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宜蘭文化獎
「 第七屆宜蘭文化獎 」自即日起至106年8月15日止受理推薦,請依照推薦書所附表格或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www.ilccb.gov.tw (首頁/最新消息及公告/局務公告)下載推薦書電子檔,填妥後郵寄至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文化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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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屆宜蘭文化獎」推薦,敬請各界踴躍推薦合適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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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宜蘭文化獎」推薦說明
一、 依據
宜蘭縣文化獎頒贈要點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 獎勵
(一) 宜蘭文化獎受獎人以一至二名為原則。
(二) 文化獎受獎者,由主辦單位公開表揚,各頒贈宜蘭文化獎座及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並發行專冊對得獎者之成就與貢獻予以表彰及推廣。
四、 推薦對象
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之團體或個人,有如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提昇宜蘭文化水準之創作或著作,有開創性者。
(二) 促進宜蘭與國際文化交流成績卓著者。
(三) 培育文化專業人才,具有特殊成就者。
(四) 長期在宜蘭偏鄉地區從事文化工作,有重大貢獻者。
(五) 其它對於促進宜蘭文化建設、提昇宜蘭文化水準有貢獻者。
五、 推薦程序
(一) 受獎人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內由社會各界推薦參選。
(二) 請填具推薦書,詳述事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一式二份,於 106 年 8 月 15 日前,密封後以掛號寄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 曾獲宜蘭文化獎者,不得再被推薦或報名參加評選。
六、 評選
(一) 主辦單位組織文化獎評選小組,辦理遴選工作。
(二) 宜蘭文化獎評選小組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縣長兼任,委員七人至九人,由主辦單位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均為無給職。
(三)評選委員對於評選過程及結果應予保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行迴避:
- 受推薦人係由委員推薦。
- 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 委員本人或其配偶,與受推薦人有共同利害關係致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關係。
- 委員執行職務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
(四)評選委員如獲推薦為候選人時,應擇一擔任「評選委員」或「受推薦人」。
七、 頒獎
受獎名單於遴選確定後公佈,頒獎時間另訂。
八、 附則
推薦書格式由承辦單位定之,如欲索取推薦書請附回郵,並於信封註明「索取宜蘭文化獎推薦書」。
地址:260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 號。
或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www.ilccb.gov.tw (首頁/最新消息及公告/局務公告)下載。
承辦人:郭玟蠲 聯絡電話:03-9322440 # 208
E-mail:temy@mail.e-lan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