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遇見愛』微電影徵選比賽

『生命遇見愛』微電影徵選比賽

 總獎金: 14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17-06-15 ~ 2017-07-21

緣起
繁忙的社會大眾對於教理深奧、經典浩繁的佛法有些距離 ,希望讓大家發揮創 意,透過大眾藝術來傳遞生老病死的喜怒哀樂 ,與禪修對一切眾生的超生命教育 意義,增添弘揚佛法的活潑性 ,故採取近年大眾普遍喜愛的「微電影」型式 ,舉 辦微電影比賽 ,讓一般社會大眾及青年學子利用課餘時間及閒暇之餘 ,邀集同儕, 共蒐集相關生命議題 ,進行創意發想 ,將它拍攝成微電影參賽 ,藉由創作的因緣 ,能更進一步瞭解生命與禪修的意義 ,體認禪修是符合科學、哲學、心理學等 當代思潮的思想能量 ,歷萬古而長新 ,且富涵「自覺覺他」、「慈悲博愛」的特性。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台灣藝術電視台

二、協辦單位:
釋迦牟尼佛救世基金會、世界領袖教育基金會

活動名稱
『生命遇見愛』微電影徵選比賽

預定活動時程
一、公佈比賽活動:
2017 年 6 月 1 日

二、初審:
(一)收件期間:2017 年 6 月 15 日 起至 7 月 21 日止(郵戳為憑)
(二)初審期間:2017 年 7 月 24 日 至 7 月 31 日

三 、決審投票:
(一)投票評審期間:2017 年 8 月 5 日 至 8 月 27 日 (二)公告投票結果時間:2017 年 9 月 1 日 (三)領獎日期:公告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逾期無效)

參加對象
年滿 15 歲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及一般社會大眾。 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

活動內容
一 、影片主題:『生命遇見愛』

萬物皆有生命,世間充滿愛,是愛孕育生命?還是生命成長愛?當生命遇見愛, 會是什麼樣的情況?不論生老病死、宇宙萬物間的喜怒哀樂,不管是激情或感動, 歡迎您用劇情、記錄、專題、KUSO、動畫……等各種方式來呈現「生命遇見愛」。

*參賽影片必須符合主題,作為評分依據。

二 、比賽分組:

(一)微電影組:影片長度在 8 分鐘到 15 分鐘。不限任何呈現方式之 16:9 格式影 片。

(二)短片組:影片長度在 1 分鐘到 5 分鐘。不限任何呈現方式之 16:9 格式影片。 三 、作品規格

(一)拍攝工具: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專業攝影機、DV、V8、Hi8、具錄影功 能之數位相機、手機等)。

(三)影片格式:參賽作品像素必須高於 1280×720,影片格式為 MPEG4、MOV、AVI 檔。

(四)影片字幕:影片若有效果字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 請一律用繁體中文。 四 、比賽公佈與評審結果公告之處

台灣藝術台 facebook 粉絲專頁

www.facebook.com/tacttvfan

五 、報名方式

1.請先至台灣藝術台 facebook 粉絲專頁瞭解本活動 。

2.於規定之報名期間 ,將報名資料及影片光碟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為憑) 至台灣藝術台節目部收(地址:11493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407 巷 20 弄 7 號 1 樓 TEL:886-2-5551-0566)。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生命遇見愛微電影比賽」字 樣 ,並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 ,提交之資料恕不退件 。

3.需郵寄之報名資料 :

A. 比賽報名表一份正本(附件一)

B. 著作財產權移轉同意書正本(附件二)

C. 作品光碟片 DVD 一式二份。光碟內容需包含參賽影片及 4 份附件資料 PDF 檔案 ,並在光碟上註明:報名組別、作品名稱、提交日期(西元年月日)、創作 者姓名。每張 DVD 光碟內只能收錄一份參賽影片 。

六、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

  1. 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 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3. 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進入評選作業。

(二)初選方式:

