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協百年影片徵件
徵件時間-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
您有滿腔的熱血、無限的創意爆發,需要平台發聲嗎?
以「我的文協百年」為題,無論您是對文協的疑問、對文協的理解,
或者我與文協的連結、文協對我的影響等,都熱烈歡迎投件!
疫情期間一起打破邊界束縛,展開穿越時間的對話,
分享你的文協,大膽創作!
主旨
一百年前的當代,一場文化思潮襲來,臺灣各地有志之士紛紛響應,集結於臺灣文化協會,他們不甘只是知識分子間的對話,或單向的傳送知識,他們眼裡散發熱忱、擁抱群眾、普及啟蒙思想,他們演話劇、發刊物、辦講座、放電影,只為追求大眾的了解與進步。 正逢文協百年之際,以「我的文協百年」為題,辦理影像徵件,無論是「對文協的疑問」、「對文協的理解」或者「我與文協的連結」、「文協對我的影響」等,都可以透過這個平台發聲,邀請你展開一場穿越時間的對話,分享你的文協,回應百年前的文協運動。
徵件主題
以「我的文協百年」為題,廣邀社會大眾拍攝,分享對於文協的感想。
報名資格
無年齡限制,報名以1人1件,或團隊共同創作1件報名為原則,請勿跨隊重複報名。
- 以團隊報名者,應推派1人為代表人報名。代表人為獎品受領人與納稅義務人,並應取得團隊其它報名人之授權同意書。
- 參賽者若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
收件說明
徵件時間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止
影片規範
影片長度:30 秒~5分鐘。影片規格為 MPEG4、MOV、AVI、 MPEGPS、WMV、FLV 等,可支援上傳至 YouTube 的檔案格式,解析度應為 1280×720 pixels 以上。
報名流程
1. 將參賽作品上傳 YouTube 平台且設為公開瀏覽,影片命名「我的文協百年影片徵件_作品名稱」,影片說明中加入 Hashtag #我的文協百年影片徵件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
2. 一律網路報名,於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期間止。
*線上報名表單需填寫:作品名稱及 1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作品連結,填妥姓名、聯絡信箱、聯絡電話,並勾選同意隱私權規定及參賽同意書。
3. 作品完成報名後,需經過承辦單位審查,審查成功會於三天內信件通知,敬請耐心等候。若不符合規定者,將直接取消資格,不另行通知。
4. 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
評選制度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 「主題契合性」,對參賽作品進行資格審核,並淘汰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2. 第二階段/ 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依據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賽作品進行評選,選出得獎作品。
3. 評分標準:
故事主題 30%:作品是否夠符合活動主題,並可引發強烈共鳴與好感度。
作品創意 30%:作品和他組相比的創新程度之綜合評比。
攝影技巧 20%:作品整體拍攝以及呈現手法。
剪輯特效 20%:作品整體剪輯編排及流暢度。
4. 錄取名額: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將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獎項獎勵
得獎公布
2021 年 11 月底,於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粉絲專頁公告
- 文協百年獎 1 名
現存臺灣民報復刻(1套8冊)
故宮x臺灣老店聯名商品 李亭香-花漾綠豆糕
特展《趣吧!與百年前的趣味相遇》展場復古家具組(得獎人可選擇 領取或放棄。)
新文化館誠意十足禮:掛號1套(4本)、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
- 文藝臺灣獎 1 名
新編賴和全集(1 套 5 冊)
臺灣歷史小說三部曲-傀儡花/獅頭花/苦楝花
故宮 釉色筆墨組 洋彩瓷花蝶活環壺
新文化館誠意十足禮:掛號1套(4本)、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 - 走向世界獎 1 名
北美館特展紀念冊1 本
旅途:三老爺林獻堂的生活日常(新版)1 本
林獻堂環球遊記:台灣人世界觀首部曲 1 本 台北市立美術館 陳進手帕香包香氛禮盒
新文化館誠意十足禮:掛號1套(4本)、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 - 文化向上獎 1 名
蔣渭水全集(1套2冊)
藺草帽 卓也藍染 x 苑裡藺草
新文化館誠意十足禮:掛號1套(4本)、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 - 咱臺灣精神獎 1 名
曲盤開出一蕊花(書+CD)1冊
1930年代絕版臺語流行歌
兩廳院 音樂寶盒-小提琴
新文化館誠意十足禮:掛號1套(4本)、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 - 佳作獎 10 名
文協百年福袋1個(內含:南街殷賑典藏明信片2入套組、
渭水驛站徽章1個、霧峰林家建築金屬書籤1個、
台灣民報資料夾1入、咱台灣手機架1入、
霞海城隍廟隨身吊飾1個、大春煉皂稻埕時光-米萃皂1個)
新文化館誠意十足禮:掛號1套(4本)、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
備註:如得獎者未滿18歲者不得飲酒,臺虎文協百年紀念啤酒6瓶將更換為臺灣新文化運動館紀念商品組。
注意事項
1.投稿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投稿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投稿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害任何第三人或團體之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或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投稿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移除上傳影片,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勵。
2.投稿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如:上傳 FB 臉書、YouTube、參展)或參加其他比賽之作,違者經查證屬實,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獎,獎項追回。
3.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本人提供之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仍屬本人所有,但本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作為教育、文化、推廣目的之非營利利用。授權範圍為不限次數、使用期限一年(投稿作品日起算)、臺灣地區重製、散佈、公開發表、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編輯。
5.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6.本活動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7.對本簡章內容、獎勵獎項及活動,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取消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 若有相關疑問,請來信至徵件活動小組( boctw@bankofculture.com)
103 臺北市大同區寧夏路87號
(02)2557-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