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製造 Made in Taichung 好宅設計競賽

得獎名單
臺中製造 Made in Taichung 好宅設計競賽

 總獎金: 12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1-02-22 ~ 2021-04-21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主辦單位電話: 05-534-2601#4728(黃小姐)

主辦單位Email:mitchung2021@gmail.com

活動內容

參加對象:

全國各大專院校大學部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競賽題目:

本次競賽以臺中市好宅設計規劃為主軸,題目訂為「臺中製造 – Made in Taichung」。

臺中製造 Made in Taichung 好宅設計競賽

競賽獎勵:

空間策略組及經營策略組各取 10 名進入決選,共計 20 名,並分別頒發獎金及獎狀。

  • 第一名 新臺幣2萬元
  • 第二名 新臺幣1萬6千元
  • 第三名 新臺幣1萬2千元
  • 優 選 新臺幣6千元 ( 取2名 )
  • 佳 作 獎狀乙紙 ( 取5名 )

組隊辦法:

1. 每隊以 6 名學生為上限,歡迎以跨學制、跨系所、跨校方式組隊參賽。

2. 每隊須有 1 名指導老師,每位指導老師不限制指導隊數。

競賽組別 ※每組團隊僅能選擇1 個競賽組別

空間策略組

從建築設計、空間使用等觀點為主題提出設計構想

請優先參考下列主題,可以單獨或複合選擇, 也可以自行提出其他與好宅有關的主題。

主題參考:

A – 綠建築
B – 智慧建築
C – 高齡友善建築
D – 循環經濟應用
E – 新技術或材料應用
F – 氣候變遷下的韌性建築
G – 因應COVID-19的應變建築

經營策略組

以土地開發、社區管理營造為主題提出規劃策略

請優先參考下列主題,可以單獨或複合選擇, 也可以自行提出其他與好宅有關的主題。

主題參考:

A – 全齡共居
B – 多元混居
C – 與周邊鄰里共融方案
D – 協助脫貧的培力方案
E – 創新經營管理模式
F – 前瞻科技管理應用
G – 可負擔租金模式與財務機制

基地選擇

※經營策略組可單純以議題操作不選擇基地

※以下四處基地參考資料報告書,於本處網站提供下載

報名&作品繳交

報名事項:110/02/22( 一 ) – 110/04/21( 三 )

1.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

請於110年4月21日( 三 )下午23時59分前於本競賽網站完成線上報名。應填妥報名文件並上傳至本競賽網站,完成線上報名。

2.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文件:

( 1 ) 「臺中製造 Made in Taichung」好宅設計競賽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附件一 )

( 2 )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 附件二 )

作品繳交:

初選:110/06/15( 二 ) – 110/07/15( 四 )

決選:110/08/19( 四 ) – 110/08/30( 一 )

1.初選企劃書:請上傳至本競賽網站

決選空間設計圖/經營策略示意圖:請上傳圖片檔至本競賽網站,另PDF檔及原始可編輯檔案請上傳至雲端

*雲端硬碟網址將於初選結果通知時以Email寄送通知

2.指定時間內繳交下列文件:

評選方式

初選

作品收件:110年6月15日~110年7月15日

初選結果:110年8月18日公布於住宅處網站, 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報名表所載之聯絡人

評選方式:初選採書面審查,並依下列指標進行評分, 依各競賽團隊之平均分數由高到低排序, 空間組與經營組分別挑選序位前10之隊伍參與決選

決選

作品收件:110年8月19日~110年8月30日

決選日期:110年9月3日,決選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依疫情彈性調整 )

評選方式:決選除書面審查外,入圍決選之競賽團隊需進行10分鐘簡報,簡報順序以送件日期決定。並依下列指標進行評分,依各競賽團隊之平均分數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同分情形,則依委員評選項目總體評價、創新度、美感度得分逐項比序,分數較高者取得在前名次。

獎項:

  • 第1名:平均總分最高者,即為序位一,獲得獎金二萬元
  • 第2名:平均總分序位二,獲得獎金一萬六千元
  • 第3名:平均總分序位三,獲得獎金一萬二千元
  • 優 選:平均總分序位四、五,獲得獎金六千元
  • 佳 作:平均總分序位六~十,獲得獎狀乙紙

重要時程

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小姐

E-mail: mitchung2021@gmail.com

電 話: ( 05 )534-2601#4728

競賽規則

參賽人保證已確實了解本競賽活動辦法,並同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一、 本人為全國各大專院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之在學學生。

二、 每隊以6名學生為上限組隊,須有1名指導老師。

三、 每隊競賽團隊僅能選擇1個競賽組別。

四、 參與作品文字以中文為主,若以其他國家語言撰寫者,需提供中文翻譯。

五、 作品內容需為原創,不得抄襲、剽竊或未經同意使用他人作品或圖片,若發現或經檢舉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等違法行為即取消其競賽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為入圍決選者需取消其得獎資格,另需歸還得獎之獎金及獎狀等相關報酬,同時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以下簡稱臺中住宅處 )將予以公告說明。

六、 為確保比賽的公正性,不得在作品內透露個人姓名、指導老師姓名或學校名稱,違反規定之競賽團隊,臺中住宅處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七、 已報名之競賽團隊必須依據「臺中製造 Made in Taichung 好宅設計競賽活動辦法手冊」於指定時間內繳交作品,未能於指定時間內繳交作品者,視同放棄競賽資格。競賽資格及作品若有不符規定或不齊全者,臺中住宅處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八、 已繳交至臺中住宅處之報名文件及競賽作品,概不得要求修改或抽換。競賽作品於活動結束後不予退還,請競賽團隊自行備份。

九、 入圍決選競賽團隊,簡報人員須為競賽團隊之學生,每團隊至少有1人全程參與決選發表與頒獎儀式,決選當日競賽團隊無故全員缺席者,臺中住宅處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十、 得獎人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或轉讓,所得獎金依所得稅法第88條各類所得之規定預扣所得稅。

十一、 競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競賽團隊所有,但入圍決選之競賽團隊需同意無償授權臺中住宅處,並得於競賽活動期間進行拍攝及將競賽作品公開於網路;競賽活動後臺中住宅處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競賽作品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發表、公開傳輸、散布、重製、改作、編輯、印製、發行、商品開發及其他著作財產權之權利,毋須支付競賽團隊任何費用,且競賽團隊承諾對臺中住宅處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 得獎競賽團隊另需無償授權臺中住宅處後續個案執行參考應用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及地域,未經臺中住宅處同意,得獎者作品或類似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十三、 為維持本競賽成果品質,評審委員得決定該獎項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四、 臺中住宅處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競賽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中住宅處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於臺中住宅處網站 ( https://thd.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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