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反菸態度.由我定義」菸害防制創意梗圖徵選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發表聲明,所有形式的菸品,包含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在內,均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電子煙油含有許多有害物質,容易引起肺部發炎、過敏產生氣喘與心肌梗塞的風險,目前已知有超過1.5萬種添加物,曾被用來調製煙油,國外已發生多起使用電子煙後出現急性肺傷害甚至死亡案例;而加熱式菸品是以菸草製成,與傳統紙菸一樣,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等有毒及甲醛等致癌物質。
近年來有許多業者常以「減害」、「可幫助戒菸」等資訊來誤導民眾,還會運用可愛的包裝及特殊風味或水果口味的煙油或菸彈來吸引民眾使用。WHO提出警告: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且可以幫助戒菸;新興菸品仍含有尼古丁及有害致癌物,跟傳統紙菸一樣有害。臺北市政府自111年3月公布施行「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呼籲年輕學子重視自身健康, 於拒絕各類菸品,特辦理本活動,邀請師生共同發揮創意,希望藉由學生的創意及想法,以青年學子的角度定義屬於自己的反菸態度!
壹、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二、 承辦單位:核心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貳、 活動對象
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高中(職)111 學年度在學學生。
參、 活動辦法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17 時前。
二、主題設定:
(一) 我的城市無菸環境(禁菸場所)。
(二) 分享拒菸好方法(含新興菸品)。
(三) 禁販菸給未成年之行為。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健康九九網站
三、得獎公布日期:111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 https://health99.hpa.gov.tw/theme/4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找靈感
-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https://reurl.cc/qNbxnn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區 https://reurl.cc/9pAjDY
肆、 獎項
組別分為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共 2 組,每組各取特優 3 名,優等 4 名及佳作 6 名,共計 26 名;頒發獎狀、獎金及獎勵品:
一、 特優:獎金新臺幣 5,000 元及拍立得 1 台。
二、 優等:獎金新臺幣 3,600 元及藍芽耳機 1 副。
三、 佳作:獎金新臺幣 2,200 元及電子訓練跳繩 1 組。
#早鳥獎:實用宣導品100 名(前100 名成功報名參加活動者)。
伍、 評分標準
邀請衛生保健及美術藝術領域專家組成評審會,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針對菸害防制主題詮釋(35%)、創意表現(25%)、繪圖技巧及構圖(25%)、趣味性(15%)等評審標準,評選出優秀作品,活動後不提供成績複合審查。
陸、 報名須知
一、 報名方式:
活動原則採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站 kideyecare.com進行線上報名;如無法自行轉為數位檔,可以郵寄作品交件:
(一) 線上報名:參加者報名文件及稿件以電子檔案上傳報名,需完整填寫報名表(參加者姓名、學校/班級、學號、參加作品電子檔)及授權同意。一位參加者僅可投稿一次。
(二) 郵寄作品:
1. 於線上報名完成後,需自活動網站下載參加者資格報名表單,浮貼於作品後方,郵寄作品至「菸害防制健創意梗圖徵選 活動小組收」(地址:10050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76 號 11 樓之 3)。
2. 為確保學生參加權益,如為郵寄方式送件者,請於送件後 3 日內電洽 02-27189028 #11 江先生確認。
二、 作品規格:
(一) 尺寸:A4(21CM X 19.7CM),不限橫向縱向、平面手繪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皆可)或電腦繪圖形式,黑白或彩色皆可。
(二) 作品頁數:限 1 張完成,1 張內容最多可 4 分格組成,內頁分格尺寸及方式不拘。
(三) 檔案規格:作品轉為數位檔案,檔案格式以 jpg、png 為限,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5MB,作品解析度 300dpi(以上),所有作品請保留原始檔。
(四) 文字處理方式:將文字(中、英文不限)配置於圖上。
三、 活動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 kideyecare.com或衛生局網站 https://reurl.cc/ER50Xk,相關疑問迎洽詢:02-27189028 #11 核心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江先生。
柒、 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得轉讓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傳輸、發表、展示或發行,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選作品為其所原創,未曾於任何媒體(含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發表過、出版或獲獎,亦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選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且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有獲獎則需追回該作品之獎項、獎金。
二、獲獎獎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獲獎者年終所得稅申報,獲獎者須簽收領款收據(簽收領據單須填寫:獲獎者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 ,並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
三、 獲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即視為獲獎無效。該獲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以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值之金額。
四、 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檢驗參選作品及確認其來源素材是否符合參選規則等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