邀請 5~6 位專業編導、製作人(製片)、剪接師以及生命教育專家來擔任初選評審, 評審與參賽者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者應採取迴避原則,不得擔任競賽評審。 微電影組與短片組各評選出 8~12 部作品入選進行決賽,參賽作品若未達主辦單

位標準或參賽影片數量不足,入選數量將加以調整。

【評分原則及比重】

  1. 創意獨特 (原創性、結合創新性)——30%
  2. 切合主題 (明確主題、主題關聯性)——30%
  3. 傳達能力 (易理解性、易引起共鳴性)——20%
  4. 創作技巧 (美術設計、音樂音效搭配、文字字幕、完整程度)——20%

(三)決選方式:

活動作品通過初審後,作品將上傳 YOUTUBE,並開設投票專頁,於台灣藝術台

Facebook 粉絲頁按讚投票進行決審,各組選出投票數最高的前三名。

七、比賽獎項:

總獎金 130,000 元整,參加決選投票之粉絲團會員以抽獎方式贈送獎品。 共有下列獎項:

◎微電影組:

冠軍 50,000 元 ,獎狀乙紙。 亞軍 30,000 元 ,獎狀乙紙。 季軍 20,000 元 ,獎狀乙紙。

◎短片組:

票數最高的三名優勝,不分排名,各得 10,000 元 ,獎狀乙紙。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 10,000 元 ,獎狀乙紙。

◎投票抽獎:共有 IPHONE 7 手機、掃地機器人、APPLE WATCH、3D 平板電腦…

等多項大獎。(投票者必須分享及按贊本活動之 Facebook 粉絲團才能抽獎)

八、比賽規則

(一)參賽者不限個人或團體報名 。每一參賽者(團體)投稿件數不限 , 唯同一組別 僅能入圍一件作品進入決審 ,如以他人名義分別投稿入圍者 ,將予以取消參賽資 格並追回獎項。

(二)同一作品請勿重複投稿 ,即勿以同一作品修改分投微電影組和短片組。

(三)如果主辦單位無法讀取作品 ,請參賽者於報名期間內補寄備份作品 ,逾期以

棄權論 。

(四)未符合報名規定與活動辦法者 ,不另行通知與退件。參賽作品一經遞交 ,不得 更換所遞交之版本 ,以示公允。惟必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 ,參賽作品概不退 還 ,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五)參賽作品必須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六)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 (七)作品必須為報名參賽者自行創作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

作或權利時 ,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 ,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

權利人之授權文件 ,並於報名期間提供影印本給主辦單位。請勿使用有侵權之嫌 的圖檔 ,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 ,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 不另行通知 。

(八)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 ,禁止侵害他 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 ,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 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不另行通知。

(九)入圍決賽的作品 ,如果經發現以軟體或人為灌票 ,增加不實的投票按讚次數 ,

該作品將不予計分並喪失參賽資格。

(十)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 (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 ,並經查明屬實者 , 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或贈品外 ,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 加者自行負責 ,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 ,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取消 資格後得獎名次與獎項 ,由下一位依序遞補。

(十一)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 ,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 播送及公開上映報名參賽之作品 ,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參賽者應與主辦單位簽訂 著作財產權移轉同意書(附件 2)。

(十二)獲獎者必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 ,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 ,逾期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十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l,000 元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 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 ;若贈 品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需另繳納 l0%稅額 。

(十四)得獎者聯絡資料有誤 ,無法連絡到報名者、得獎者或無法寄送獎項者 ,視同

放棄報名與得獎資格。

(十五)凡報名參賽者 ,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主辦單位具有隨時修改本活動規定 之權利 ,但需將修正後之規則 ,公告於本活動網頁。

(十六)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期或暫停本活動。

(十七)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者 ,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不另行通知 。如有未盡事宜 ,

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並修正之。

九、作品推廣

獲獎影片須無償搭配本台所執行中之徵選相關宣導活動 ,除了在本台電視頻道 以及網路一、二台播出外,亦會在公開場所及上傳影音平臺、社群媒體宣導播放 , 讓「生命遇見愛」微電影的得獎作品發揮更大的曝光率。

相關連結:

台藝「生命遇見愛」微電影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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