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毛孩攝影比賽

我的毛孩攝影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15

主辦單位: 香港文創薈

主辦單位電話: +852-2492-2988

主辦單位Email:hkcci.info@gmail.com

 

1 比賽章程

活動宗旨:

在主人眼中,自己的毛孩永遠都是最可愛的。本比賽希望參賽者將毛孩最可愛、最動人的一面拍下來,從而感染大眾對動物的憐愛,提醒市民大眾要尊重、愛護動物,以及提高社會各界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關注意識。

我的毛孩攝影比賽

2 參賽組別

  • ​少年組 (10-12歲)
  • 青少年組 (13-15歲)
  • 青年組 (16-18歲)
  • 公開組(不限年齡)

#年齡以截止報名日期當日計算

2.1 獎項由專業評審共同選出

獎項:各組設冠、亞、季軍一名,及金、銀、銅、優異、參與獎名額不限。各獎項之得獎者可獲申請獎項資格,按個別需要申請獎狀、獎盃。

3 報名方法及截止日期

參賽者必須於比賽網站填寫報名表,及下載作品提交標籤及參賽聲明提交作品。

3.1參賽者必須於比賽網站填寫報名表,及下載作品提交標籤及參賽聲明提交作品。本會有權不接受未按此規格的參賽作品。參賽者必須因應不同項目使用適當的報名方法,並填寫及遞交一切相關表格報名。

數碼拍攝:檔案格式須為 JPEG 或 TIFF,容量不少於5MB,連同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參賽組別、聯絡電話及地址、電郵地址及作品題目及附上參賽聲明提交作品,電郵至hkcci.info@gmail.com,電郵標題請註明:疫情下的香港攝影比賽。

菲林拍攝:每幅參賽照片必須沖印成8R (8吋 x 10吋) 照片,填寫作品提交標籤並貼上郵件及附上參賽聲明提交作品,郵寄往:觀塘鴻圖道55號幸運工業大廈6樓C1室

報名表分以下各種:

3.2截止報名日期:2021年9月15日晚上11時59分

3.3所有比賽項目報名截止日期已刊登於 (重要日期一覽表)內 : 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準。遞交報名表時,應附上所有相關的表格及閱讀所有相關文件。

3.4回覆通涵 : 當本會收妥參賽聲明及作品後,便會向參賽者發出回覆通涵。

參賽者應細閱回覆通涵內的一切注意事項,並需在整個比賽期間帶備作實。

4 比賽規則

4.1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及校名) 應填寫在報名表上,不應出現在作品任何地方上。

4.2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經任何方式或渠道公開發表。出版及同類型比賽。

4.3所有參賽作品,不得在公佈結果前發表。

4.4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均屬主辦單位所擁有。獲獎作品之出版權,亦歸主辦單位所擁有。

4.5作品一經發現為剽竊之作,本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所得奬盃、奬狀及紀念品亦必須一併退還本會。

4.6參賽者必須自行負責其參賽作品涉及的版權、肖像權等問題。一切法律糾紛與本院無關。

4.7每位參賽者最多可以提交3張相片。所有參賽作品,不論獲奬與否,恕不退還。

4.8 作品一經提交,將不獲發還。

4.9作品如因在遞交途中損毀,本院概不負責。

4.10評審結果由評審團之最後決定為準,不設上訴機制。

4.11參加者請保留作品的原始檔案或底片。如參賽者在需要時,未能提供作品的原始檔案或底片,其參賽或得奬資格有可能被取消。

4.12參加者必須提交真實及正確的個人資料,所有個人資料將只會用於是次活動。參加者如以虛假資料參賽,一經發現,其參賽資格即被自動取消。

4.13所有參賽作品背面必須貼上一份參賽聲明 (可在比賽表格下載網站下載),並必須填上作品名稱。

4.14得獎名單將於2021年9月25日於本會網站公佈。

4.15參加者提交作品等於明白及願意遵守上述所有細則。參加者如有任何違反上述細則的行為,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的權利。

5 攝影比賽規則

5.1題材以 (我的毛孩)為主題。

5.2黑白、彩色照片皆可。

5.3不接受合成照片參賽。

5.4每張相片可獨立參賽。如以組相兩張或以上構成單一作品參賽,請列明順序。

5.5不論組相與否,每名參賽者只可遞交最多3張相片。

5.6作品請附上題目及不多於50 字的文字介紹。

5.7參賽者遞交作品,每張相片尺寸為 8 x 10寸 (8R) 照片。

5.8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拍攝,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

5.9如非參賽者拍攝,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

5.10一稿多投不予接受。

6 攝影評審準則

評判將根據參賽者整體的作品表現,以及評判個人的藝術判斷作出評級或評分,亦考慮參賽者下列各方面的表現。

  • 構圖美感及視覺張力20%
  • 創意及原創性30%
  • 攝影技巧 (光線、角度)30%
  • 意念及主題表達20%

7 獎項及評分

7.1冠軍、亞軍、季軍、優異獎及其間獎項之得獎者均獲頒發獎狀。所有獎項一經領取,如有損壞或遺失,將不獲補發。

7.2若帶組別次參加人 / 組數不足5人 / 組,該組別項目則以按成績作品冠軍、亞軍、季軍評選。

7.3如果評判認為該組參賽者未達得獎水平,評判帶權更改該組之獎項安排。

7.4評判及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每組參賽人數及參賽者水準,作出相應次獎項安排及組別調動,而無須事先通知。

7.5此比賽獎項並無包含獎盃或獎牌,參賽者欲訂造獎盃或獎牌可在成績公佈後,聯絡本會職員了解詳情。

8 其他注意事項

評判會就一切藝術事宜作出最後決定。如有任何情況不能以本比賽章程內任何條文解釋,或一切行政及比賽事宜,將以本會執行委員會對比賽章程之詮譯作出最終決定。

我的毛孩攝影比賽 EDM

我的毛孩攝影比賽 EDM


香港文創薈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