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金門文化獎

第九屆金門文化獎

 總獎金: 4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3-15

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82-323-169分機833(陳素菁)

主辦單位Email:e223a06@mail.kinmen.gov.tw

「第九屆金門文化獎」公開甄選即日起歡迎各界推薦人選

「第九屆金門文化獎」公開甄選,即日起至113年03月15日止受理推薦,歡迎各機關(構)、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或具社會聲望之個人、專家、學者推薦符合資格參選人參與甄選。

金門縣文化局指出,「第九屆金門文化獎」以金門籍、年滿七十歲以上,長期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為獎勵對象。得獎者頒給文化獎章及證書,每人並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文化局歡迎大家一起來推薦,詳細辦法請上文化局網站 http://cabkc.kinmen.gov.tw/下載。

文化局局長呂坤和表示,金門有一千七百年的歷史,不僅古蹟多,傳統建築多,更有深遠的文化內涵,需要大家去重視,設立文化獎的目的就是要表揚這些長期對金門文化有貢獻的傑出文化人,喚起大家對他們的尊重,也是對傳統文化的重視,進而起風行草偃之效。

呂坤和強調,金門從事文化工作的人很多,陳縣長常指示施政應多著墨在文化軟實力,很多藝文界前輩對文化貢獻卓著,針對這些長年推動文化維護及發揚工作的文化人,應該給予實質的肯定與表揚。

今年第九屆文化獎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歡迎各界踴躍推薦,文化局將邀集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甄選小組,辦理遴選工作。

第九屆金門文化獎 頒給實施要點

一、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縣)

承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設置宗旨

為表彰及獎勵對本縣文化有特殊貢獻者,頒予文化獎,特訂本要點。

三、 推(自)薦對象及方式

推(自)薦對象:

年滿70歲曾設籍本縣滿4年以上,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創作或著作,有開創性者。

(二) 促進金門與兩岸或國際文化交流成績卓著者。

(三) 培育文化專業人才,具有特殊成就者。

(四) 長期在金門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

(五) 其他對於促進金門文化建設、提昇金門文化水準有貢獻者。

推薦方式:

由各機關(構)、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或具社會聲望之個人、專家、學者推薦符合資格參選人,並需徵得被推薦者同意。

四、 獎勵

文化獎受獎者,由本縣公開表揚,得獎者頒授金門文化獎章、得獎證書以及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並發行專冊對得獎者之成就與貢獻予以表彰。

五、 推(自)薦要點

(一)受獎人之遴選,於公告期間內由社會各界人士、團體推(自)薦參選。

(二)請填具推薦書,詳述事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於113年3月15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本局收發室或郵寄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三)曾獲金門文化獎者,不得再被推薦或申請參加評選。

(四)未得金門文化獎者,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六、 評選

(一)組織金門文化獎評選小組,辦理遴選工作。

(二)金門文化獎評選小組置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七人至九人,由本縣文化局遴聘專家、學者擔任。

(三)評選委員對於評選過程及結果應予保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1、受推薦團體(人)係由委員推薦。

2、受推薦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3、委員執行職務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

(四)評選委員如獲推薦為候選人時,應擇一擔任「評選委員」或「受推薦人」。

七、頒獎

(一)金門文化獎每屆受獎人一至四名。

(二)頒獎名單於評選後公布,因疫情關係頒獎典禮日期和地點另行公布。

八、報名事項

(一)符合資格的推薦團體(人)以書面具名推薦。

(二)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三)另可上文化局網站: http://www.cabkc.kinmen.gov.tw/下載推薦書。

(四)承辦人:陳素菁 聯絡電話:082-323169 # 833。

九、長期居住台灣本縣當屆文化獎得獎人返金參加表揚餐會,為表尊崇,往返臺金機票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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