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徵!高雄商圈節電王
壹、前言
近年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之影響,世界各國莫不積極推動各項轉型工程,盼望能在本世紀末達成巴黎協定所規劃的升溫不超過 1.5oC 的具體目標。我國中央亦不落人後,偕同各地方政府推動一系列地方能源治理運動,包括更新政策法令、補助地方執行再生能源計畫、智慧節電計畫、夏月節電計畫、住商節電計畫、(工業部門)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與各項標章、競賽、廣宣等。
高雄市府呼應中央政策,除了承接前述中央交辦計畫,同時也自籌經費主動投入執行多項工作,近五年亦累積若干重要執行成果。而為了更進一步奠定未來長久推動基礎,自 107 起,連續 3 年 (至 109 年) 推動住商節電計畫中的「基礎節電工作」,主要工作包過推行基礎調查與公民參與之工作,目的希望從基礎數據的蒐集、校正與交叉調查中,發現在地能源使用特性,進而改變住商能源政策的內涵,同時為了凝聚群眾智慧與創造社會氛圍,也設計了一系列機制來結合民間社會力量,透過參與,深化全民節電行動。
貳、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亮鉅股份有限公司
參、活動對象:本市各商圈促進會
表 1 高雄市觀光商店街聯合發展協會成員
項次 | 名稱 | 地址 |
1 | 大高雄市觀光商圈總會 | 807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 385 號 2 樓 |
2 | 高雄市新堀江商店街永續發展協會 | 800 高雄市新興區文化路 70-1 號 |
3 | 高雄市南華觀光商圈發展促進會 | 800 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 161 巷 19 號 |
4 | 高雄市青年家具街商圈發展促進會 | 800 高雄市新興區明星街 71 號 10 樓之 1 |
5 | 高雄市光華觀光夜市發展促進會 | 802 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 373 號 |
6 | 高雄市三鳳中街商店街區管理委員會 | 807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三路 310 號 |
7 | 高雄市六合國際觀光夜市發展促進會 | 801 高雄市前金區自立二路 111-2 號 |
8 | 高雄市中央公園商圈發展協會 | 801 高雄市前金區光復一街 75 號 |
9 | 高雄市大連街商圈促進會 | 807 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 154 號 |
10 | 高雄市長明街商圈促進會 | 807 高雄市三民區林森一路 331 號 |
11 | 高雄市鹽埕堀江商圈發展協會 | 802 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 46 號 7 樓之 7 |
12 | 興中花卉街自治委員會 | 802 高雄市苓雅區興中一路 78 號 |
13 | 高雄市興中觀光商圈發展促進會 | 802 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 2 巷 16 號 |
14 | 高雄市後驛商圈發展協進會 | 807 高雄市三民區安寧街 456 號 |
15 | 高雄市忠孝國民商圈發展促進會 | 802 高雄市苓雅區忠孝二路 104 號 |
16 | 高雄市旗后商圈發展協會 | 805 高雄市旗津區海岸路 9 號 2 樓 |
17 | 高雄市旗山形象商圈促進會 | 842 高雄市旗山區中山路 109 號 |
18 | 高雄市南橫三星 JSP 聯盟 | 847 高雄市甲仙區竹山巷 18 之 3 號 |
19 | 高雄市鳳山三民路商店街發展協進會 | 830 高雄市鳳山區三民路 83 號 |
20 | 高雄市新鹽埕商圈繁榮協會 | 803 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 130 號 |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方網站
肆、活動說明
(一) 激勵評比範圍
以參與激勵活動單位於本活動激勵評比期間 (107 年 1 月至 109 年 5 月),針對各商圈內有關「節電」之執行項目,或推動相關節電措施獲得之成果為評比範圍。
(二) 激勵獎項
1. 針對參與激勵活動單位於所轄區域推動之系統性節電措施,包括配合政府參與節能補助、自主節電之積極程度、獎金落實節電預計作法等與節電成果,進行整體成效評比。
2. 前 3 名獎金:如表 3 所示,依參與激勵活動單位評比成績給予獎勵,其中金獎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共計 3 名;獎金分別為新臺幣 25 萬元、20 萬元及 15 萬元;評分內容將於省電 A 咖公開,若有評比同分者則共同平分該獎別之獎金。
