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節水・我響應」圖文徵選活動
經濟部水利署「節水・我響應」圖文徵選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水資源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基礎,攸關全民安全及生活品質,為強化全民節約用水意識,喚起民眾節約用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誠摯地邀請您發揮創意,共同響應節約用水之行動!
二、參加資格:
對創意圖文徵選有興趣的人士,皆可參加。
三、 徵選主題:
照片需以「珍惜水資源」主題為主,清楚、正向傳達節約用水及珍惜水資源的精神,內文需包含呼籲節約用水之 Slogan。
四、 活動日期:
108 年 4 月 29 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五、 參加方法:
- 加入並按讚「愛水節水粉絲團」。
- 於日常生活中、水利設施等拍攝「珍惜水資源」照片,上傳至本人之 Instagram 帳號(帳號須設為公開)。
- 加入指定標籤「#我響應節約用水」及「#經濟部水利署」,並於內文撰寫 20 字內的節約用水 Slogan,即可完成參賽報名。
- 每位參賽者上傳 IG 照片次數不限,惟每位參賽者最多只能獲得一次獎項。
- 報名本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金與寄發資料處理之用;資料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六、 評分原則:
評分原則 | 比重 |
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 | 60% |
構圖與佈局 | 30% |
Slogan文案撰寫 | 10% |
七、 活動獎勵:
金賞獎 | 銀賞獎 | 銅賞獎 | 佳作 | |
名額 | 1 名 | 1 名 | 1 名 | 5 名 |
獎金 | 12,000 | 8,000 | 5,000 | 1,000 |
參加網路人氣票選活動者,將加值抽出「統一超商 100 元虛擬商品卡 20 名」 |
八、 注意事項:
- 參賽相片類型不限,但不得違反法律與善良風俗。
-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獎位將予遞補)。
- 為擴大推廣,參賽作品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登載、推廣、不限次數複製,並不得要求額外支付其它授權費。
- 作品水準如未達標準,經評審小組決議後,各獎項得從缺。
- 請勿提供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作者需簽屬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作者對此絕無異議。作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 得獎獎項,每人限得 1 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要求之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不再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本活動獎項若需寄送,僅限台澎金馬地區,若為區域外之得獎者,視同放棄該獎項。
- 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之一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時,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更新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修正之。
九、活動聯絡人:
02-2325-5696 轉 26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