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話捱天穿」說故事比賽
一、 活動目的:
為響應中央客家委員會推行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並賦予傳統客家天穿日新生命,特別設計本縣各國小、國中學生,將有關天穿日的由來、傳說、祭祀、諺語、飲食、藝文表演、進而所衍生環保議題等,透過口說方式將之神化、藝術化、生活化說故事,期讓學生們快樂參與,從中接觸客家文化、學習客語並對「客家」產生興趣,落實客語向下扎根,藉以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發展與傳承。
二、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吉安鄉公所
三、辦理時間:
108年2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四、辦理地點:
吉安慶豐好客藝術村(中山路三段477號)
(一)國小低年級、中年級組:(10號館)。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2號館)。
五、參加對象:
對客語及客家文化有興趣者的同學均歡迎參加,每組以20人為限。
六、報名規定: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2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或至各組別報名額滿為止。(2/2-2/10為春假不受理收件)
(二)報名方式:報名參賽者應填寫報名表格(如附件),請以正楷工整書寫,以免誤認。填妥相關報名表資料後,請傳真03-8335597或 email:ungon006@gmail.com至光點整合行銷公司(花蓮市進豐街62-2號)報名以維參賽權益,各組報名人數以20人為 限,報名額滿或截止後,即不再接受報名。
七、比賽規定:
(一)比賽組別:
- 國小低年級組:限就讀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 國小中年級組:限就讀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 國小高年級組:限就讀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 國中組:限就讀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比賽規則:
- 各組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故事參賽,故事內容有關「天穿日」的由來、傳說、祭祀、諺語、飲食、藝文表演、進而所衍生環保議題等神話故事、習俗或活動皆可,須以客語演說,時間長度以3分鐘為限。比賽時僅需報號次及演說主題即可,姓名、就讀學校或指導老師等皆無須敘明。
- 比賽順序於108年2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客家事務處公開抽籤決定,並將抽籤順序分別發布於客家事務處及吉安鄉公所網站周知。
- 參賽者需於比賽當天上午8時30分鐘前報到完畢,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 同棄權,不得異議。
- 未依上開組別報名,經具證檢舉或承辦單位查覺並由承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發獎項。
(三)評分標準與成績計算:
- 評分標準:總分100分(客語發音佔30%、故事內容佔30%、演說技巧佔30%、儀態佔10% )。
- 成績計算:採總分轉換序位法 ,評定名次即每位評審評定名次得分如下:
- 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3名得3分…以此類推,加總全體評審評定後之序位分數,得最低分者為第一名,以此類推,如遇同分時,由評審票選決定名次。
- 各組遴聘專業人士3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八、獎勵方式: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每組取 前三名及佳作5名,以資鼓勵。
- 第一名:1,000元禮券及獎狀1幀(每組取1名)。
- 第二名:800元禮券及獎狀1幀(每組取2名)。
- 第三名:600元禮券及獎狀1幀(每組取3名)。
- 佳 作:200元禮券及獎狀1幀(每組取5名)。
※凡參加者即贈送宣導品及餐盒各1份。
九、注意事項:
(一).無論採上述任一種報名方式,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倘若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字跡過於潦草,且經承辦單位通知後3日內未完成補正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二).各組參賽者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領取比賽演唱順序編號,完成報到後請勿擅離比賽現場;若經3次唱名未上台者,以棄權論。
(三).報名參賽時視為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定與公告訊息。
(四).比賽期間由專業人士所組成評審委員會之評定結果,參賽者須予尊重且不得異議。
(五).報名參賽視同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期間之著作權及肖像,無條件授權承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
(六).如遇天災或其他之因素因而停止上班上課,導致須延期辦理本比賽,或比賽場地、時間等有異動之必要,將另行通知。
(七).各組得獎者請於108年2月24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至花蓮縣政府大禮堂,參加頒獎典禮及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