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繽紛吉安.龍躍迎春」繪畫比賽

花蓮縣吉安鄉「繽紛吉安.龍躍迎春」繪畫比賽

 總獎金: 536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1-22

主辦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花蓮縣吉安鄉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854-2993

主辦單位Email:wguansuo@gmail.com

一、活動宗旨

花蓮縣吉安鄉依山傍海,四季風貌各有特色,人文歷史多元豐富,期盼藉由寫生作品徵件活動,透過不同角度、不同時間發掘各式各樣的吉安之美,讓更多人認識吉安鄉,亦將美感教育融入生活之中,畫出幸福分享愛與感動。

二、指導單位:

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吉安鄉公所、吉安鄉民代表會

四、比賽組別

A.幼齡組(學齡前幼兒) E.國中組
B.國小低年級組 F.高中組
C.國小中年級組 G.大專社會組
D.國小高年級組 H.樂齡組(55歲以上)

五、作品形式

(一)作品主題:以吉安鄉境內之自然風光、人文景觀、風俗民情為題材。

(二)作品規格:四開尺寸(約39×54.5公分),材質、媒材不限,不接受電腦軟體繪圖,無須裱褙。

六、徵件方式

(一)活動時間: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2日(一)止。得獎作品展期至113年2月底止。

(二)收件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慶豐村中山路三段477號,吉安鄉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吉安好客藝術村)。

七、比賽規則

(一)每人限一件作品,不得共同創作,如有冒名、代筆、抄襲等情形,喪失比賽資格。

(二)報名表(附件一)應填妥各項項目,上聯交給主辦單位留存,下聯浮貼於作品背面,並不得在作品正面簽名或作記號。

八、 評審及頒獎

(一)評分標準:主題30%、構圖30%、技巧20%、完整性20%。

(二)優勝名次公告於吉安鄉公所網站與吉安好客藝術村Facebook粉絲專頁。

(三)得獎作品將於吉安好客藝術村吉野藝文館展出,並於開幕當日頒獎。

九、獎勵方式

(一)各組錄取前三名各1位、優選5位,由主辦單位擇日公開表揚,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並由吉安鄉公所提供獎勵。

(二)各組第一名頒發1,500元獎金,第二名頒發1,200元獎金,第三名頒發1,000元獎金,優選各頒發600元獎金。

(三)獲得各組前三名之指導老師,頒給獎狀公開表揚。

十、 附則

(一)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運送過程中如有損失請自行負責。

(二)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可逕行使用於公開宣傳、發表、出版、展覽、重製、改作與編輯等權利,不另給酬利,並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得獎作品如有冒名、代筆、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項不予遞補。

(四)得奬作品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五)主辦單位保有此活動辦法之解釋、修改、變更與取消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吉安好客藝術村Facebook粉絲專頁。

(六)若對活動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吉安鄉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聯絡電話:03-8542993,或洽吉安好客藝術村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ianHa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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