 「2015新時代太保,心幸福城市」攝影徵選比賽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