3. 參加獎:參與競賽之商圈,每個配合提送電費單及個資使用同意書之商家皆發送一個 LED 燈泡。
4. 獎金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此獎金適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無須預繳,可列為公司營收。
(2) 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者自行負責;本局保有修改及終止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變更以本局網站或活動網站列新公告為準。
表 2 激勵獎項及獎金列表
獎別 | 獎額 | 獎金(新臺幣) |
金獎 | 1名 | 25 萬 |
銀獎 | 1名 | 20 萬 |
銅獎 | 1名 | 15 萬 |
(三) 評比標準
本活動之評比指標分為「實際節電」、「補助件數」、「參與本活動比例」、「配合政府政策」、「商圈節電計畫書」以及「其他加分項目」等 6 個項目,滿分 100 分;各項指標之說明表 4 所示:
表 3 激勵競賽各項指標說明總表
指標名稱 | 分數 | 指標說明 |
1. 實際節電 | 25 分 | 107 年、108 年全年之節電量(與 106 年全年售電量相 比),本數據由台電提供。 |
2. 補助件數 | 20 分 | 107 年~109 年參與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節能補助之件數比 例(由經發局內部資料進行統計) |
3. 參與本活動比例 | 15 分 | 各商圈配合參與本活動之商家數量比例 |
4. 自主參與節電 | 15 分 |
|
5. 商圈節電計畫書 | 15 分 | 以進行商圈節電為主題,並以 25 萬為規劃,提出計畫 書。 |
6. 現場訪視加分項目 | 10 分 | 本項目為加分項目,將由專家進行現場訪視,與商圈討論 節電計畫書及近年商圈之節電作為,專家將提供節電相 關的建議,商圈亦可藉此機會提出節能相關建議,專家將 針對商家的配合度、給予建議的建設性程度給予評分。 |
總分 | 100 分 |
1. 實際節電 (25 分)
主辦單位將依照各商圈單位提供之參與商家名單及電號,向台灣電力公司調閱用電資料,進而統計出 107 年、108 年之用電量,並將該兩年之用電量與 106 年進行相減,即可得到 107 年、108 年之「節電量」以及「節電率」;如表 5 所示,例如某商家 106 年全年用電量為 5,000 度、107 年全年用電量為 4,000 度、108 年全年用電量為 3,000 度;107 年節電量為 1,000 度,節電率為 20%;108 年節電量為2,000度,節電率為40%;總節電率為30%((20%+40%) ÷ 2=30%)。
表 4 實際節電計算說明(範例)
年 | 用電量(度) | 與 106 年相比 之節電量(度) |
與 106 年相比 之節電率(%) |
106 | 5,000 | – | – |
107 | 4,000 | 1,000 | 20 |
108 | 3,000 | 2,000 | 40 |
依照如上統計方式後將各商圈之總節電率由高至低排序,並依照評分標準給分,評分標準如下:
表 5 實際節電評分說明
節電率排名 | 得分 |
第1名 | 25 分 |
第2名 | 23 分 |
第3名 | 21 分 |
第4名 | 19 分 |
第5名 | 17 分 |
第6名 | 15 分 |
第7名 | 13 分 |
第8名 | 11 分 |
第9名 | 9分 |
其餘名次 | 7分 |
2. 補助件數 (20 分)
高雄市自 107 年推出連續 3 年之「高雄市服務業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凡汰換老舊空調、照明設備、建置能源管理系統以落實節電者,政府皆予以一定金額的補助。
本評比指標以經發局受件資料為主,只要參賽商家曾在 107~109 年間向經發局提出「汰換補助」之申請,皆可列入本項評比分數中,申請金額越大,分數越高;由於各商圈的規模皆不同,因此申請金額會再除以商圈內之店家數量(即平均每家店面之申請金額),例如某商圈在 107~109 年共向經發局申請 25 萬之汰換補助,而該商圈內共有 100 家店家,則平均每家店面之申請金額即為 2,500 元/家(25 萬元÷100 家)。
依照如上統計方式後將各商圈之平均申請金額由高至低排序,並依照評分標準給分,評分標準說明如表 7 所示:
表 6 補助件數評分說明
平均每家店面申請補助 之金額排名 |
得分 |
第1名 | 20 分 |
第2名 | 18 分 |
第3名 | 16 分 |
第4名 | 14 分 |
第5名 | 12 分 |
第6名 | 10 分 |
第7名 | 8分 |
第8名 | 6分 |
第9名 | 4分 |
其餘名次 | 2分 |
3. 參與本活動比例 (15 分)
