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8年客家語閱讀推廣計畫.客語口說藝術比賽
南投縣。108年客家語閱讀推廣計畫.客語口說藝術比賽 簡章
一、 目的:
透過客語口說藝術的表演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豐富之內涵。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認同。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美。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圖書館
(二)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 協辦單位:埔里鎮立圖書館
三、 辦理時間:
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13時30分四、參加對象:南投縣各國民小學,各校不限隊數(可混齡)參加五、辦理地點:埔里鎮立圖書館1樓王灝紀念書房
六、 參加方式:
客語口說藝術(每隊5人為限):表演內容包括朗讀、說故事、講笑話、打嘴鼓、單(雙)口相聲、棚頭及揣令子等,節目單獨或串聯設計均可。
七、 報名方式:
填具報名表親送或寄至埔里鎮立圖書館(埔里鎮六合路178號)陳小姐,連絡電話:(049)2984144轉65;傳真:(049)2986727,報名截止日:108年10月23日11月30日。
八、 評審方式:
(一) 委員遴聘原則:
(1) 熟稔客語並具客語薪傳師資格,或在社會上具有聲望、地位之人士。
(2) 能秉持公平、公正之精神。
(二) 評審配分:
內容30﹪、客語發音30﹪、說唱技巧30﹪、儀態10﹪,總分100分。
(三) 評分計算方式:
評審委員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總分數合計值最高者為名次第一名。
(四) 表演時間:
以6-8分鐘為原則,10分鐘為上限。
(五) 獎項及名額:
獎項 | 第1名 (1名) |
第2名 (1名) |
第3名 (1名) |
第4名 (1名) |
獎金(禮券) | 8,000 | 5,000 | 3,000 | 2,000 |
參加獎(禮品) | 未獲獎人員 |
(六) 比賽結束後,立即公布成績及得獎隊伍名次
並請評審委員當場講評,比賽成績揭曉後,由承辦單位直接將獎狀套印學校名稱當場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