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9年全國女子壘球錦標賽
壹、 宗旨
提昇壘球運動水平,為110年儲備優秀壘球運動選手。
貳、 組織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壘球委員會、及新莊慢速壘球協會
參、競賽日/期及比賽地點
109年9月14日至9月17日( 新北市新莊瓊林棒壘球場 )
肆、參賽資格
一、在本會登記有案之( 甲級 )運動團隊均得組隊參加,隊職員及選手每人限參加一隊,不得重複報名,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報名為選手後,則不得擔任為另一隊之隊職員。
三、高中球員,若擬轉換到其他同級學校球隊,應取得原登記學校之
離隊同意書,或在轉入之學校設籍滿一年,始得報名參賽。
四, 本次比賽辦理國中組, 高中組,。
伍、報名辦法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28日( 星期五 )止。
二、報名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新莊路649巷15弄3之3號
三、報 名 表:如附件,請用電腦打字。 E-mail: fjdp0052@mail.fju.edu.tw
四、報名人數:每隊領隊、管理、總教練各1名,教練2名,選手18名
五、抽籤及技術會議:
109年9月1日( 星期二 )下午2時正假本會舉行,不再另行通知,會後將決議及賽程公佈於本會網站,未能出席者請自行上網查詢。
陸、競賽制度
一、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之2006~2009國際壘球規則。
二、比賽制度:
視報名隊數決定之。
三、比賽用球:
日木製美津濃黃色比賽用球( 本會審定合格 )。
柒、計分及名次順位之排定
一、單循環賽時,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0分,總積分多者為先。
二、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下列各項順序決定:
1、視其相對勝負,勝者為先。
2、相關隊失分少者為先。
3、總失分少者為先。
4、相關隊得分多者為先。
5、總得分多者為先。
6、若以上各項皆相同時,抽籤決定。
捌、獎勵:
頒發前四名團體獎牌。
玖、懲處:
球隊經正式報名後,不得棄權比賽,參賽隊伍之隊職員或選手,若有發生違反運動精神或未賽畢全程者依本會球隊輔導管理要點處理,並報請主管機關議處外。
拾、申訴:
比賽之一切申訴必須當場解決,否則不予受理。
拾壹、比賽附則:
一、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二、大會可因應情況更改、提前、延後比賽日期或暫停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三、每場比賽兩隊之攻守先後及球衣深淺穿著,需依照抽籤會議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