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創意宣傳設計比賽

新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創意宣傳設計比賽

 總獎金: 45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2-03-14 ~ 2022-05-29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960-3456分機3269(楊小姐)、02-2960-3456分機3265(羅先生)

主辦單位Email:nspdesignn@gmail.comAH3209@ms.ntpc.gov.tw

一、 活動名稱

新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創意宣傳設計比賽

二、 活動目的

你們知道國土計畫制度準備要於114年4月30日前全面上路了嗎?那是什麼,你了解了嗎?本次特別邀集有想了解新知、有理想、抱負及設計熱情的你,一起來運用創意發想國土計畫之宣傳方式吧!透過最直白、逗趣的創意內容,讓這新制度一起夯起來吧!另外,本次參與宣傳設計競賽之得獎作品除獲得獎金外,還有機會作為日後線上推廣之作品喔!心動了嗎?趕快邀集身邊的三五好友一起來報名參加吧!

三、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三)協辦單位:長豐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四、 參加辦法

(一)競賽主題:

依宣傳品公版(詳附件一)內容進行創意發想,建議可先描述新北市國土計畫基本概念,再以單頁問答方式,說明新北市國土計畫制度轉換中之常見問題,以口語活潑、接地氣的方式呈現(詳附件一-內容範例),讓一般大眾皆能迅速且輕鬆的了解國土計畫。

(二)作品規格(參賽作品應提交懶人包,若一併輔以動畫影片說明尤佳)

1. 懶人包

(1)原始檔限以illustrator、photoshop或coreldraw軟體製作。

(2)以A5尺寸16頁(含封面封底)為限。

(3)成果規格為210 × 148mm、1748 × 2480 pixel、解析度 1200dpi。

(4)手/電繪、直/橫式不限。

(5)作品需置入「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LOGO,且LOGO不得小於0.5cm × 0.5cm 。 LOGO 檔 案 下 載 網 址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aGPswvdjN76fbRJJ8ioYBHymGdhcLXz7?usp=sharing

(6)內文請依順序編入頁碼。

2. 動畫影片(加分項)

(1)製作軟體不限(如:可運用威力導演、iMovie、VideoPad等)。

(2)影片長度以5分鐘以內為限。

(3)解析度1080p(即1920*1080解析度)以上。

(4)須維持在16 像素的倍數。

(5)直/橫式不限。(建議為直向格式4:5、9:16,橫向格式16:9)

(6)作品需置入「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LOGO。LOGO 檔案下載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aGPswvdjN76fbRJJ8ioYBHymGdhcLXz7?usp=sharing

(7)應附中文字幕。

(8)配樂需有版權或使用無版權配樂。

(三)報名資格

1. 全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

2. 採團隊競賽,成員鼓勵由不同科系或校系組成,1組至少4人,須指派其中1人為組長,每人限報名參加1組別,不可重複報名。

(四)報名方式及參賽說明

1. 本競賽採線上報名。

2. 下載報名表(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及在學證明(附件四),完整填寫後個別轉為PDF檔。

3. 完成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應提交懶人包,如一併輔以動畫影片說明尤佳)。

4. 壓縮報名表、同意書、在學證明及參賽作品檔案後檢附至活動信箱(E-mail: nspdesignn@gmail.com),若檔案過大無法傳送請使用雲端連結繳交。

5. 收件期限為111年5月29日下午5點00分59秒前,一律以主辦單位活動信箱收件時間為準。

(五)郵件及檔名格式

1. 郵件

  • • 主旨為「新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創意宣傳設計比賽-組長之學校名稱-組長之系別年級-作品名」。
  • • 內文撰寫「1:作品名稱、2:組員姓名(須一併註明學校名稱/系別/年級)」。

2. 附件

  • • 成果(懶人包限pdf檔、影片限繳交wmv、mp4、flv、avi、mpeg、mpg、mov、3gp、h264檔)以「01_成果檔」命名。
  • • 報名表(pdf檔)以「02_報名表」命名。
  • •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pdf檔)以「03_同意書」命名。
  • • 在學證明(pdf檔)以「04_在學證明」命名。
  • • 原始完稿檔(懶人包限繳交ai、psd或cdr檔,動畫影片則不須繳交)以「05_ 編輯檔」命名。
  • • 壓縮檔(zip、rar或7z檔),以「組長之學校名稱_組長之系別年級_作品名」命名。

