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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

第七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

 總獎金: 22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31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22-5205分機6008(張小姐)、03-489-6222(朱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ycgracetyc@gmail.com

緣起

青年為國家社會的希望,青年發展也成為社會安定繁榮的重要基 礎。為鼓勵更多桃園青年關注公共議題並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桃 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辦理「第七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 期透過表揚關心公共議題並付諸具體行動的青年行動家,發掘更 多在各領域努力前行、讓桃園更加美好的有志青年。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下簡稱青年局)。

參選資格

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年齡介於 15 歲至 45 歲間之青年 (民國 68 年至 98 年出生),且行動事蹟發生時間為 3 年內(民國 111 年至今)。

徵選類別及注意事項

一、 徵選類別:

(一) 社會關懷行動家:關注社會多元族群需要(如長者、兒童、移工、新住民或弱勢者照護等),並且積極採取志願服務行動,對被關懷者具有顯著成效或影響性,例如:國內外志工、社會工作者、防疫志工、社會服務慈善團體或宗教團體成員等。

(二) 永續發展行動家:運用所學及專長,透過具體行動、社群媒體等多元途徑,提出解決對策或想法,進而帶動地方發展出深具特色的永續資源,例如:地方創生、社區營造、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社會企業等。

二、 徵選限制:

參選者僅能擇一類別報名,且 3 年內曾以團體或個人名義參 選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並獲選之成員,不得以相同或類似事 蹟重複報名。

表揚名額

各類別擇 3 名獲選成為當年度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並另擇 2 名 為潛力新秀獎(共計 10 名),實際名額由評審依據書面資料及現 場簡報(含詢答)評定,青年局得保留從缺或彈性調整各類別得獎 人數之權利。

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四)17 時止,逾時不得補件或更改投件內容。

二、報名方式:

(一) 有意報名者 應 先 以 網 路 方 式 報 名 ( 報 名 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rgqP7)。

(二) 主辦單位將於 5 個工作天內寄送報名確認信,報名者應於時限內將報名資料回傳至該確認信。

三、報名應備文件:

參選者請填妥報名基本資料表、行動紀實、活動剪影、身份證明表,以及個人資料提供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等資料,說明如下:

項目 說明 繳交方式
基本資料表 行動紀實 活動剪影 (附件一至三) 格式以橫式書寫(標楷體、12 字級、單行間距),總頁數以 15 頁為限。 響應環保無紙化,線上繳交方式如下:

一、左列文件請於報名期間內回傳至 主辦單位電子信箱。

二、為避免格式錯誤造成徵選爭議, 上傳檔案均以 pdf 為主。 三、後續評選將以主辦單位下載之文 件為主,於徵選截止後,未經主辦 單位同意勿任意更換文件,避免 造成文件毀損。

身份證明表 (附件四) 請檢附參選者之身分證、在職或在學 證明影本。
個人資料提供 暨著作權授權 同意書 (附件五) 參選者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以示同 意,並掃描成電子檔上傳;如有未滿 20 歲者,則請法定代理人代行
個人自介影片 (加分項目) 得提供1分鐘內自介影片補充說明行 動事蹟,主辦單位將列為酌予加分之 項目;如未提供,亦不扣分。

四、「簡報評選」應備文件:得知錄取進行「簡報評選」之入選 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時限前繳交簡報

項目 說明 繳交方式
簡報評選 評選現場使用之簡報,請以電子檔方式於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內繳交, 注意事項如下:

一、 不得使用雲端簡報系統。

二、 簡報繳交後不得抽換。

三、 簡報過程中須播放之影片請一併繳交,不得使用網路連結。

四、 如有內嵌影片等特殊簡報方式,可於繳交期限前至青年局測試。

響應環保無紙化,線上繳交方式如下:
一、請 於 主 辦 單 位 規 定 時 間 前上傳至主辦單位電子信箱。二、為避免格式錯誤造成徵選爭議,上傳檔案一律均以 pdf 為主。

