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校歌徵集活動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決定開展校歌徵集活動。具體事項如下:
一、徵集時間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3月15日。
二、徵集範圍
面向全社會徵集。
三、徵集要求
校歌是學院集會時播放或全院師生歌唱的歌曲,是學院精神的寫照,創作要求:
( 一 )作品旋律優美,通俗易唱;
( 二 )歌詞體現學院精神,對全院師生有激勵作用;
( 三 )歌曲用簡譜形式書寫,格式規範;
( 四 )作品長度在3分鐘內;
( 五 )作品必須包含歌詞和歌曲兩部分內容。
四、作品要求
( 一 )應徵稿件要註明應徵內容、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編、電話等,請自留底稿;
( 二 )被徵集的作品如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五、投稿方式
投稿形式不限。可個人投稿,也可以團隊投稿。本學院各部門、二級學院、班級還可以在本部門、二級學院、班級內開展相關主題活動並徵集作品,經過初選後,篩選出優秀作品投稿。各地校友可個人投稿。公司投稿應註明公司全稱並署上法人代表姓名。以個人名義投稿,歌詞或者歌曲的作者均不得超過3人。團隊投稿必須明確寫明團隊負責人姓名。
六、投稿地址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黨委宣傳部辦公室。郵箱: huangjielin@tm.hzc.edu.cn
聯繫人:黃捷琳
聯繫電話:18823602986
七、評獎辦法
各項凡被學院採用者,由學院頒發獎金。校歌歌詞獎勵:一等獎1名5000元,二等獎1名3000元,三等獎1名2000元。校歌歌曲獎勵:一等獎1名5000元,二等獎1名3000元,三等獎1名2000元。學院內部門、班級,學院將另外給予精神獎勵。歌詞、歌曲作者,如不止一人,獎金發給排名第一的作者,由第一作者負責分配;如果是團隊作者,獎金發給團隊負責人,由團隊負責人負責分配;如果是公司投稿,獎金發給公司法人代表。
八、作品版權和署名約定
作品一經學院採用,該作品知識版權歸學院所有,設計者擁有署名權,不再擁有知識版權。屬於個人投稿的,按照投稿時的排名順序,依次署名;屬於團隊投稿的,署團隊全稱,不署團隊個人姓名;屬於公司投稿的,署公司全名,不署公司法人代表姓名。
九、評選辦法
( 一 )徵集活動由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校歌徵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安排,設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成員由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校歌徵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院內專家組成。
( 二 )評審採取投票制和逐級評審相結合的辦法,採用無記名方式投票,根據票數由高到低排列,按一定比例選優。
( 三 )初審工作由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校歌徵集工作方案中明確的評審組負責。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