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立德國中106學年度「語文競賽」
一、目的:
(一)提升本校學生語文能力,提高語文學習興趣。
(二)選拔人才,代表學校參加市內競賽,為校爭光。
(三)辦理多元語文競賽,促進文藝氣息,形塑友善校園氛圍。
二、辦理單位及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
三、參加對象:
本校一、二年級同學。
四、報名日期:
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五)止。
五、比賽項目、時間、地點:
比賽項目 | 比賽日期 | 比賽時間 | 比賽地點 | 名額限制 |
閩南語朗讀 | 12月08日(五) | 第6節(14:15~15:00) | 4樓106教室 | 每班1人 |
國語朗讀 | 12月08日(五) | 第7節(15:15~16:00) | 4樓106教室 | 每班1人 |
閩南語演講 | 12月15日(五) | 第6節(14:15~15:00) | 4樓106教室 | 每班1人 |
國語演講 | 12月15日(五) | 第7節(15:15~16:00) | 4樓106教室 | 每班1人 |
客語朗讀 | 12月22日(五) | 第6節(14:15~15:00) | 3樓多功能教室 | 自由報名 |
原住民朗讀 | 12月22日(五) | 第7節(15:15~16:00) | 2樓資源班教室 | 自由報名 |
字音字形 | 107/3/14(四) | 早修(08:00~08:10) | 4樓106教室 | 每班1~3人 |
作文 | 107/3/15(五) | 6、7節(14:15~16:00) | 4樓106教室 | 每班1~3人 |
六、評審及命題:
本校國文老師。
七、獎懲:
- 不分年級各組取前3名,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以資鼓勵,前3名各記嘉獎一次,圖書禮券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佳作2名各50元。由本校家長會經費支應,惟評分低時得從缺。校內第一名將代表學校參加全市語文競賽。
- 經由班上推派之參賽代表,應盡力為班上爭取榮譽,無故未到者將記警告乙支。
八、各項競賽注意事項及評分標準
(一)國語演講:
- 時限:每人3至4分鐘,少於3分或超過4分鐘,均依規定扣分。
- 內容題目不事先公布,於登台前30分鐘當場抽題。於賽前聽候廣播至教務處抽上台序號,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 評分標準
-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 注意事項
- (1)呼號後,必須至預備席就座,可參考資料,但不得與他人交談。
- (2)演講題目與所選之講題不符者,視同表演,不予計分。
(二) 閩南語演講:
- 時限:每人3至4分鐘,少於3分或超過4分鐘,均依規定扣分。
- 題目事先公布,賽前至教務處抽上台序號及題目,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 評分標準
-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 注意事項
- (1)呼號後,必須至預備席就座,可參考資料,但不得與他人交談。
- (2)演講題目與所抽之講題不符者,視同表演,不予計分。
(三)國語、客語、閩南語、原住民朗讀:
- 時間:每人均限3分鐘,賽前至教務處抽上台序號,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 內容:國語朗讀篇目以白話文為主。登台前6分鐘抽題。
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朗讀篇目將事先公布,並於登台前3分鐘抽題。 - 評分標準
- (1)語音(發音、聲調):50%
-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40%
-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 注意事項
- (1)於朗讀前抽題,領到題卷後,即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不得跟其他人交談。
- (2)除字典外,不得參閱其他書籍。
- (3)可在題卷上加註標點符號及注音。
- (4)聞呼號後應立即上台,如連續唱名三次未應者,以棄權論。時間到應立即結束並下台。
(四)作文:
- 時限:90分鐘
- 內容:題目當場公布
- 評分標準
- (1)內容與思想:50%
- (2)結構與修辭:40%
- (3)書法與標點:10%
- 注意事項
- (1)一律使用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 (2)要詳細標點符號
- (3)可帶字典
- (4)試卷不得書寫姓名、班級
- (5)題紙、試卷不得攜帶出場
(五)字音字形:
- 時限:限10分鐘。(如超過5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 內容:字音100題、字形100題
- 評分標準: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 注意事項 (不得使用擦擦筆)
- (1)一律使用鋼筆或原子筆作答(限藍、黑色)
- (2)不可攜帶字、辭典進場
- (3)開始、結束,聽監場教師指示
- (4)如為破音字,應直接注破讀的字,不必加註本音
- (5)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塗改一律不計分
- (6)成績前三名分數若低於60分則名次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