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水土保持繪本故事表演競賽
壹、活動宗旨
水土保持局為深化「水土保持」及「土石流防災」與環境生態間之關聯,持續舉辦「水土保持繪本說故事比賽」,經由參賽者內化吸收後發揮創意,闡述對水土保持及土石流防災的認識,喚起社會大眾對國土保安的重視,以達水土保持教育目的。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教育部
(三)承辦單位: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參、參賽分組及資格
(一)帅兒組:學齡前小朋友(含帅兒園學生)。
(二)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三)中、高年級組:國小三、四、五、六年級學生。
(四)公開組:一般民眾,包含水土保持有興趣的志工、民間表演團體、說故事家長、圖書館故事志工等。
(五)如混齡參加,該組以參賽隊員之最高年級或年紀認定組別。
肆、表演型式
(一)故事說演類:
以敘述繪本故事情節為表演方式,每一報名隊伍參賽人數至多以 2 人為限(不含指導老師),並得另註明指導老師。
(二)戲劇演出類:
以劇情演譯繪本故事為表演方式,每一報名隊伍參賽人數至多以 10 人為限(不含指導老師),並得另註明指導老師。
伍、徵件主題
以水土保持局所發行之繪本故事為限(可先至水土保持與農村再生教育網 http://learning.swcb.gov.tw/ 進行線上閱讀),表達方式不限,可加入創意及輔助道具等來呈現。各組別表演素材指定如下:
陸、比賽時程
柒、頒獎日期
頒獎典禮暫訂於106年 11月 5日舉辦,辦理地點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將另行公佈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網站及水土保持與農村再生教育網;承辦單位將主動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得獎者,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核實予以補助交通費用。
捌、參賽及獎勵方式
(一)比賽方式:
經由網路初賽擇優選出入選隊伍,再進行現場決賽。
(二)比賽流程:
初賽
- 參賽者自行錄製表演影片,無需表演繪本完整內容,但需錄製完整表演片段,長度以 5 分鐘為限,並先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上傳教學可參考 https://goo.gl/Po1xw3)。
- 參賽者請逕自前往活動網站(http://learning.swcb.gov.tw)下載活動報名表,登陸報名資料完成後,上傳活動報名表及表演影片youtube 連結網址,報名及上傳至 6 月 30 日截止。
決賽:
- 初賽結果公佈後,將個別通知晉級決賽之隊伍名單,同步公佈於活動網站(http://learning.swcb.gov.tw),並暫訂於 106 年 9 月 16 日(星期六)進行決賽,決賽當日若遇天災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即停止辦理比賽,另擇期舉辦。晉級決賽之隊伍需於決賽前繳交附件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及拍攝同意書。
- 參與決賽各組將於現場進行說故事表演,表演頇以報名影片內容為架構下,增加精進片段,以完整呈現繪本故事精髓,故事說演類時間以 5 分鐘為限,戲劇演出類時間以 8 分鐘為限,參者可自備簡易道具等輔助,細節部份(含決賽地點)屆時將另行通知。
最佳人氣票選:
進入決賽隊伍之影片,於活動網站提供投票,依每部影片的總得票數作為最佳人氣獎之獲選隊伍。
- 投票資格:每人對每個作品每日限投一票。
- 本活動網路投票以身分證字號為指定驗證機制,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不得重複投票。
- 如有異常灌票狀況,例如:固定 IP 在短時間內,多組帳號對特定作品蜂擁投票,票選結束後承辦單位將依據後台數據,對符合此情形之作品,進行票選者抽樣調查,若多為人頭帳號,承辦方有權刪除得票數。
-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例如:以惡意電腦程式影響投票系統,不當累積票數,或其他惡意目的之行為等。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獎位不遞補。
(三)錄取名額與獎勵:
- 故事說演類
- (1)每分組取特優 1 隊,共 4 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2)每分組取優等 3 隊,共 12 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3)每分組取佳作 3 隊,共 12 組,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戲劇演出類
- (1)每分組取特優 1 隊,共 4 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2)每分組取優等 3 隊,共 12 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3)每分組取佳作 3 隊,共 12 組,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每分組取最佳人氣獎 1 隊,共 8 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 水土保持推廣獎:報名參與的學校,每件作品採組成成員就讀或服務學校最多者,可得 1 分(公開組亦納入,如親子、師生組隊之隊伍),積分最高前 3 所學校,頒給獎座(牌)乙座。
玖、評審方式與評分標準:
(一)初賽及決賽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
(二)初賽及決賽評分標準:主題融入的適切性 40%、創意展現 30%、表達能力 20%、台風儀態 10%
(三)超時扣分原則:
- 初賽:影片長度以 5 分鐘為限,片頭、片尾或花絮等皆不列入評分項目。
- 決賽:現場表演時間故事說演類以 5 分鐘為限(上台及擺設道具時間另計,以 1 分鐘為限),戲劇演出類以 8 分鐘為限(上台及擺設道具時間另計,以 1 分鐘為限);超時部分每 30 秒扣總分 1 分。超時 30 秒內扣 1 分,超時 30 ~60 秒扣 2 分,以此類推。
拾、注意事項
(一)為求競賽公帄性,每隊參賽人員於初賽時之人數,於決賽如有增(替)需求時,比例不得超過 50%為限,違者視同棄權。
(二)為維持競賽水準,必要時得以調整獎項或從缺。
(三)主辦單位得自行或委由他人於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全程攝影及錄影。
(四)附件 1 之活動報名表由指導老師或家長擔任活動聯絡人填寫報名。
(五)附件 2 之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由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聯絡人或法定代理人代表簽署,相關條款已註記於同意書內;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在拍攝或製作影片時,應先取得兒童監護人之同意,方得進行拍攝,故每位參賽學生之法定代理人頇簽署附件 3 之拍攝同意書。
(六)晉級決賽及最佳人氣獎之隊伍需於決賽前繳交附件 2、3 之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及拍攝同意書,所有成員皆需繳交。
(七)決賽當天參賽者頇以現場發音 live 演出,不得使用預錄的方式進行,但得事前準備供現場演出之必要音效。
(八)參賽作品頇為參賽者創作,限未曾發表於其他媒體、活動,勿抄襲他人作品,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獎位將予遞補),參賽者必頇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活動擇頒獎典禮將邀請特優及優等作得獎者出席,若因故無法出席,應派代理人參加,以利領取獎盃(狀)等獎項,如因故缺席者,請會後親自至主辦單位領取。
(十)主辦單位享有得獎作品全部著作財產權及使用權利,不另致酬。
(十一)本頇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 十 二 ) 活動洽詢電話: 04-23580613#51 、 #32 馬小姐、吳小姐(swcbstory@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