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9年「祖孫金像獎」比賽
一、依據:
教育部108年8月22日臺教社(二)字第1080121908號函。
二、活動宗旨:
透過「祖孫金像獎」比賽,增進家庭代間關係,溫馨家庭氛圍及親子間互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高雄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小
(四)協辦單位: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學校(含幼兒園)
四、計畫內容:
(一)活動方式 :各校(園)募集最像祖孫三代臉相片,不論是『阿公、爸爸、孫子』、『阿公、爸爸、孫女』、『阿嬤、爸爸、孫子』、『阿嬤、爸爸、孫女』、『外公、媽媽、外孫』、『外公、媽媽、外孫女』、『外嬤、媽媽、外孫』、『外嬤、媽媽、外孫女』,任一組合皆可報名。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9年5月8日(星期五)。
(三)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學校(含幼兒園)學生及其家人(103-108年已獲祖孫三代公仔頒獎之金像獎得主,請勿送件)。
(四)推薦件數:由當事人就讀學校審查後薦送1-3名(至多3名)
(五)報名方式:請於109年5月8日(五)下午5時前至本市「資訊服務入口網電子表單」填寫推薦者基本資料(109年祖孫金像獎電子表單編號9465);另將使用權同意書暨報名表以紙本方式以公文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輔導室(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一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報名「109年祖孫金像獎活動」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收。如有送件等相關事宜,請逕洽本市左營區勝利國小賓心如輔導主任,聯絡電話:07-5522541轉741
※備註:私立幼兒園部分免填表單,僅需紙本送件即可。
五、作品規格及評審標準
(一)作品規格
1、以手機或數位相機皆可,直橫不拘,不可有合成或電腦修片等後製。
2、文字區以200-300字內(含標點符號)之文字寫下對阿公阿嬤的感謝話語或發抒三代相處的故事如相似的興趣、嗜好、才華…等(以中文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
3、請將清晰祖孫三代家庭互動相片一張(參加比賽尺寸採5*7吋彩色相片)黏貼於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
(二)評審標準及方式:遴聘評審委員組成本活動評審小組,以祖孫三代臉之相似度及對阿公阿嬤的感謝話語或發抒代間相處的故事如相似的興趣、嗜好、才華…等遴選出優良作品。
(三)結果公布:得獎名單將公布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六、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如下,另獎勵件數將視活動報名總數適度調整。
(一)金像獎10名:客製化祖孫三代公仔及獎狀乙紙(獲獎者須提供相片及文字電子檔俾利主辦單位製作手工公仔獎座,並配合頒獎事宜)
(二)佳作20名:獎品及獎狀乙紙,並由各校安排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
(三)入選30名:獎狀乙紙,並由各校安排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
七、頒獎典禮: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將另行通知10名金像獎得主領獎時間及地點。
八、其他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之情況,若經發現取消其參賽資格,請各校就送件作品進行初步篩選。
(二)作品若需留底請自理恕不退件,另版權屬主辦單位(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活動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