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攝影比賽

「2017年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攝影比賽

 總獎金: 43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8-15

主辦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349-4121(黃小姐)

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攝影比賽簡章

壹、舉辦目的:

為培養國人文化創意及重視藝術欣賞,鼓勵熱愛攝影者發揮創意,將視覺感動透過光影的藝術,呈現令人驚豔的臺灣自然與人文樣貌,讓生活中的片刻轉化為藝術之美,將臺灣獨特的力與美與更多人分享,見證台灣生命力。

貳、主辦單位:

臺灣銀行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 20 歲以上(民國【以下同】86 年 7 月 1 日以前出生)之愛好攝影者均可參加。

二、每一參賽者應送 3 張攝影作品參賽,作品之間應具關聯性、故事性或主題性,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原創攝影作品,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且未公開發表。

肆、創作主題:

「台灣生命力」
需以「人」為元素,呈現出臺灣豐沛飽足之人文精神及感動人心的作品。臺灣歷經傳承與創新,於新舊交疊的生命中創造當今鮮活的生活經驗與富饒的文化,藉由生活中真、善、美的故事,見證臺灣旺盛的豐富面向,包含日常生活、慶典、教育、親情、百工、民俗、體育、休閒…等,不得有違公序良俗。(送件作品每張須附上 50 字以內創作說明)

伍、作品規格:

一、參賽攝影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拍攝 1000 萬畫素以上,須拍攝 RAW 檔,不得插點擴檔,並保留數位作品之原始檔案 EXIF 中繼資料(相機資訊)備查。

二、請沖洗列印輸出 8×10 吋(影像全出留白邊,影像長邊不得少於 8 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

三、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合法攝影作品。作品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銳利度、色彩飽和度,並可局部加減光、局部色偏修正; 但不得抄襲、重製、拷貝、重曝、疊片、改造、格放或合成(包括以電腦軟體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亦不得裝裱框。

四、拍攝時間:參賽攝影作品拍攝期間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6 年 8 月 15 日止。

陸、獎項: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稅額。

一、第 1 名「卓越獎」:1 名,奬金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二、第 2 名「傑出獎」:1 名,奬金新臺幣 8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三、第 3 名「優質獎」:1 名,奬金新臺幣 5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四、「優選」:20 名,每名奬金新臺幣 1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五、共計 23 個獎項,每一參賽者限得一獎項,經公布得獎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評審委員得視參賽攝影作品多寡及水準,酌增減錄取「優選」名額,其獎金、獎狀之頒發及相關權利義務皆比照之。

六、如無適當作品,上開各獎項均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柒、參賽方式:

一、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0 號臺灣銀行企劃部。

三、送件方式:郵寄或親送,參賽封套上請註明「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

(一)郵寄:以掛號郵寄方式為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

(二)親送:請於截止日前上班時間 9:00-17:00 送至收件地址;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收件。

(三)參賽攝影作品請自行包裝完妥,若因寄(遞)送過程損壞、遺失,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損害,主辦單位恕不受理報名,亦不負賠償之責。

四、初審參賽資料: 參賽者須繳交下列項目參賽資料表件,缺件者一概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一)書面資料:

  1. 附表一「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攝影比賽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並於「參賽著作權人(立書人)簽名」處親簽,確保參賽資格。
  2. 附表二「臺灣銀行履行個人資料告知義務書」:請於「立同意書人」處親簽。
  3. 附表三「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參賽攝影作品被攝入者如屬清晰可辨識,應擁有肖像權,為保障參賽者與該被攝入者之權益,參賽者需事先取得參賽攝影作品被攝入者之同意,並附上填寫完整之「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被攝入者為非完全行為能力人(未滿 20 歲、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須由法定代理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每張參賽攝影作品須單獨填寫肖像權同意書,若未取得使用同意書,主辦單位依本簡章捌、三之說明辦理。
  4. 附表四「參賽攝影作品資料表」:
    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參賽攝影作品 1、作品 2、作品 3 之照片(沖洗列印輸出規格,請依本簡章伍、二辦理),背面右上角均應黏貼「參賽攝影作品資料表」,並請詳填各項資料。

(二)數位檔案光碟:

