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

第五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

 總獎金: 65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2-10-17 ~ 2022-11-11

主辦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電話: 07-350-4455(李易儒專員)

主辦單位Email:taiwangee@gmail.com

壹、 活動宗旨:

為落實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及配合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學習規劃,推展學校環境教育行動之實踐,培養學生發掘環境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爰辦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本競賽主軸設定為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等五大議題,期望學生透過環境教育的創意與實作成果,將環境行動力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提升學生環境教育視野。

貳、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參、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

肆、 參加對象

(※年級皆以跨暑假後之年級為準):

一、國小組(四至六年級學生),僅限團體參賽,每隊學生人數限 2 至 4 名(不含指導老師),指導老師限 1 至 2 名(指導老師須與參賽學生同校)。

二、國中組(七至九年級學生),僅限團體參賽,每隊學生人數限 2 至 4 名(不含指導老師),指導老師限 1 至 2 名(指導老師須與參賽學生同校)。

三、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僅限報名 1 隊,不得跨組參賽,亦不可跨校組隊。

四、指導老師以現職專任、代理代課、實習教師為限。

伍、 實作競賽型式:

一、 設定主題方向:

選擇以環境教育五大學習主題「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作為規劃競賽作品之主軸方向。

* 各項議題說明:

「環境倫理」:探討人與生態環境的倫理關係,注重人類社會與自然的共存,如環境體驗、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環境承載量等。

「永續發展」:尋求具永續性的發展策略,追求經濟、社會、環境三面向的平衡,如綠色消費、永續循環校園、減塑議題等。

「氣候變遷」:強調地球環境或氣候的變動及帶給人類社會的衝擊,如極端氣候、溫室氣體、調適行為等。「災害防救」:瞭解災害的成因與影響,強化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相關作為。

「能源資源永續利用」:對接國家能源轉型政策,強調能資源的循環利用,如資源循環、廢棄物的再利用、水資源、再生能源、廚餘減量等。

二、 參賽型式說明:

藉由環境觀察與記錄,察覺生活周遭所關切的環境問題(或生活中不永續的現況),藉由對應問題的環境行動或模擬解方的具體作品,達到環境教育實作之學習內涵。在設計規劃與探究的過程中,透過身體力行方式,採取問題解決的行動實踐,或者產出具體作品(如:繪本、模型、裝置等),作為問題解決之途徑,並且進一步推廣至同儕、家庭成員、社區鄰居,甚至一般民眾,擴展其影響層面。

陸、 預計期程規劃(倘有變動依教育部公告為準):

事項 日期
競賽簡章公告 111 年 6 月底前
初審收件期限 111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0 點至 11 月 11 日下午 5 點止(線上表單將於截止時間關閉,逾期者不予受理)
初審錄取公告 112 年 1 月中旬
複審資料繳交(含競賽當日輔助展演資料) 112 年 2 月 20 日上午 10 點至 3 月 3 日下午 5 點止(線上表單將於截止時間關閉,逾期者不予受理)
複審競賽時間 112 年 3 月中旬
複審結果公告 112 年 3 月底前
頒獎典禮 112 年 4 月底前

* 相關事項公告將以公文方式通知,獲獎名單將公告於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

柒、 競賽評選辦法:

一、 由教育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初審為書面審查,複審為現場展演。

二、 初審:

(一) 報名方式:請上網填寫 Google 表單並上傳繳交資料稿件,網址為: https://forms.gle/86nqVsVJfHs1CxERA

(二) 報名及初審資料繳交:

1. 初審報名表 1 份(附件一),填寫完畢後請列印並親簽,掃描後上傳 PDF 檔。

2. 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 1 份(附件二),填寫完畢後請列印並親簽,掃描後上傳 PDF 檔。

3. 作品自我檢核表 1 份(附件三),填寫完畢後請列印並親簽,掃描後上傳 PDF 檔。

4. 構想說明書 1 份:內容須包含以下四點(範例可參考附件四)

(1) 作品名稱

(2) 實作動機與目的

(3) 實踐行動或研究流程構想說明

(4) 後續推廣規劃

(5) 隊員自述-參賽師生各須陳述一段對於作品的看法或心得內容格式不限,全文整體資料(含照片及附件)以「A4 直式規格 15 頁」為上限,超過頁數者不予受理(稿件電子檔請上傳 ODT 及 PDF 兩種檔案格式各 1 份,各檔案大小以 10MB 為限)。

(三) 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國小組」、「國中組」各篩選 20 隊進入複審為原則。

三、 複審:

(一) 繳交方式:

複審資料繳交網址及規定,將於錄取複審通知信中提供,未於期限內繳交者,逾時不接受檔案補件或抽換。

(二) 資料繳交:

1. 重點摘要報告 1 份:內容須包含以下四點。

(1) 簡短說明本次參賽成果或作品之目標。

(2) 本次參賽之行動或成果的重要性或特色 (與過去的行動或成果,或與他人的行動或成果,有何不同之處)。

(3) 本次參賽成果可達到哪些具體效益與推廣的層面及成效。

(4) 可自行發揮創意,強調行動或成果的特殊性等。

請於 1,000 字以內精簡說明,不得出示任何圖表,僅可呈現文字敘述,並於表單開放時上傳文字至複審資料繳交網址。

2. 複審競賽當日展演使用之簡報或海報等相關電子檔資料。

(三) 展演及審查說明:

