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文開國民小學百週年校慶LOGO設計徵選
壹、依據:
本校 100 週年校慶系列活動計畫
貮、實施目的:
為慶祝本校 100 週年校慶,特舉辦百週年校慶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廣邀全校師生、學生家長及畢業校友們發揮創意與巧思,為校慶活動創作出意象簡明又兼具內涵與美感的設計作品,做為 100 週年校慶之文宣圖像。
參、主辦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文開國民小學輔導室。
肆、參賽組別:
一、學生組:文開國小在學學生。
二、社會組:文開國小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及畢業校友或其他社會人士。
伍、設計主題:
一、LOGO 設計以本校 100 週年校慶「文開一百幸福精彩」為設計主軸,能具體呈現本校歡慶創校百週年的形象標章。
二、所設計之 LOGO 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標誌及刊物等,以達到宣傳、識別本校百週年校慶之目的。
陸、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平面設計為主,以手繪或電腦繪圖呈現皆可,作品可繳交紙本,亦可繳交電子檔。
二、手繪作品使用媒材不限,可以彩色筆、色鉛筆、麥克筆、水彩等皆可,畫紙規格請以十六開畫紙或 A4 大小紙張繪製。
三、電腦繪圖請將電子檔盡量以向量圖形檔格式儲存為佳,或以 JPG、PNG、PDF 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燒錄於光碟中,請以作者為檔名,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及身分別。
四、作品設計理念請以 100 字以內的文字說明。
柒、收件規定: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8 年 3 月 31 日 (日)止 。
二、交件內容:
- LOGO 設計手繪紙本作品或電腦繪圖電子檔光碟(電子檔亦可以 mail 方式寄 至 hcc7219@chc.edu.tw 信箱)。
- 報名表及作品設計理念說明(如附件一)。
- 作品授權同意書乙份(如附件二)。
三、送件方式:
將上述交件內容,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彰化縣鹿港鎮文開國民小學輔導室,封面請註明「文開國小百週年校慶 LOGO 設計徵選」,送件地址:50546彰化縣鹿港鎮新宮里文開路 60 號。
捌、評選辦法:
一、評審標準:
主題內容 30%、構圖造型 30%、色彩應用 20%、創作理念 20%。
二、評選方式:
- 由學校代表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從學生組及社會組中,各選出入選作品三〜五件,最多總共 10 件。
- 社會組獲選第一名作品將成為文開國小百週年校慶 LOGO。
- 評選結果預計於 108 年 4 月初前 公佈。除通知得獎人外,得獎名單及作品將公告於本校首頁網站及百年校慶 FB 網站。
玖、獎勵方式:
一、文開國小在學學生組: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8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佳 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3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社會組: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佳 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頒獎時間:
預計於本校百週年校慶當天進行公開頒獎表揚。
拾、附則:
一、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有抄襲、模仿、冒名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 格,追繳獎狀及獎金,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本校所有,除發給獎金,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得獎 作品本校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四、本校對得獎作品之所有資料享有改作、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計酬。
五、凡報名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徵選活動之各項規定。
六、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另行公告補充之。
拾壹、經費:
活動經費由本校百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