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9年度全國「貓咪盃」競賽選拔
壹、依據
一、教育部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
二、本市 109 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十二年國教之精神,鼓勵教師善用資訊科技輔助教學,以擴展各領域的學習,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透過科技工具之創意應用,提升學生生活表達、問題解決之運算思維及創造力。
三、引領動手做之學習風氣,將科技能力生活化,運用於日常生活中,實踐課綱規劃之核心素養。
四、藉由競賽活動及市集交流,增加參賽學生觀摩程式設計及分享交流之機會,以激發學生學習之動機。
參、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
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
市立豐南國民中學、西屯區西屯國民小學、大甲區華龍國民小學、石岡區石岡國民小學、太平區太平國民小學、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北屯區軍功國民小學、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
陸、參加對象:
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
柒、選拔日期:
109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捌、報名事宜:
一、報名期限:108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二、報名方式:自 108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登入本府教育局網站填寫調查表,填報選手報名等資料;並填寫附件 1 報名表,紙本逐級核章完成,將檔案掃描後 e-mail 寄送到 samba.3c@gmail.com,完成報名程序。
玖、選拔內容:
一、Scratch 動畫競賽、Scratch 遊戲競賽
(一)組別:
(二)創作工具:Scratch 動畫競賽、Scratch 遊戲競賽以 Scratch 官方網站提供之 Scratch 3 版為主。
(三)選拔時程表:
(四)相關事宜:
1.選拔方式:採 2 人 2 機合作模式,選拔活動當場公告題目。
2.注意事項:
(1)創作時僅可使用 Scratch 內建素材或自行創作之素材,不可使用其他現成圖庫。
(2)競賽場地不開放對外網路連線;選手亦禁止攜帶私有之儲存裝置(隨身碟)進入競賽場地,比賽場地提供隨身碟暫存或交換檔案。
(3)耳機麥克風由選手自備,禁止攜帶任何形式繪圖設備進場。
(4)作品以主辦單位指定之方式繳交。
3.評分標準:參閱附件 4。
(五)Scratch 動畫競賽、Scratch 遊戲競賽,國中組、國小組分別各選拔 2 隊特優隊伍(國中、國小共計 8 隊),代表本市參加 109年全國貓咪盃競賽。
(六)凡經評審或監試人員發現、檢舉違反相關規定提至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名次,其他參賽者維持原成績公告,109 年全國貓咪盃參賽代表權依順位遞補)。
二、Arduino 開放硬體設計競賽
(一)組別:
(二)創作工具:使用可控制開放硬體 Arduino 之軟體,以自由、免費軟體為限;選手僅可使用競賽場地提供之 Arduino 開放硬體進行創作,規格如附件 2,禁止攜帶自備之開放硬體進行創作。
(三)選拔時程表:
(四)相關事宜:
1.選拔方式:選拔活動當場公告題目。競賽場地備有空白 A4 紙張,提供選手記錄歷程構思(構思初衷、製作歷程、製作結果)及說明;選手歷程構思文件需提供給評審作為評分參考。
2.命題範例及評分標準:請參閱附件 3、附件 4。
(五)Arduino 開放硬體設計競賽,國中組、國小組各選拔 1 隊特優隊伍,代表本市參加 109 年全國貓咪盃競賽。
(六)凡經評審或監試人員發現、檢舉違反相關規定提至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名次,其他參賽者維持原成績公告,參賽代表權依順位遞補)。
拾、獎勵
一、依據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
二、Scratch 動畫競賽、Scratch 遊戲競賽:
(一)依總作品數及作品水準擇優錄取特優 2 隊、優等 3 隊,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二)指導教師之奬勵,依所指導學生得獎獎項核予特優嘉獎貳次,優等嘉獎壹次,佳作獎狀乙幀以茲鼓勵。
三、Arduino 開放硬體設計競賽:
(一)依總作品數及作品水準擇優錄取特優 1 隊、優等 3 隊,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二)指導教師之奬勵,依所指導學生得獎獎項核予特優嘉獎貳次,優等嘉獎壹次,佳作獎狀乙幀以茲鼓勵。
四、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之工作人員得由本局依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敘獎。
五、教師獎勵若因資格而未能核予敍獎者,予以核發獎狀乙幀以茲鼓勵。
拾壹、進階培訓
一、對象:本市參加 109 年度全國貓咪盃代表權選手及指導教師。
二、期程:109 年 4 月期間辦理 3 場選手進階增能培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相關事宜。
三、地點: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智慧教室。
拾貳、經費來源
一、各校進行校內選手選拔所需費用,由各校相關經費支應。
二、辦理本計畫各項競賽、會議、評審及參加 109 年全國貓咪盃競賽所需費用,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拾叁、公差假
一、協辦人員、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於競賽期間,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暨課務排代,俾以協助學生參加競賽。
二、本競賽活動辦理期間,請學校本權責惠予受遴派之相關工作人員及評審公(差)假登記暨課務排代,俾以協助競賽進行。
拾肆、附則
一、著作權
(一)參賽作品著作權屬作者所有,本局擁有複製、公布、公開發行之權利。
(二)參賽作品如有引用其他資源,請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倘有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