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憶趣「國家文化記憶庫」徵件。彰化憶趣

彰化憶趣「國家文化記憶庫」徵件。彰化憶趣

 總獎金: 500

最高獎金: 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30

主辦單位: 文化部

主辦單位電話: 04-7250057

一、活動目的

為宣導本縣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保存並再現土地與人民共同記憶,擴大在地居民共同參與,規劃辦理彰化憶趣-「國家文化記憶庫」徵件活動,徵選古蹟建築、地景街廊、社會生活、地方產業、節慶祭典、民俗技藝、人物團體等民眾珍藏或拍攝的照片,並徵選「故事寫手」,針對前揭照片撰寫詮釋資料200~500字,期能鼓勵縣民運用影像表達在地文化,共同完備屬於彰化這塊土地的文化記憶。

二、主辦單位:

文化部

三、執行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四、徵選項目:

(一)「彰化憶趣」徵選內容:

彰化地區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常民社會生活、地方產業、節慶祭典、人物團體等照片,照片須為投件者本人拍攝,拍攝時間不拘,以能展現彰化在地特色或具有文化收存價值為佳。

(二)「故事寫手」徵選條件:

1.針對入選照片依據文化部詮釋資料撰寫原則撰寫詮釋資料200~500字。
2.須與照片提供者溝通圖像傳達構想。
3.配合文化部詮釋資料撰寫架構改稿及潤稿。

五、徵選辦法:

(一)參加資格:

不分國際、不分年齡,凡對收存臺灣文化記憶有熱忱之人士皆可參加。

(二)作品說明:

作品請提供4比3照片紙本或JPG格式電子檔案(須檢附於報名表內),並請詳閱彰化憶趣-「國家文化記憶庫」照片徵選須知(須自行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下載)。

六、報名方式:

https://www.bocach.gov.tw/ch/16news/01view.asp?sn=9854 (活動網頁)須自行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自行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崙平里平和七街66號彰化縣文化局傳統戲曲及文化資源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彰化憶趣」徵選或「故事寫手」徵選。

七、實施期程:

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八、獎勵:

(一)入選照片每張獎金500元
(二)入選寫手經通知撰寫每篇詮釋資料(200字~500字)500元

照片徵選須知

一、照片徵選規範:

(一)所有參與徵選之作品都應以「CC授權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4.0國際」(CCBY-SA 4.0)及其後版本進行釋出。
(二)所有參與徵選之投件者須擁有投件內容的完整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並同意自行對該投稿內容擔保其合法性與相關之損害賠償責任,如涉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投件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
(三)照片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活動,若有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者,自負法律責任與連帶負主辦單位所受一切之損害賠償,並取消徵件資格。
(四)所有已受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補助之照片不得參與徵選,如經發現將不予採納。
(五)徵選活動之入選作品將全數以「CC授權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4.0國際」(CCBY-SA 4.0)及其後版本收存至國家文化記憶庫相關網站或資料庫,並依國家文化記憶庫規範填寫授權文件及詮釋資料,其詮釋資料將以「CC授權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4.0國際」(CCBY-SA 4.0) 及其後版本釋出。
(六)若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保留徵選活動相關事項修改之權利。

二、評選方式:

(一)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1.主題意象契合性:30%
2.文字故事性:30%
3.構圖及創意:20%
4.色彩運用及美感:20%

(二)評選結果:入選作品將另行通知並連繫後續參與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執行。投稿稿件一律不退回,參選者應尊重評選,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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