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強化動物保護觀念紮根計畫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實作徵件
背景說明
改善和保障動物的生存權利,已成為世界潮流,「動物友善城市」更是先進國家致力的目標。
為了增加「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實作案例,本辦法鼓勵村里民眾與國內相關動保團體、政府機關、大專院校等鼓勵各界提供創新、活力、多元的社區共融辦法,增加動物友善住處行動,能更有效推展友善動物社區共融,提昇我國動物居住福利,打造同時適合居民以及動物生存的環境。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團隊徵選資格
(一)團隊成員最少2人以上且皆需年滿18歲。
(二)每一單位以補助一項計畫為限,但每一位參賽者限參加一組。
(三)符合其中之一項條件:
- 提案團隊需經政府立案之私法人(如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等)
- 提案團隊需經政府立案之公法人(如鄉鎮市公所、村里辦公室…等等)
- 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關(構),且關心動保居住權益(如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大學、大專院校…等等)
評分基準
本徵件辦法主題為「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實作」,針對本實作案例的評分基準為以下:
(一)切合本案設定主題
(二)社區連結性
(三)可行性
(四)創新性
(五)永續性
評選小組委員
包含辦理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等。評選小組委員迴避之義務,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作業時程參賽程序
網路報名說明會 → 提交參賽計畫 → 提案書審 → 書審入圍名單公告→ 提案複審 → 複審名單公告 → 計畫執行 → 實地審查 → 成果發表
獎助說明會
收件 | 2019年05月27日至06月14日 |
提案書審 | 2019年06月17日至06月21日 |
書審入圍名單公告 | 2019年06月21日 |
提案複審 | 2019年06月24日至07月05日 |
複審名單公告 | 2019年07月05日 |
計畫執行 | 2019年07月至11月 |
實地審查 | 2019年10月至11月 |
成果發表 | 2019年12月 |
說明會流程
時間 | 內容 | |
13:45 – 14:00 | 15 | 報到入場 |
14:00 – 14:15 | 15 | 計畫主辦單位 農委會 致詞
【強化動物保護觀念紮根計畫】核心理念 |
14:15 – 14:35 | 20 | 計畫承辦單位自律聯盟陳琬惠秘書長 致詞
【友善動物社區共融案例分享】 |
14:35 – 16:35 | 120 | 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工作坊(含休息10分鐘) |
16:35 – 16:55 | 20 | 計畫執行單位自律聯盟陳琬惠秘書長
【徵案辦法說明】 |
16:55 – 17:00 | 5 | 開放提問 & 綜合討論 |
說明會地點
- 北區:屋脊 wooji Event Space,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45巷12號2樓(近小巨蛋站一號出口,步行約五分鐘)
- 中區:富我頂級會議商務中心,台中市西屯區朝富路213號20樓之11 (B6 室) (近客運近國光/統聯朝馬轉運站)
- 南區:台灣文創訓練中心高雄信義館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75號13樓之3(近信義國小站4號出口50公尺,步行約1-3分鐘)
收件方式
(一)填妥報名表後,於截止日期前至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0sM98FNycezdKzkRlBPHvSa4wyI4HZS1n-gXeQot164/edit
(二)文件規範:繳交電子檔案至指定收件處,電子郵件:twnpos@gmail.com,電子檔主旨為「2019 友善動物社區共融__(團隊名稱)」,檔案名稱為「友善動物社區共融申請表__(團隊名稱、計畫名稱)」、「2019 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參賽計畫__(團隊名稱、計畫名稱)」、「登記或立案及現任負責人之證明文件__(團隊名稱、計畫名稱)」,已寄件顯示日期為憑。
(三)需檢附資料:
- 友善動物社區共融申請表(如附件)
- 友善動物社區共融計畫書
- 登記或立案及現任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 參考附件:其他與申請補助計畫有關之補充資料。
(四)洽詢電話:02-87890203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06月14日截止。
(六)備註:所有參賽作品、原始檔案均不予退件,另繳交作品說明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選,亦不辦理退回。
獎勵補助金
- 特優:一組。得獎團隊發給補助金新台幣参拾萬元整
- 優等:兩組。得獎團隊發給補助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
- 優選:七組。得獎團隊發給補助金新台幣拾萬元整
以上每一獲獎團隊另有一筆團隊影像紀錄獎金壹萬元整
(一)獲獎團隊得不足額錄取,主辦單位亦得依參賽作品件數、教案內容與適配性等情形,調整獎項與獲獎名額。
(二)本補助經費核撥採二期撥付第一期款撥款:獲審核通過同意補助之團體,七月初應於收到獎勵補助通知函,並於八月初發放計畫核定經費之70%,逾期未完成請領手續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第二期款撥付:受獎勵補助金之團體應確實依照計畫執行,並於
11/30前完成計畫執行成果編具報告書,相關支出憑證影本黏貼造冊後函送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俾憑撥付計畫核定經費之30%。
(三)經審查同意補助之計畫,其經費不得移作他用,如有特殊情況,原核定計畫不能執行,必須變更原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進度時,應詳述理由,報本會核准後,始得辦理。
(四)本補助金不得用於採購固定資產、設備資本門支出或動物飼養照顧、絕育、醫療等支出
(五)經審查同意補助之單位,因無法執行而退還核定款項,其經費將依序由其他單位遞補執行。
終止條件
受補助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視情節輕重,予以撤銷或廢止原核准之計畫案,並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金:
(一)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因獎勵補助金使用不實、未依計畫內容執行。
(二)計畫內容變更,未先函報本部同意核定者。
(三)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或因故無法履行者。
(四)有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者。
注意事項
(一)參賽團隊
- 所有參賽團隊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定,並平等享有獲得獎項/補助金的權利。
- 參賽團隊在報名與提交作品時,充分瞭解競賽的所有內容,且在交付文件時,應依辦法公告或主、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及方式辦理。文件內容若有不詳實、不齊備、送達逾時等,概不受理。
- 本會為瞭解計畫辦理情形,得視需要派員訪視或拍攝影片、照片,受補助單位應配合辦理。
- 經費報支應依本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相關規定辦理,受補助單位並應於1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執行成果報送作業,以利於計畫執行期限內完成經費結算。
(二)提案內容相關規定
- 提案內容須有明確之預計執行場域(社區、村、里)。
- 獎賞團隊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 提案計畫不得有任何違法情事。
- 提案計畫須於當年度能執行完成,並提供相關成果。
(三)主辦單位權利
- 參賽者同意遵守由主辦單位決定的比賽規則,並接受評審團的決定是最終決定,同時沒有其它關係人介入評選過程。
- 獎賞團隊之智慧財產權以及服務成果提供之相關故事、照片、影片等素材屬參賽團隊、主辦單位、協辦單位三方所有。
-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連絡人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聯 絡 人:陳育展
地 址:11051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15號9樓之4
電 話:02-87890203#12
電子郵件:twnpo.george@gmail.com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聯 絡 人:曾茗瑄
地 址:11051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15號9樓之4
電 話:02-87890203#15
電子郵件:twnpo.tseng@gmail.com
相關連結:
- 108強化動物保護觀念紮根計畫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實作徵件辦法
- 108強化動物保護觀念紮根計畫友善動物社區共融實作徵件辦法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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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 主辦單位電話 : 02-87890203#12 , 02-87890203#15
- 主辦單位 Email : twnpo.george@gmail.com , twnpo.tse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