五、 評選辦法

(一)資格審查

於收件期限內投稿完成後,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符合作品規格、報名資格、報名方式、郵件及檔名格式且無缺件者始可進入評選階段。主辦單位將於111年6月6 日17:00前以E-mail方式通知資格審查結果,若報名後無接獲通知請以電話方式聯繫主辦單位(詳其他注意事項)。

(二)評分階段

1. 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籌組評審團隊,加總個別評選委員對參加組別之評分,分數越高者即為最優勝組,但有2組以上為同分者,逐一檢視評選項目得分較高者優先(依序比較主題與內容、創意發想、設計構圖與造型美感);如仍同分則並列名次(每並列1名則下1名從缺,若2人並列第3名,則從缺佳作1名)。

評選項目 項目內容 權重
主題與內容
  • • 傳達符合國土計畫之宗旨目的。
  • • 詮釋內容完整性、正確性。
35%
創意發想
  • • 依附件內容進行發想,可自行新增或修改議題。
  • • 呈現手法、闡述內容吸引目光、傳達趣味且口語化。
  • • 有效運用新北在地元素結合情感、特色、人文等元素。
  • • 創作理念、切入觀點具獨特性。
35%
設計構圖與造型美感
  • • 顏色配置、創意美編、瀏覽難易度等。
20%
多元合作與動畫影片製作
  • • 跨校、跨系合作
  • • 成果輔以動畫影片說明
10%
合計 100%

2. 獎勵辦法

(1) 第1名:頒發團隊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

(2) 第2名:頒發團隊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

(3) 第3名:頒發團隊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

(4) 佳作5名:頒發每隊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

六、 辦理期程

項目 賽程 備註
報名及繳交成果 自公告競賽資訊日起至 111年5月29日17:00 含作品、報名表、同意書、在學證明寄送至活動信箱。
資格審查 111年5月30日至111年6月6日 以 E-mail 方式通知資格審查結果。
公布評選結果 111年6月20日下午17:00前 公告於地政局網站。
頒獎典禮 預計111年6月27日~111年7月1日 頒獎時間將於公布評選結果時,公告於地政局網站。

註:若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日不克前往,另以電話通知領獎時間、地點;考量全國疫情狀況,主辦單位仍保留授獎方式。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所有參賽表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

(二)主辦單位為教育、研究及推廣目的,對參賽作品有公開展示權、編輯權、重製權、散佈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電子書、登載網路、相關文宣出版品發行及販售等使用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內容與方法之使用,亦得依著作財產權之規定,授權作品圖檔供藝術相關研究者文(圖)稿撰述之引用,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與異議。

(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者,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得獎者,得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金超過新臺幣 20,000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若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金額,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20%之稅金。

(四)有下列情形者,經查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追繳所獲獎金、獎狀等,並賠償相關費用:

1. 抄襲、冒名頂替他人作品。

2. 作品所有權非屬參賽者本人者。

3. 違反他人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4. 該作品曾於其他國內公開競賽獲獎(不含入選者)。

5. 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6. 違反本簡章規定,經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者。

7. 參賽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授權或同意,如遇爭議,由參賽者負責。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

當進行本報名活動時,表示同意以下內容:

1.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主辦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進行主辦單位規劃之「新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創意宣傳設計比賽」徵件計畫相關工作及活動。

2. 進行報名活動時,將請參賽者提供報名所需之必要個人資料: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碼、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之資料;且將用於主辦單位報名之身份確認、聯繫、通知及相關公告之用。

3.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主辦單位保有參賽者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請求查詢或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參賽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4) 請求停止收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但因下列原因主辦單位得拒絕之:

  • (1)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 (2) 妨礙公務機管及主辦單位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 (3) 妨害主辦單位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

4. 若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參賽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服務。

5. 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效果。

(六)頒獎典禮活動中將進行現場攝影,參與本活動即同意授權主、承辦單位進行活動攝影,且同意主、承辦單位將相關影像用於主、承辦單位網站、社群媒體、出版品製作、研究發表等非營利之推廣用途,且同意主、承辦單位擁有相關公開宣傳、傳輸前述影像等權利。

(七)本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新北市政府編定管制科,承辦人:楊小姐、羅先生,連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3269、3265。E-mail: nspdesignn@gmail.com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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