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轉瞬】第五屆鴻梅新人獎徵選

【流光轉瞬】第五屆鴻梅新人獎徵選

 總獎金: 75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17-09-01 ~ 2017-09-30

創作者的才華,像似一塊瑰麗珍寶,原本埋藏地底深具潛力的原石,須以時間、耐心和毅力加以挖掘打磨,始能在適當的時機,綻放令人屏息的光芒。創作新秀積累數年、轉瞬乍現的光與熱,往往蘊含著動人心弦的巨大能量,那便是自許為尋寶者的鴻梅新人獎,一直在尋找、等待的珍貴寶藏。

一、宗    旨:

(一)西畫創作組:鼓勵具藝術潛能及創作熱情之青年激發創作動能、揮灑藝術才華、一圓創作夢想。
(二)藝術評論組:鼓勵西畫藝術評論書寫,提升青年評論者論述能力,藉由深入剖析本基金會扶植之璞玉新秀畫家創作,期使創作與評論能量相互激盪出璀燦火花。

二、指導單位: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新竹市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89年次)至35歲(72年次)之西畫藝術創作者或藝術評論者。西畫創作類申請人需未與任何畫廊有任何形式之合約。

五、申請類別:

(一)西畫創作。
(二)藝術評論:以第四屆鴻梅新人獎創作組5位得獎者(張庭甄、蔡鎮澤、范思琪、張如安、陳柏源)之創作作品為評論對象。

六、辦法:

(一)西畫創作

  1. 經本會評選具藝術才能及創作熱情,符合本會獎勵精神者5名,為第五屆鴻梅新人獎得主。提供每人每年新台幣15萬元做為藝術創作基金。
    前項名額保留1名予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之「璞玉發光-2017年藝術行銷活動」西畫類大專社會組優選得獎者。但應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薦送,依本徵選簡章規定參加複審。
  2. 前項創作基金於7月、12月分2次撥付,獲獎勵者應於6月30日及12月15日前分別提出期中及期末創作成果(附藝術服務報告),若未於期限內提出創作成果及完成藝術服務6小時,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撥款。
  3. 獲獎勵滿1年後,應提供7件作品參與2019鴻梅新人獎展覽(至少3件作品係為獲本獎助期間之創作)

(二)藝術評論

  1. 經本會評選入選之藝術評論者,提供每篇3萬6仟元獎金。
  2. 前項創作基金於6月、12月分2次撥付,獲獎勵者應於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寫作計畫送本會辦理期中審查,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6,000至10,000字藝術評論(附被評論對象作品),並通過本會複審後撥付第一期款項20,000元。
    第二期款項16,000於完成藝術服務6小時(附藝術服務報告),並通過本會審查後撥付。
    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藝術評論及藝術服務6小時,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撥款。
  3. 前款通過複審之藝術評論,應提供參加本會辦理2018鴻梅新人獎聯展,並於本會辦理之鴻梅新人獎藝術評論研討會中發表。

(三)藝術見學之旅
基金會規劃國內外藝術見學活動,邀請歷屆得獎者自由參加,期望經由實地探訪及與當地藝術家對談,更能深入認識各地藝術環境並豐富藝術創作內涵。

(四)得獎人服務學習計畫

  1. 服務學習內容
    鴻梅新人獎得主依下列3種選擇適合者,提出執行方案(如繪畫教學、文章導讀、藝術課輔、畫展導覽…等),送本基金會核定後執行之。創作組於期中報告提出、藝評組於工作坊提出。

    • (1)配合本基金會社區友好計畫,提出社區服務方案。
    • (2)由本會所指定之社福單位中擇一,提出社福服務方案。
    • (3)得獎者自行提案。
  2. 服務學習時間
    鴻梅新人獎得主須於2018年12月15前完成藝術服務六小時。

七、收(退)件及評審方式:

(一)西畫創作

  1. 1、初審及收件:
    • (1)送件時間: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2)收件地點及注意事項:請填妥初審報名表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掛號寄至300新竹市北區愛文街26巷14-3號「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收。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4)光碟資料內應含:
      1. 報名表(DOCX或DOC檔案)
      2. 最近三年內3件作品之電子檔(請用JPG格式存檔,檔案不超過1MB),作品電子檔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 (5)參展或得獎等重要活動簡歷或其他有助於評審之文件。
    • (6)2017年10月15日,於本會網站(http://grandview.org.tw/)公佈初審通過名單,並另行發函通知複審送件相關事宜。
  2. 2、複審:
    1. (1)送件時間:2017年10月20日至31日止。
    2. (2)送件內容:
      1. 通過初審之原光碟參選實體作品2件,
      2. 2018年度創作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文字不得超過2000字。
        內容應包含2018年創作計畫、15萬元創作基金之概算、該2件送審實體作品之創作理念。
      3. 送件地址及複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 3、退件:
    • (1)自2017年11月27日至3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12時至13時午休);地點為新竹市北區愛文街26巷14-3號「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
    • (2)退件作品請務必於通知時間內取回,逾期未領回者,本會不負保管責任。

(二)藝術評論:

評審:

  • (1)自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填妥初審報名表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掛號寄300新竹市北區愛文街26巷14-3號「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收。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 (2)過去曾發表或未發表之藝術評論或相關文章3篇備審,每篇不超過6000字。
  •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4)經評審選出5名入選者,為第五屆鴻梅新人獎藝評類得獎者,受本會委託,對第四屆鴻梅新人獎創作類得主之藝術創作,書寫6000至10000字之藝術評論。

八、注意事項:

(一)由本會聘請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及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本會對參加聯展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含網路)、出版、製作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事項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給付稿酬。
(三)提出之作品或文件若有抄襲他人作品、造假、不實或違反簡章規定情事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會得逕行取消參選或錄取資格並公佈之,已發給之創作基金予以追回。
(四)凡送件參加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九、簡章及各表單

可於本會網站(http://grandview.org.tw/)下載使用,洽詢電話:03-5278253林小姐。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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