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形象標識(LOGO)設計競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廣東正在高標準、高規格規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以下簡稱“人才港”)。建設人才港是廣東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項目,也是人社部和廣東省政府戰略合作協議、實施“灣區人才”工程的重要內容。為建立具有全球辨識度的人才港標識形象體系,樹立廣東招才引智品牌形象,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現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徵集人才港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集內容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
二、徵集要求
(一)體現獨特內涵。形象標識(LOGO)要展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的總定位總目標,充分彰顯廣東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先行地和實驗區的獨特優勢,以及廣東人才“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干”的作風。要體現粵港澳大灣區這一中國唯一的大灣區元素,體現灣區及廣東對人才的吸引力。
(二)易於傳播推廣。形象標識(LOGO)要有鮮明的創意和表現形式,具有藝術感染力和象徵意義,構思新穎、簡潔大方、莊重美觀,辨識度高、標識性強,便於整體運用到人才港宣傳推介、對外引才、展示交流以及衍生產品製作等方面。
(三)注重原創品質。形象標識(LOGO)必須為原創,不得侵犯第三方權利。應徵方案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若應徵方案發生侵權糾紛,由作者本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取消入選資格。
(四)符合法律規定。形象標識(LOGO)中不得含有任何違反國家憲法及法律法規的內容。
三、徵集方式
(一)徵集範圍。國內外專業設計公司、創作團隊、個人均可參與。
(二)方案要求。
1.應徵方案應至少包括形象標識(LOGO)設計圖稿,創作思路和理念說明,基本元素、標準字體、標準色彩說明,及形象標識(LOGO)與完整中英文名稱“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GUANGDONG) TALENT PORT”的基本組合方式。
2.應徵方案以電子版形式提交,其中設計圖稿須提供JPG、PNG或BMP格式高清圖片,及AI、CDR或PSD(分辨率為300像素)格式可修改文件;創作思路和理念須在《報名表》內填寫。
(三)投稿說明。應徵方案連同《報名表》《承諾函》請一併發送至投稿郵箱 gba_itp@163.com(郵件標題註明“標識應徵+應徵者姓名/機構名”字樣)。
(四)其它事項。應徵單位或個人可報送多個設計方案。每個方案應分別提交《報名表》和《承諾函》電子版及掃瞄件。創作者為多人,須所有創作者共同簽名。應徵者為單位,須由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四、徵集時間
自徵集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24時(以電子郵件發件時間為準,逾期視為無效方案)。
五、徵集評審
(一)初選。2021年10月底前,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初選出10個優秀並符合條件的方案。
(二)評審。2021年11月底前,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微信公眾號、各大媒體、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徵集意見,以投票形式從10個初選方案中甄選5個入圍方案。由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入圍方案進行終評,綜合各個入圍方案的總體情況,評選出優勝獎1名,獎勵2萬元人民幣設計費和創作證書;入圍獎4名,獎勵3000元人民幣設計費和創作證書(設計費含稅)。
(三)公示。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向社會公示、發佈獲獎方案。優勝獎作品將應用於全省人才港體系建設的視覺標識系統設計(即省級主港和各市縣分港,實體港和雲港皆將統一使用其設計的標識LOGO),公示時將對創作者及其作品作重點推介。
六、其它事宜
(一)本次徵集中,凡入圍的設計方案,其知識產權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有(包括但不限於對方案進行再設計、註冊、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
(二)應徵報名表、承諾函、人才港介紹可掃瞄下方二維碼獲取。
(三)評選結果將在廣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微信公眾號公佈,並電話通知入圍作者。
(四)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有。
聯 系 人:劉老師
聯繫郵箱:gba_itp@163.com
聯繫電話:020-89009266、020-37609109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