  1. 每張參賽攝影作品檔案大小應為 10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或 TIFF 檔案。每張參賽攝影作品數位檔案名稱為:「作者真實姓名-作品名稱(1、2、3).檔案類型」,3 張參賽攝影作品名稱後請分別依序號 1、2、3 列示儲存。
  2. 附表一「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攝影比賽報名表」、附表二「臺灣銀行履行個人資料告知義務書」與附表三「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攝影作品被攝入者如屬清晰可辨識應附上)等相關表件WORD 電子檔案。
  3. 請燒錄前述 1 及 2 相關資料檔案於光碟片內,並於光碟片上方黏貼「參賽攝影作品資料表」。

(三)參賽報名信封內應包括參賽攝影作品照片、參賽資料表件(附表一~三)及數位檔案光碟,未備齊參賽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參賽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資料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五、入圍:
(一)初審通過即為入圍,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入圍參賽者,該參賽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全部參賽攝影作品 1、作品 2、作品 3 之「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 或 JPG)」,並依簡章柒、四、(二)、1 之說明檔名儲存方式,將兩種數位檔案燒錄於光碟片內,且黏貼「參賽攝影作品資料表」於光碟片上方。

(二)參賽者於送交上開說明之參賽攝影作品數位檔案時,應檢附本人親簽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將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行使一切著作財產權。依簡章柒、二~三之說明方式送至臺灣銀行企劃部(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0 號)。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或未檢附同意書者,視同不符參賽簡章規定不予受理,並取消入圍資格。

(三)參賽者親送入圍參賽攝影作品數位檔案資料時,由主辦單位掣據簽收;以郵寄寄交者,主辦單位不另掣據,以郵寄單據為憑。

捌、參賽規範:

一、參賽攝影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

二、「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等個人之社群網站貼圖。

三、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肖像權。如有資料不實、不符參賽資格、違反本簡章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似情事,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狀予以收回,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對外公告,且三年內不得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任何比賽。倘因此發生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攝影作品圖示等。參賽者對本賽事之審查方式、作品陳列及展覽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五、前 3 名(「卓越獎」、「傑出獎」、「優質獎」)及「優選」者(以下統稱得獎者)之參賽攝影作品經評審委員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及展覽者,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主辦單位不須另支付報酬。

六、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主辦單位得在臺灣銀行網站 http://www.bot.com.tw首頁業務公告欄公告修正之,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玖、活動時程:

註:
①活動時間如有更動,將即時於臺灣銀行網站公告。
②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臺灣銀行企劃部 02-23494121 黃小姐。

拾、展覽及收藏:

一、展覽:

(一)入圍參賽者之作品獲評審委員遴選展出時,主辦單位得予規劃非營利性展出,以增加其作品之曝光度,惟主辦單位不支付報酬,但另頒發感謝獎狀乙紙予該入圍參賽者,以資感謝。

(二)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展期自參賽作品評審公告日起最長一年為限。

二、收藏:

得獎者之作品經評審委員遴選 1 張歸主辦單位收藏,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

拾壹、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拾貳、頒獎事宜:

主辦單位將在臺灣銀行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得獎者,擇期舉辦頒獎及展覽活動,相關領獎事宜將另行個別通知。

拾參、退件:

一、入圍之參賽作品原則依簡章玖、活動時程分二階段辦理退件(惟主辦單位得視情形退件):

(一)未獲評審委員遴選供展出之入圍作品,入圍參賽者得於公告期間申請退件(第一階段退件申請)。

(二)獲評審委員遴選展出之入圍作品經展覽完畢(展覽期間參賽者不得申請退件),主辦單位將個別通知申請退件(第二階段退件申請)。

(三)得申請退回的資料如下:

  1. 「2017 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台灣生命力』攝影比賽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 參賽攝影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 或 JPG)」光碟。

二、 入圍參賽者申請退件時須檢具退件申請書,親自或自行洽請物流公司於退件期間內至主辦單位(臺灣銀行企劃部)取回,運送責任及運費由參賽者負責(若寄送或參賽過程中發生毀損或滅失,主辦單位不負責),逾期未申請辦理退件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得逕行處理,入圍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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