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共同基金理財「規劃富足人生」動畫、漫畫徵選
徵選辦法
徵選主題動畫 、 漫畫A組:單格漫畫 、 漫畫B組:四格漫畫
活動目的
共同基金是集結眾人資金,由資產管理公司(國內為證券投信公司)負責管理投資,是一種能分散風險的投資工具,為推廣共同基金理財知識,透過各界創意發想的作品,向民眾宣導共同基金理財相關之議題,幫助了解共同基金商品特性及投資實務,進而為富足人生作好準備。
參選資格
(1). 不限國籍與年齡,學生、一般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2). 每一參選者不限參選件數。
(3). 動畫 : 個人或團體方式參選均可(5人為限)、漫畫 : 僅限個人方式參選。
收件截止日
106年7月1日(六)起至106年10月31日(二)23時59分59秒截止。
得獎公布日
106年12月29日(五)17時30分前公布得獎名單。
徵選主題說明
- 以「共同基金投資理財」為徵選主題自由發揮,請自訂參選作品主標,如動畫片名或漫畫主題,可供參考發想內容如下列
- (1). 定時定額兼儲蓄,基金投資好處多
- (2). 一籃子股票風險少,基金理財免煩惱
- (3). 金融標的投資不會選,共同基金幫你選
- (4). 基金投資免走遠,海內海外真方便
- (5). 多元化基金,資產配置好工具
- (6). 積少成多,用基金養老
- (7). 挑選好基金,準備養老金
- (8). 其他有關用共同基金規劃退休理財之主題
- 參選內容請勿以推介或銷售特定基金商品為目的。
徵選作品條件
1. 動畫類
(1).2D或3D動畫,片長3分鐘以內。
(2).影像尺寸 1920*1080 像素以上。
(3).輸出比例 16:9。
(4).檔案格式:avi、wmv、mpg、mov、mp4等播放格式。
(5).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
2. 漫畫A組:單格漫畫
(1).尺寸 A4(21 x 29.7cm)。
(2).電腦繪製,以像素300dpi以上之JPG格式,檔案不得大於10MB。
(3).單格漫畫,橫式版面創作,各邊留白1cm。
3. 漫畫B組:四格漫畫
(1).尺寸 A4(21 x 29.7cm)。
(2).電腦繪製,以像素300dpi以上之JPG格式,檔案不得大於10MB。
(3).四格漫畫,橫式版面創作,各邊留白1cm,田字型排列順序為第1格為左上方,第2格為右上方,第3格為左下方,第4格為右下方;橫式排列為各邊7公分之正方型。
獎勵辦法
1. 動畫類
- 第一名:共1名,頒贈獎金20萬元及獎狀。
- 第二名:共1名,頒贈獎金10萬元及獎狀。
- 第三名:共1名,頒贈獎金5萬元及獎狀。
- 佳作 :共3名,各頒贈獎金2萬元及獎狀。
2. 漫畫A組:單格漫畫
- 第一名:共1名,頒贈獎金5萬元及獎狀。
- 第二名:共1名,頒贈獎金3萬元及獎狀。
- 第三名:共1名,頒贈獎金1萬元及獎狀。
- 佳作 :共3名,各頒贈獎金5仟元及獎狀。
3. 漫畫類B組:四格漫畫
- 第一名:共1名,頒贈獎金5萬元及獎狀。
- 第二名:共1名,頒贈獎金3萬元及獎狀。
- 第三名:共1名,頒贈獎金1萬元及獎狀。
- 佳作 :共3名,各頒贈獎金5仟元及獎狀。
4. 參選作品若無符合主辦單位作品要求時,上開獎項得從缺。
5. 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臺幣2萬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得獎人未按時繳納上開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領獎。
評選方式
採初選及決選兩階段評選
- 主辦單位審查徵選資料是否齊全,若資料不齊全,且經通知未於報名截止日(106年10月31日)前補正者,不列入初選。
- 初選: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出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 決選:召開決審會議決定得獎作品。
評選標準
- 動畫類
評分標準包括作品的完整性、故事性、創意性、趣味性、主體內容及繪圖技術技巧表現。 - 漫畫類
評分標準包括作品的創意性、趣味性、主體內容及繪圖技術技巧表現。
指導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活動諮詢
俞先生 02-23971222分機332 act@sfi.org.tw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
注意事項
- 參選者於報名後若欲取消,請以email通知承辦單位。
- 報名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資料錯誤,致承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作品將不列入徵選。
-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
- 為尊重著作權,參選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且合於著作權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參選人應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事先取得之製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選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 參選者應保證參選作品為未抄襲、模仿、剽竊他人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創作。如有下列情事,取消其參選資格,若因此發生爭議或涉及相關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涉,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 (1).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
- (2).參選作品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
- (3).參選作品內容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
- (4).參選作品非參選者原創作,或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
- (5).參選作品於參選期間同時參加其他競賽,或於報名前已獲國內外影片徵選獎項者。
- (6).參選作品內容針對特定基金商品或針特定基金發行人。
- 基於宣傳推廣,本活動參選者需同意參選作品及簡介文字,授權承辦單位於作品送件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止無償使用;參選者同意得獎作品以承辦單位為著作人,承辦單位擁有改編、重製、刊印、廣告宣傳及公開播送等權利。
- 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活動若有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活動官網,並以電郵通知各參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