由於本活動需調閱各商家之用電資訊,屬個資之使用,需要經過店家業主之同意,因此參賽單位(以商圈為單位)需繳交各商家之「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二所示)」,並提供經發局該商圈內所有的商家名單,名單提供格式請參閱附件三。
主辦單位將統計各商圈實際參與本活動的商家數量(以有無繳交個資使用同意書以及電費單為準),計算出參與比例,例如假設該商圈總共有 100 家商家,而繳交個資使用同意書有 80 家,那麼參與活動比例就是 80%,接著主辦單位會依照本項評分標準如下所示進行評分:
表 7 參與本活動比例評分說明
實際參與活動之商家比例 | 得分 |
超過 80% | 15 分 |
70 ~ 80%(含) | 12 分 |
60 ~ 70%(含) | 9分 |
50 ~ 60%(含) | 6分 |
不滿 50% | 3分 |
4. 配合政府政策 (15 分)
除了高雄市所推出之汰換補助外,政府還推出許多其他之節能相關政策,例如財政部推出「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之相關辦法,經濟部能源局於全國各地成立「產業中心能源用戶節能診斷服務中心」協助小型商家進行節電診斷;本評分指標在於評價商圈對於政府推出之節能政策是否積極配合;商圈應依照於商圈節電計畫書(附件四)中自行提列出於 107 年~109 年曾經配合政府政策之相關記錄,以證明商圈對於節能確實已積極投入。
另外,除了政府的相關政策,商圈若曾經自主進行節電之作為,例如自主汰換老舊電器、舉辦節電相關的活動、演講、課程或其他任何與節電相關的作為,皆可列入此項目。
5. 商圈節電計畫書 (15 分)
商圈依照附件四之計畫書格式,以「商圈節電」為目標,以「25 萬元」為經費,規劃出適用於商圈之節電計畫;注意計畫必須於 109 年 11 月底前執行完畢。
主辦單位將依照各商圈之計畫書進行評比,主要依照「可行性」、「執行效益」以及「計畫創意」等 3 項指標進行計畫書之評比。
由於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來襲,需注意舉辦活動時必須配合填寫「辦理活動應配合防疫措施檢核表(附件六)」,以確認活動內容是否符合政府之規定。
6. 現場訪視加分項目 (10 分)
本項目為加分項目,將由專家進行實地現場訪視,與商圈討論節電計畫書內容及近年商圈之節電作為,專家將提供節電相關的建議,商圈亦可藉此機會提出節能相關建議,專家將針對商家的配合度、給予建議的建設性程度給予評分。
(四) 參賽方式
1. 參賽資格
高雄市觀光商店街聯合發展協會成員如表 1,每個商圈以 1 組為提案上限,
不可重複申請或分成多組提案。
2. 活動期程
表 8 活動期程表
3. 參賽申請文件說明
本活動以「商圈理事會」為報名單位,欲參賽之商圈應準備以下文件;填寫方
項目 | 期程 |
報名並提送計畫書截止日 | 即日起至109年05月29日(五)下午5時整 (預計) |
公告得獎名單 | 109 年 07 月 17 日(五)上午 12 時整(預計) |
提送成果報告 | 109 年 12 月 18 日(五)下午 5 時整(預計) |
式請參照附件七:
表 9 報名應附文件
文件名稱 | 說明 | 文件格式 |
報名表 | 依照附件一格式填寫,每個商圈僅需填寫一份。 | 附件一 |
個人資料提供 同意書 |
商圈內每一間有意願參賽之商家皆需簽具本同意書,否 則該商家將視為無參賽意願,亦不計入評分範圍。 |
附件二 |
商家之電費單 | 請有意願參賽之商家,提供最近一期之電費單(正本或 影本皆可),主辦單位將依此向台灣電力公司申請調閱 相關用電資訊。 |
無 |
商圈內之商家 清冊 |
請理事會整理全部商家清冊,若欲參賽之商家,需有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以及最近一期之電費單。 |
附件三 |
商圈節電計畫 書 |
以「商圈節電」為目標,以「25 萬元」為經費,規劃 出適用於商圈之節電計畫。 |
附件四 |
4. 參賽申請方式
(1) 郵寄:
於 109 年 5 月 29 日(五)17:00 前(以當日郵戳為憑)郵寄至【高雄市政府經
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收(802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09 年高雄市商圈節電激勵競賽】
(2) 親自送達:
於 109 年 5 月 29 日(五)17:00 前,送至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802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
(3) 簡章下載點: https://reurl.cc/QdXmR9
(4) 聯絡電話:07-3310996
(5) 聯絡人:王先生
5. 推動成果報告
若商圈得到激勵獎金,需依照計畫書的內容執行,並在 109 年 11 月底執行完畢,並依照附件五之格式提送成果報告,在 109 年 12 月 18 日(五)下午 5 時整前送到高雄市經濟發展局 (802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