三、現場評選將以主辦單位下載之文件為主,於徵選截止後,未經主辦單位同意勿任意更換文件,避免造成文件毀損。

評選作業

一、原則區分「資格審查」(參選資格具備與否)及「簡報評選」 (現場簡報及詢答)二階段進行;惟如各類別報名人數超過 15 名,則辦理「書面初審」,由 3 位該類別領域專家學者 以評分項目先進行書面審查,擇優(各類別至多擇 15 名)進 入「簡報評選」程序,青年局得依報名情形彈性調整。

階段 作業期間 審理方式
資格審查 113 年 11 月上旬 進行資格條件審查,若應備文件有缺漏 即不符資格;入選名單於青年局官網進 行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書面初審 視況擇期舉行 各類別報名人數如超過 15 名,則辦理書 面初審作業,由 3 位評審委員依據評分 項目先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進入簡報評 選作業。
簡報評選 113 年 11 月下旬 一、以簡報、影片等各種方式展現成果,每組簡報 8 分鐘、詢答 8 分鐘, 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統問統答結 束後,至少 1 位評選委員給予建議 與反饋。

二、評選時間、地點及流程另行通知。

二、本計畫審查評分依據項目如下:

項目 配分(%)
行動內容:
(一)成長性:能夠突破困境、省思行動方案並自我學習成長、行動計畫能定期檢核改善並朝規劃目標前進。
(二)創新性:能夠跳脫框架、吸收新知,以創意提出原創性的行動方案。
(三)延續性:行動訂有明確目標並有發展性,能夠逐年延續計畫並持續投注心力於行動中。
40
社會影響力:行動有具體成效,號召他人共同參與行動,對他人或對社會具有正面價值意義與影響力。 40
資源整合:能夠結合周遭各項資源及媒介、善用溝通協調能力推廣行動理 念並提升行動方案成效。 10
永續發展:對應聯合國 17 項發展指標,有明確對應者(指標其一即可), 說明對應指標及執行度。 10
得分加總 100

公布

決選後 10 日內於青年局網站公布獲選名單。

表揚

113 年 12 月 7 日(六)舉行獲獎行動家表揚典禮,地點及時間流 程另行通知。

獎勵

一、獲獎者將頒予獎金、獎盃及獎狀,青年局並保留視參選組數 進行各類別名額調整之權利。

二、總獎金 22 萬元:以電匯形式發放,獎盃及獎狀於表揚典禮 發放。

(一) 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盃 1 座及獎狀 1 幀。

(二) 潛力新秀獎: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狀 1 幀。

三、獲獎者應配合出席或參與桃園市政府安排之系列活動及宣傳露出如下:

(一) 社群行銷:青年局協助獲獎者將行動事蹟或故事貼文,露出於青年局相關社群粉絲專頁及相關網站。

(二) 行動推廣:配合機關參加 113 年成果發表、社群交流、公益活動宣傳等衍生之相關活動,推展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的精神及成果。

其他注意事項

一、青年局將集結獲獎行動家之行動事蹟發行得獎者手冊,增加行動家行銷機會,如有須要請獲獎行動家配合採訪及確認文稿等相關事宜。

二、參選者須自行確認所送資料及服務事蹟均屬實無訛,如有虛偽不實,青年局有權撤銷參選及獲獎資格(獎勵金、獎盃及獎狀併同繳回),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參加本計畫徵選所送之資料(包括文字、照片、影像、影音資料等)應優先確認內容著作權之適法性,如確定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所有共著者應同意授權予青年局得於五年內自由運用於各項政策推廣宣傳等公益出版及非營利活動使用;如有因著作權爭議訴訟者,應由參選者自行處理。

四、為確保徵選作業符合公平、公開原則,參選者與指導老師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以及有利害及所屬關係者等,皆不得擔任評審。

五、獲獎獎金請以個人名義請領,青年局將依據「所得稅法」第88、89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之規定扣取稅款後再發予各獲獎人,所得將併入獲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餘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六、入圍決選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或青年局需求拍攝行銷宣傳影片,以利運用於典禮現場及後續機關宣傳使用。

七、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青年局得隨時補充或修改並公告;所有活動內容及獎項,青年局保有最終修改及解釋之權利。

聯絡資訊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公共參與科 張小姐,(03)4225205分機 6008。

洄游創生有限公司 朱小姐,(03)489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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