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秋日野趣~絲情畫意攝中埔」攝影比賽
一、宗旨:
為辦理「2015秋日野趣~絲情畫意攝中埔」農村再生活化及體驗活動,以捕捉中埔產業之美及農村人文景觀風情,並推廣營造本鄉成為環境友善、適宜停留遊賞之休閒鄉鎮,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二、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嘉義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
中埔鄉農會
四、 協辦單位:
嘉義縣攝影協會
五、 拍攝主題:
以拍攝中埔鄉產業生態、休閒景點及農村人文景觀為主。
六、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七、 收件地點時間:
作品請於104年10月16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下列地點:
中埔鄉農會推廣部 收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中正路75號
TEL:05-2532201分機702~706
八、 作品攝影時間:
104年9月1日起至104年10月16日止。
九、 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參賽作品10張以下,限沖放6×8英吋光面相紙規格。參賽作品不得冒充、裝裱、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
十、 評審日期地點:
104年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於農會本會四樓會議室
十一、得獎通知:
主辦單位於評審結果揭曉後即以電話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中埔鄉農會網站。
十二、頒獎日期地點:
配合「2015秋日野趣~絲情畫意攝中埔」農村再生活化及體驗活動,104年10月31日於本活動主會場(嘉義市親水公園)頒獎。
十三、獎勵辦法:
佳作以上每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覆。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壹萬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肆仟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貳仟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 佳作十名:各得獎金壹仟元及獎狀乙紙。
- 入選三十名:各得獎金伍佰元及獎狀乙紙。
十四、附則
※得獎作品均須繳交數位圖檔審核,繳交數位圖檔時,每張尺寸解析度需為4200×3200以上,否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唯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所拍攝,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得獎人得獎作品之底片或原始檔案之權利。
※參加本攝影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參賽作品須2015年活動期間內拍攝,舊照片及不存在之照片不得參加,違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遞補,並追繳已領之獎金、獎牌、獎狀、獎品。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或未入選,均不予退件。
※參加作品如遇郵遞途中不可抗拒之意外,主辦單位恕難負責,敬請參賽者自行包裝妥當。
via : 「2015秋日野趣~絲情畫意攝中埔」攝影比賽 (簡章 報名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