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史館.有我在!!來館照片大募集
還記得您第一次來縣史館是什麼時候呢?有著什麼樣的心情與回憶?新竹縣縣史館自2008年8月31日開館至今已超過十年的歲月,在您的陪伴下,從蹣跚學步的孩童,逐漸成為風華正茂的少年。邀請您與我們一同分享十年來您與縣史館的美好的回憶,也期待在2020年與您再次相遇。
一、活動辦法
將您與縣史館合照的相片透過活動報名系統上傳,我們將製作成相片牆展示於本館大廳。另於相片牆展示期間,只要投稿者回館參訪,與相片牆合照後上傳至社交平台上,即贈送本館特色文創品1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二、參加資格
不論老中青幼、膚色族群、居住地域,只要曾經來縣史館參觀遊玩並拍照留影的民眾歡迎踴躍參加喔!
三、募集時間
5/1( 五 )至5/31( 日 )
四、相片牆展示時間
視疫情狀況另行公告。
五、作品規格
1. 為個人/團體與縣史館建築體外觀、公共藝術,或在館內展示、閱覽空間之合照。
2. 形式不拘,限1MB以上5MB以下畫質清楚之電子檔,每位參加者限2張。
六、活動規範
1.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投稿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隱私權聲明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
2. 投稿作品應符合本活動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投稿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投稿,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者應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本活動主辦及協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投稿於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內容。
4. 主辦單位保留篩選投稿照片之權利,所有投件作品須同意提供授權由主辦單位使用其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相片、活動肖像以非獨佔性,免版稅的方式授權主辦單位從事以下行為:以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 包括不限於實體活動展示、網路、紙本印刷等 )方式呈現授權內容可全部或部分公開發表,且可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投稿者同意,使用期間將於徵件活動開始起訖一年。
5.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留變更或停止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