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8年海洋詩徵選計畫

嘉義縣。108年海洋詩徵選計畫

 總獎金: 90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1-08

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5-362-1839分機108、05-362-1839分機139

主辦單位Email:shps@mail.cyc.edu.tw

壹、緣起

聯合國於2008年第63屆聯合國大會議定,自 2009年起,每年 6月 8日為「世界海洋日」,並呼籲世界各國共同關心海洋與氣候變遷的重要性,許一個讓後代子孫擁有健康海洋、美麗地球的未來。

為持續響應「世界海洋日」之理念,教育部自 104年起,結合「世界海洋日」,將當週定為「海洋教育週」,並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規劃,各級學校配合於此週強化辦理海洋教育之相關活動,以擴大師生對海洋教育之參與,期喚起大眾之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

本縣配合教育部海洋教育中心活動,於108學年度辦理「海洋教育週」活動,並以提升本縣親師生海洋科學素養為前提,規劃辦理海洋文學「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將海洋教育與文藝創作結合,鼓勵本縣中小學辦理海洋教育融入教學設計,請教師們透過教學歷程指引學生進行海洋詩創作,並實際運用於教學中實施。

期待透過海洋文學引導教學活動,觸發個體心靈感動,並進而形成對海洋保護的態度價值觀,並落實與生活之連結,俾擴大海洋教育之推動效益。

貳、目標

一、 結合世界海洋日,於學校課程或相關活動中, 加強融入海洋教育。

二、 增進學校師生之海洋素養與海洋相關基本知能。

三、 喚起學校師生知海、愛海、親海之意識,並以實際行動守護海洋、關懷地球。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祥和國小(嘉義縣海洋教育中心)

肆、實施期程

一、以海洋教育五個主軸之一的「海洋文化」做為主題,其範疇包括海洋歷史、海洋文學、海洋藝術、海洋民俗信仰與祭典等內涵。

二、全國徵選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社會共五組。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經縣內初選審查作業後,依投寄規定寄送至主辦單位進行複審及決審;而大專組及社組則個人自行參賽(細部內容如徵選組別與參賽方式)。

三、縣內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1.分組: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2.收件:自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起至108年11月8日(星期五)止。

3.將海洋詩作品寄到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小(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李主任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四、鼓勵各校辦理「海洋教育週」活動,並於108年9月1日(星期四)至10月31日(星期日)辦理海洋教育創作詩之校內初賽作業。

伍、徵選組別與參賽方式:

一、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1. 每校提送之參賽作品,請24班學校規模至少1件作品至多3件;12班至少繳交1件至多2件;6班學校鼓勵參加,至多2件;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2. 國中組、高中組每校至多3件。

每人僅限擇一組參賽,並投稿 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3. 由各校教師指導學生依據徵稿主題進行新詩創作。

4. 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教師可帶領參賽者實際從事海洋相關活動,藉此獲得創作靈感。

5. 由縣內辦理海洋詩初選,以促進校際觀摩及鼓勵海洋議題融入文學創作之效益。

陸、作品規格:

一、 作品類型:新詩。

二、題目:

1. 題目自訂,惟主題頇符合「海洋文化」為範圍。

2. 海洋文化之範疇包括海洋歷史、海洋文學、海洋藝術、海洋民俗信仰與祭典,

泛指人類與海洋有關的所有人地關係、社會文化之現象與內涵。

3. 創作主題亦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布 107 年 9 月版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議題融入手冊」。(有關摘錄議題融入手冊的「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海洋文化」之內容,請詳見附件一)

三、 作品行數:

1. 國小組:20 行以內。

2. 國中組:25 行以內。

3. 高中職組:30 行以內。

四、為鼓勵學生親海、愛海、知海的海洋教育理念,故參賽者請說明海洋詩創作理念說明。(以 250 字為限)。

柒、投寄規定:

一、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1.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辦理收件:自 2019 年 11 月1 日(星期一)起至 2019 年 11月8日(星期五)止。

2. 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二、參賽作品一式 1 份,格式為直式橫書 Word 程式繕打,作品內容字體以「標楷體12 號」為準,並以「標楷體 14 號」標示題目,列印於 A4 紙張,於截稿日前連同報名表一份,郵寄至:「 61363 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嘉義縣海洋教育中心)李敏慈主任收。郵寄信封請註明「參加海洋詩徵選」。

三、每件參賽作品均提供報名表(國小、國中、高中職組請用附件二,作品內容及海洋

詩創作理念說明附件三、附件四著作權同意書),每件作品均需三種文件各一份。

四、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

五、參賽者請於報名表確實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所有文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恕不退件。

捌、評審與獎勵

一、縣內初賽國小組及國高中組:各組之獎項內容如下

(一)參賽學生:

1、特優(共三名)—新台幣1500元之獎勵禮券及獎狀乙張。

2、優等(共三名)—新台幣1000元之獎勵禮券及獎狀乙張。

3、佳作(共三名)– 新台幣500元之獎勵禮券及獎狀乙張。

(二)指導老師:

1、特優-核予嘉獎兩次。

2、優等-核予嘉獎乙次。

3、佳作-核予獎狀乙紙。

二、各組參賽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議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各組在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三、得獎詩作將由嘉義縣海洋中心寄送至海洋大學參加教育部舉辦「2019 全國海洋教育週」第二屆海洋詩徵選比賽,得獎將另外通知作者及校方。

四、108年11月30日前公布於嘉義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

玖、注意事項

一、 作品限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每人限參選一組 1 件。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主辦單位亦不另行通知:

1.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

2. 作品行數不合規定。

3. 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4. 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將不列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三、參賽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包含發表於報刊、網路、部落格及社群網站等任何媒體)或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等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該作品之獎項及獎金。

拾、其他事項

一、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相關資訊請留意嘉義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二、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活動計畫承辦單位聯絡窗口:祥和國小教務處李敏慈主任/張家瑜組長   (05)362-1839 分機 10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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