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海報設計比賽
一、計畫依據: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109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標:
辦理以『慈孝』為主題之教育活動(不限母親),強調尊親孝道觀念,透過海報創作喚起全縣各國中小學學生在溫馨的五月能懷著感恩的心情,省思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並共同維繫全家的情感。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黎明國小
四、活動對象:
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及國小在學學生。
五、組別:
海報設計比賽分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小中年級組三組。【每件作品限最多1人創作,指導老師得由一人擔任】
六、比賽內容:
1.以對開美術用紙自由創作,主題自訂。
2.評分標準:主題架構佔60%、創意佔40%。
七、活動方式:
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比賽決選件數為:
(一)國中組:每校至多3件作品。
(二)國小中年級組:每校1件作品。
(三) 國小高年級組:每校1件作品。
八、收件截止日期:
自109年4月13日(星期一)至1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4點以前。
(一)決選作品請寄至或逕送達黎明國小教導處。
(二)比賽作品背面均需黏貼本次比賽之報名表(如附件)。
九、評審時間:
預定109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 )辦理評審(評審人員請承辦學校遴聘之)。
十、獎勵方式:
海報設計比賽經評定後錄取之得獎作品,依下列標準發給獎勵:
1. 第1名(國中、國小高年級及國小中年級各組錄取1名,共3人):學生獎狀乙紙,禮卷5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2. 第2名(國中組1名、國小高年組、國小中年級組各2名,共5人):獎狀乙紙,禮卷4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3. 第3名(國中組1名、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各3名,共7人):獎狀乙紙,禮卷3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4. 佳作(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各5名,共15人;得依作品參賽件數及水準調整各組別獲獎名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1人獎狀乙紙】。(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5. 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1位學生參賽為原則,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以最高獎項為準。
十一、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嘉義縣教育網路網站,並於109年○月○日(星期○) 慈孝家庭季-吾愛吾家系列活動舉行頒獎典禮,本府得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情況,決定是否公開頒獎。
十二、所有入選之作品其著作權歸屬嘉義縣政府所有,俾供編印及宣導使用;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
十三、經費概算表
附表4-3、教育部補助○○縣(市)政府(教育局)
十三、附則:
(一)辦理本項比賽活動完畢後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準則辦理敘獎。
(二)參與評審及本活動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
(三)本活動最新訊息一併公佈於嘉義縣教育網路網站,請自行參閱。
十四、本計畫簽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相關競賽:
- 110年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數位攝影比賽110年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數位攝影比賽 交件期限:自110年4月12日起至109年4月16日止,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 第1名(國中、小各組錄取1名):核發學生獎狀乙紙、禮券3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活動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及國小在學學生。
- 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數位攝影比賽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數位攝影比賽 數位攝影相片及小品文:以『慈孝』為主題之家庭教育活動(母親、父親或祖父母…等均可),強調慈孝觀念,透過數位攝影捕捉家人互動的情形,喚起全縣各國中小學學生在溫馨的五月能懷著感恩的心情,省思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並共同維繫全家人的情感。交件期限:109年5月6日止。
- 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海報設計比賽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海報設計比賽 活動目標: 辦理以『慈孝』為主題之教育活動(不限母親),強調尊親孝道觀念,透過海報創作喚起全縣各國中小學學生在溫馨的五月能懷著感恩的心情,省思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並共同維繫全家的情感。 收件截止日期:10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4點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