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梵大學30週年校慶LOGO視覺設計與標語創作大賽
歡慶建校30週年,華梵大學特舉辦「華梵大學30週年校慶LOGO視覺設計與標語創作大賽」,希藉師生、校友與社會各界菁英之創意發想,公開徵選出具代表性、可傳達華梵大學30年教育精神、並創造具獨特華梵意象之logo圖像與創意標語( slogan )。得獎作品將參酌應用於30週年校慶相關事務。
一、主辦單位:
華梵大學公共事務處。
二、參賽資格:
華梵大學教職員工( 含離退者 )、在學生、畢業校友,以及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校外人士。本競賽之評選委員不得參賽。
三、參賽組別:
分為「LOGO視覺設計組」與「標語創作組」。
四、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09年5月25日止。
五、設計標準:
( 一 )LOGO視覺設計組
1. 以「華梵大學建校30週年」為設計主軸,設計出具有校慶精神意象的LOGO標誌,並清楚傳達與華梵大學及建校30週年校慶之相關性。
2. 投稿作品應色彩鮮明、充滿希望意象。
3. 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可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
( 二 )標語創作組
1. 字數:14字以內( 如以英文單字呈現,一個英文單字即為一個字 )。
2. 以慶賀華梵大學建校30週年校慶為主軸,展現出華梵繼往開來的新願景。
六、作品規範:
( 一 )LOGO視覺設計組
1. 每人參賽作品數限一件,報名表須附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100字以內 )。
2. 參賽作品須繳交彩色稿與單色圖稿,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並請使用Illustrator繪製或編排,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eps或ai檔,同時提供向量檔與PDF格式檔案。解析度應高於300dpi,且不得小於1024x1024px。
( 二 )標語創作組
1. 每人參賽作品數限一件。
2. 參賽作品( 標語內容 )請直接儲存於報名表第2頁。
七、報名方式:
( 一 )參賽者需繳交下列參賽資料,缺件者一概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1.LOGO視覺設計組
( 1 ) 報名表一份( 內含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請詳填各欄位資料,並於簽章處簽名後,掃描成PDF檔。
( 2 ) 作品電子檔:請以作者姓名為檔案名稱,傳送至指定的電子信箱( 詳見「作品規範」 )。
2.標語創作組
( 1 ) 報名表一份( 內含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請詳填各欄位資料,並於簽章處簽名後,掃描成PDF檔,並同時提供office word檔。
( 二 )寄送方式
1. 參賽資料請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pr@gm.hfu.edu.tw信箱。
2. 郵件主旨應為【LOGO視覺設計組】+姓名,或者【標語創作組】+姓名。
八、評選辦法:
( 一 )評審標準
1. LOGO視覺設計組:標誌主題性35%;原創性、獨特性30%;擴充應用性20%;美感15%。
2. 標語創作組:主題切合性45%;創意30%;字詞運用25%。
( 二 )評審程序
1. 由華梵大學具有文創及設計相關專業領域之師長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投稿作品進行評選。
2. 評選時不公布作者姓名,以示公平。
3. 109年6月9日於華梵大學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布入圍作品名單。
4. 109年6月24日前於華梵大學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布最終評選結果,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人。
5.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6. 入圍作品於109年6月9日起在華梵大學臉書粉絲專頁公開展示,並舉辦票選活動,選出「網路最佳人氣獎」。
九、獎勵方式:
( 一 )LOGO視覺設計組
1. 特優1名:獲頒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 含稅 )、獎狀乙紙。
2. 優等5名:獲頒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含稅 )、獎狀乙紙。
3. 網路最佳人氣獎:於票選活動中得到最高票數的作品,獲頒獎金2,000元整( 含稅 )。
4. 網路票選參與獎:參與票選活動且符合抽選資格的網友,由電腦隨機抽選5名,每名頒給獎金1,000元整( 含稅 )。抽選資格將另行公告於華梵大學臉書粉絲專頁。
( 二 )標語創作組
1. 特優:1名,獲頒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 含稅 )、獎狀乙紙。
2. 優等:5名,獲頒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 含稅 )、獎狀乙紙。
3. 網路最佳人氣獎:於票選活動中得到最高票數的作品,獲頒獎金1,000元整( 含稅 )。
4. 網路票選參與獎:參與票選活動的網友們,將由電腦隨機抽選5名,每名頒給獎金600元整( 含稅 )。抽選資格將另行公告於華梵大學臉書粉絲專頁。
十、約定事項:
( 一 )本活動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係為進行本活動之報名、通知、聯繫、甄選、表揚及成果發表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利用皆受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 二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亦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時,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
( 三 )作品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之物件,若有缺少恕無法參與評選。
( 四 )參賽作品( 不論得獎與否 )相關資料均不予退回,如有需要,請參賽者事先備份留存。
( 五 )得獎者須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凡得獎作品及數位檔案,參賽者同意將作品著作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華梵大學,參賽者得保留但不對華梵大學行使著作人格權;華梵大學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及不限次數、時間、方式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六 )若發生得獎人失去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於收到得獎通知三日內回覆主辦單位拒絕收受獎項等情事,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 七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專業評選,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 八 )作品不得標示任何可辨識個人或團體之記號,如出現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將取消評審資格。
( 九 )華梵大學保有對得獎作品使用之修改權,若得獎者不認同修 改意見,則即以放棄得獎名次及獎金、獎狀處理。
( 十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的各項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若涉及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十一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華梵大學將先代扣除得獎者之稅金款項。
( 十二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可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將以最新公告為主,請至華梵大學網站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及權利。
十一、聯絡方式:
華梵大學公共事務處媒體服務中心
E-Mail: pr@gm.hfu.edu.tw
聯絡電話:( 02 )2663-2102分機2122
得獎者名單🥳
【LOGO視覺設計組】
特優:LO-58廖珮涵
優等:(按作品編號排序)
LO-03許廣瑋
LO-25陳冠至
LO-39凃尚宏
LO-68鄭為襄
LO-72賴鳳蓮
【標語創作組】
特優:SL-11王宗仁
優等:(按作品編號排序)
SL-09高啟源
SL-10曹世榮
SL-19陳以婕
SL-22賀晨惠
SL-35洪翊鴻
【LOGO視覺設計組】
網路最佳人氣獎:LO-51鄭筱蓁
【標語創作組】
網路最佳人氣獎:SL-22賀晨惠
https://www.hfu.edu.tw/zh_tw/news/main0126/%E8%8F%AF%E6%A2%B5%E5%A4%A7%E5%AD%B830%E9%80%B1%E5%B9%B4%E6%A0%A1%E6%85%B6LOGO%E8%A6%96%E8%A6%BA%E8%A8%AD%E8%A8%88%E8%88%87%E6%A8%99%E8%AA%9E%E5%89%B5%E4%BD%9C%E5%A4%A7%E8%B3%BD%E5%BE%97%E7%8D%8E%E5%90%8D%E5%96%AE%E5%85%AC%E5%B8%83-366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