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順境宮「保玄杯」「順天美貌彩保生・境地景色繪永安」寫生比賽
一、目的:
為恭祝本宮 保生大帝渡臺濟世五十周年紀念,並推展學生美術教 育,鼓勵學生培養繪畫寫生智能,進而提昇在地文化藝術風氣,特別舉辦 本屆【順天美貌彩保生 境地景色繪永安】寫生比賽活動。
二、主辦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順境宮管理委員會
三、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
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
臺中市議員陳廷秀服務處
六、報名資格:
臺中港區(梧棲.沙鹿.清水.龍井)各國中、小暨公私立幼兒園學生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在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七、報名方式:
請至 Google 表單報名,各組名額限六十人(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網址: https://forms.gle/ VCABYYJBNEotncTb8 ),或團體報名(如附件一)
八、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08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截止。
九、比賽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16 日(六)(農曆 10 月 20 日)
十、比賽時間及地點:
順境宮(上午 8:00-8:30 報到,上午 8 點至中午 11 點 30 分止),住 址:臺中市梧棲區永安里永興路一段 265 巷 122 號,連絡電話 : 04-26396392(順境宮)王先生 0928-992395 04-26394234#720(永寧國小)
十一、 比賽題材:
以順境宮前殿、後殿、廟埕及四周景物為題材。
十二、 比賽用具:
(一) 由承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非比賽用紙不予評選)。 (二)參加人員請自備繪畫用具,著色材料、畫板。 (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人作品版權歸梧棲順境宮所有,並有刊印,展覽
之權利。
十三、 注意事項:
(一)比賽時間截止前準時交件,逾時恕不受理,交件時並領取一份精美紀念品。
(二)作品規範:寫生作品須由學生在比賽時間內親自於現場完成。不得由家長、老師或其他人代筆,如經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為場雖有交通管制,亦須請陪同之家長協助維護比賽學生個別安全。
十四、 評審及獎勵:
(一)評 審:
1.分幼兒園組、國小低中年級組、中高年級組、國中組等四組評審。 2.由主辦單位聘請藝文專家為評審委員,負責評審事宜,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獎勵方式: 每組分設一、二、三名、優選,名額及獎項如下:
單位:新臺幣
組別 獎項(獎金) | 第一名 (一名) | 第二名 (二名) | 第三名 (三名) | 優選 (若干名) | 備註 |
幼稚園級組 |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 500 元 獎狀 | 獎杯將秀出 作品 |
國小低中年級 組 (1.2.3 年) |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 500 元 獎狀 | 獎杯將秀出 作品 |
國小中高年級 組 (4.5.6 年) |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 500 元 獎狀 | 獎杯將秀出 作品 |
國中組 |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 500 元 獎狀 | 獎杯將秀出 作品 |
十五、成績公告及頒獎:
註:獎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凡是個人參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均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 報。
(一)決賽成績公告:
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永寧國小網站首頁及順境宮 FB。 (二)頒獎: 108 年 12 月 16 日晚上六點,配合順境宮保生大帝渡臺濟世五十周年紀念慶祝晚會(平安餐-順境宮廟前廣場)辦理頒獎,並陳列前三名得獎作品。
十六、附則:
得獎作品作者應同意得獎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印製畫集或文宣用圖像、公開展覽使用,不得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未得獎作品不另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