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9年全國孝行獎
一、目的:
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內政部特舉辦109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本市配合辦理初選活動。
二、依據:
109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
三、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指導單位:
內政部
五、承辦單位:
新北市板橋區溪洲國民小學
六、選拔標準:
- 被推薦人長期實踐孝行,有下列具體孝行事蹟之一,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
- 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
- 家人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維護其健康,鼓勵自我實現,家人感情凝聚。
- 其他特殊事蹟,由己及人將關懷父母尊親之情懷,推廣至其他長輩、鄰里、社會,足以啟發人心,見賢思齊。
七、選拔對象:
凡孝行發生地於新北市之中華民國國民,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被推薦人以個人原則,同一家庭成員共同實踐孝親,經證明屬實,得並列為被推薦人。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本獎項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八、推薦單位及送審資料:
(一)推薦單位為本市各區公所(請村里長、一般民眾等踴躍向公所推薦)、各級學校或團體。
(二)推薦單位將推薦書及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附表1至4)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於109年3月15日(星期日)前免備文寄(送)達(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新北市板橋區溪洲國民小學學務處收(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289號);電話02-26867705分機36賴老師。
九、選拔方式:
(一)初選名額:預計選拔出10位109年新北市孝行楷模代表,其中前5名代表新北市參加「109年全國孝行獎選拔」。
(二)審查作業:
1.本局受理推薦後,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召集本市退休校長、督學、民政局及社會局代表組成新北市審查工作小組。
2.審查工作小組先進行書面審核,審核通過者再由審查小組進行實地訪查,以了解受推薦者平時表現及生活狀況,確認受推薦者是否符合本計畫第六點所定選拔標準,並作成紀錄,填寫實地訪查表,實地查訪作業結束後進行審查會議,決定本市孝行楷模代表及推薦名單,由本局於109年4月30日前送內政部辦理複選作業。
3.中央評選由內政部邀集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複選委員會,必要時得派員實地訪查,並得邀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席說明。
4. 複選委員會就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之初選名單,於109年6月1日前審定「109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得獎人。
十、選拔流程:
十一、獲中央評選孝行楷模之推薦人由內政部致贈獎座及獎金,並應邀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
十二、推薦書如附件,各推薦單位得自行繕印。
十三、本計畫經鈞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全國孝行獎相關競賽:
- 110年度全國孝行獎110年度全國孝行獎 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或團體為推薦單位,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0年3月15日。 獎座: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 獎金:孝行楷模每人致贈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 獎助金:孝行楷模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 新北市。109年全國孝行獎新北市。109年全國孝行獎 目的: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內政部特舉辦109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本市配合辦理初選活動。 選拔標準: 被推薦人長期實踐孝行,有下列具體孝行事蹟之一,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 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
- 108年全國孝行獎108年全國孝行獎 目的: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 1.謹身節用,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2.克盡孝道,樂觀曠達,協助長照高風險失能家屬,重新恢復生活能力。3.其他對待尊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