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評論》四十一期徵稿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評論》四十一期徵稿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3-31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28961000#1234

一、 《藝術評論》為提升藝術領域學術研究品質,提供原創性學術論文發表園地,屬半年刊性質,歡迎海內外學者賜稿。

二、 徵稿類別包括研究論文與評論論文:

( 一 )研究論文:具學術性及原創性之正式論文,字數以15,000至20,000字為原則。

( 二 )評論論文:以藝術展演或文化現象為研究主題,所進行之具問題意識與原創觀點的評論,字數以8,000至15,000字為原則。

三、 本刊獲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藝術學門」第三級期刊,並收錄「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期刊資料庫( Taiwan Citation Index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四、 本刊第41期訂於110年7月出版,來稿請於110年3月31日前寄達。

五、 投稿需知,請至出版中心網站下載,網址: http://academic.tnua.edu.tw/academic/publish/book01.php

承 辦 人: 林依潔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234


稿約

一、 《藝術評論》為提升藝術領域學術研究品質,提供原創性學術論文發表園地,歡迎海內外學者賜稿。

二、 《藝術評論》徵稿類別包括研究論文與評論論文,稿件內容以未曾在國內外其他刊物發表過之學術論文為限。

( 一 ) 研究論文:具學術性及原創性之正式論文,字數以15,000-20,000字為原則( 每張圖片以300字計算 )。

( 二 ) 評論論文:以藝術展演或文化現象為研究主題,所進行之具問題意識與原創觀點的評論,字數以8,000-15,000字為原則。

三、 《藝術評論》撰稿注意事項:

( 一 ) 請依本刊「撰稿格式」撰寫。

( 二 ) 中、英文摘要各約300字並提供5個以內中、英文關鍵詞( 英文摘要請自行譯寫 )。

( 三 ) 請至本刊線上投審稿系統投稿,並於首頁註明投稿類型。

四、 本刊為半年刊,分別於每年一月、七月出刊。一月出刊之截稿日期為前一年9月30日,七月出刊之截稿日期為當年3月31日。

五、 稿件中涉及著作權部分( 例如:圖片、翻譯、較長之引文等 ),請事先徵得原著作權人之書面同意。如有侵權情形發生,概由投稿者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 所有論文稿件經本編輯委員會預審,凡符合本刊之性質、形式要件( 包括字數與格式等 )及嚴謹程度者,即由編輯室交付至少兩位學者專家,進行雙向匿名審查。審查結果分為:

( 一 ) 通過,無須修正即可發表。

( 二 ) 應按照審查意見修正,修改後經編輯委員會議確認後刊登。

( 三 ) 應按照審查意見修正,修改後送原審查委員再審查,再審查如通過並經編輯委員會議確認後刊登。

( 三 ) 不通過,退還原作者。

七、 依第六條第二及三項完成初審後,由本刊去函要求修改之文章,統一給予三星期修改時間,未能於期限內修改完成或複審時間超過時限者,將移至下一期刊登。來稿如經採用,刊登校樣請作者進行最終校對。

八、 英文摘要校對:投稿時請檢附論文英文標題與摘要,通過刊載之論文,本刊英文編審將統一進行英文審閱與校對。

九、 論文請勿一稿兩投。為因應資訊數位及本刊發行電子期刊之需求,並促使本刊論文受到廣泛閱讀、引用,凡通過審查並刊載之論文,作者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來稿之著作權仍屬於作者所有,擁有該著作未來自行集結出版、教學等個人使用之權利,但若欲授權其他刊物轉載,需經本刊編輯委員會之書面同意。

十、 本刊物不另付稿酬,來稿經刊登出版後即贈送本刊2本及該文之抽印本20本。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評論》四十期徵稿 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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