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教育部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
一、辦理目的:
為鼓勵學生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提升我國資訊教育水準,特舉辦本競賽。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四、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五、競賽日期:
(一)程式設計組:
(1)106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
(2)106年 10 月 21 日(星期六)
(二)應用軟體設計組:106年 10 月 22 日(星期日)
六、獎勵方式 :
(一)程式設計組
- 第一名1隊,獎金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第二名2隊,每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 第三名3隊,每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 佳作若干隊。
(二)應用軟體設計組
- 第一名1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 第二名2隊,每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 第三名3隊,每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 佳作若干隊。
(三)得獎之隊數可視實際比賽之成績表現加以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獎金則視實際情況調配,以不超過獎金總額度為限。
(四)每組得奬獎金隊數每校不得超過2隊,得獎各隊之隊員可獲部頒獎狀乙紙,所得之獎金應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五)教練可獲部頒獎狀乙紙,第一名隊伍之推薦單位可獲部頒獎牌乙面。
(六)擇優推薦程式設計組最多15隊,報名參加ACM國際大學程式競賽亞洲區臺灣賽區,但各校不得超過2隊,獲推薦之隊伍必須符合ACM之參賽資格,遇有無法參加之隊伍則依成績分數由高至低依次遞補。獲推薦隊伍其參賽資格以原參加競賽隊員為原則,由ACM審核通過後將代繳報名費。
(七)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隊伍如參加ACM國際大學程式設計競賽亞洲區域賽名列前三名且取得決賽權者,可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每隊3位隊員及1位指導教練(需為同校教師)參加決賽之來回經濟艙機票費及生活費。
七、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
競賽後於網頁公佈
八、賽後申訴:
若有申訴事項,應於競賽後3個工作天內由帶隊教練提出,但對裁判的給分或判定不得提出申訴。
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 參賽隊伍必須先上網(網址:http://ncpc.nsysu.edu.tw)填寫報名資料且上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始完成報名。
(二) 網路報名時間自 106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 日止,參賽隊伍及競賽相關資訊於 10 月 11 日公布於競賽網站。若參賽隊伍須調整參賽隊員名單,須由帶隊教練於 10 月 6 日前(含)提出調整申請,惟更動之隊員限原參賽學校報名之正式隊員或預備隊員。
相關連結:
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相關競賽:
- 111年度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111年度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 網路報名時間: 自111年9月1日至9月22日止。 獎勵方式: 第一名 1 隊,獎金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第二名 2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第三名 3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第四名 5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佳作若干隊。
- 109年度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109年度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 網路報名時間自109年9月1日至9月21日止。 競賽資格: (一) 大專院校各科系學生皆可組隊參加。 (二) 每隊成員3人,可有1位預備隊員。 (三) 參加過2次以上之ICPC總決賽者不得報名。 (四) 參加過5年以上之ICPC區域賽者不得報名。 (五) 本次競賽參考當年度ICPC規定。報名者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108年度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108年度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 辦理目的:為鼓勵學生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提升我國資訊教育水準,特舉辦本競賽。 競賽資格 : (一) 大專院校各科系學生皆可組隊參加。(二) 每隊成員 3 人,可有 1 位預備隊員。(三) 參加過 2 次以上之 ACM-ICPC 總決賽者不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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