1. 複審以現場展演方式進行。

2. 現場展演說明:展演型式不拘,可搭配簡報、海報或產出之作品。

3. 複審當天可準備競賽其他相關輔助物件進行口頭報告及複審委員口頭詢答,每組至多 15 分鐘。

4. 複審地點、時間流程、資料繳交網址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案公告。

5. 複審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辦理,倘疫情嚴峻,將滾動調整辦理形式並另案公告。

捌、 評分項目說明:

 初審評分項目: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 比例
議題探討動機及目的 實作議題探討動機及目的之明確性。 20%
實踐行動或研究流程規劃構想 規劃構想內容之說服力及完整性。 20%
環境教育創意及內涵 環境教育實踐內涵及構想創意度。 30%
後續推廣規劃 執行可行性和後續推廣潛力。 30%
總分 100%

 複審評分項目: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 比例
口語及展演表現 整體口語、展演技巧表現及詢答應對能力。 20%
環境教育內涵呈現及整體性 環境教育內涵及創意呈現、作品展現、執行過程與實踐成果之完整度。 40%
實務應用及推廣性 現階段實踐情形、主動推廣的策略方法(如:校內宣導、社區宣傳、網路傳播),以及擴及的影響層面(如:家庭、班級、班際、學校、社區、縣市、全國等層面)。 40%
總分 100%

玖、 競賽獎項:

一、 各組獎項說明(獎金依比例分配,指導老師 50%、學生 50%,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一) 第一名 1 名,頒發獎狀及總獎金新臺幣 2 萬元。

(二) 第二名 2 名,各頒發獎狀及總獎金新臺幣 1 萬 5,000 元。

(三) 第三名 3 名,各頒發獎狀及總獎金新臺幣 1 萬元。

(四) 優選數名,頒發優選獎狀(視複審結果斟酌核予)。

(五) 佳作數名,頒發佳作獎狀(視複審結果斟酌核予)。

(六) 最佳團隊表現獎 2 名,各頒發獎狀及總獎金新臺幣 5,000 元。

二、 榮譽獎項說明:

教師耕耘獎數名,凡本屆報名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累計滿四屆並累計進入競賽複審至少兩屆,頒發獎狀一紙。

三、 經核定獲選「第五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前 3 名、最佳團隊表現獎之隊伍及獲選前述耕耘獎之教師,由教育部公開表揚,並須配合於教育部所舉辦之環境教育相關活動中及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進行成果分享。

四、 現職公教人員者,建請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敘獎;學生部分由所屬學校予以敘獎。

(一) 前三名者:建請記功 1 支。

(二) 優選者:建請記嘉獎 2 支。

(三) 佳作、最佳團隊表現獎、教師耕耘獎者:建請記嘉獎 1 支。

五、 依據教育部 108 年 7 月 1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80066751 號函,「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業建請有參採競賽指標之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研議評估納入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全國性競賽項目採認(請參閱附件七)。

壹拾、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請參賽隊伍設計主題時以環境教育主軸,參賽隊伍之作品與成果應避免使用政治、種族等敏感議題相關題材或文字。

二、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應避免延遲繳件,倘有遲交之情形,且無法提出不可抗力之因素,將交由審查小組進行扣分。

三、 若於競賽期間,承辦單位因行政需求需聯繫者,將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繫,如 3 次(含)以上無法聯繫帶隊指導老師進行行政作業確認者,將視為棄權論。

四、 每隊限投一件作品,且每人限報名一隊,若有團隊更換隊員、退出、遞補之情事,需於複審前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書(隊員及指導老師更換切結書如附件五、附件六所示),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進行更換或棄賽。如發現未經同意同時報名(單一學生或老師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五、 參賽隊伍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並同意分享作品成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所有相關之智慧財產權爭議,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前點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討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七、 倘競賽過程中參賽者或獲獎者經檢舉有不法情事之慮,主辦單位得另籌組專案調查委員會,進行專案調查及釐清。

八、 得獎隊伍不得對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得獎隊伍得無償授權予教育部實作競賽及主辦單位進行非營利、推廣及學校教學之目的使用,得公開於教育部相關網站及報告使用,不限時間與地域,進行紙本印刷、宣傳、展覽、書籍發表、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並以電子型式透過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進行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及拍攝影像紀錄等。

九、 依行政院「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進行獎金核發,得獎隊伍所獲得之獎金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繳交相關所得稅。

十、 依據教育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本競賽實施個資蒐集同意宣告。

十一、 複審中經評審共同認定若未達評審標準,該獎項得以從缺。

十二、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將另案公告,教育部保有計畫解釋權及最終決定權。

十三、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第五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

第五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

壹拾壹、 活動聯絡窗口: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

李易儒專員,電話:07-3504455,電子信箱: taiwangee@gmail.com,來信請註明「主旨:第五屆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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