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新北、新客、新文化」新北客家文創品設計競賽

108年「新北、新客、新文化」新北客家文創品設計競賽

 總獎金: 44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26

一、 競賽目的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為促進新北市客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舉辦以客家新意象風格為主題的文創品徵選競賽,網羅優秀的設計構想,藉著各位設計好手的創意,讓客家元素創新再應用。

二、 辦理單位

主辦: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協辦: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執行:游明龍設計有限公司

三、設計主題

  1. 以客家新意象風格為設計方向,其外觀、內容、內涵足以彰顯客家文化特色,透過新視野重新詮釋時尚、流行的客家生活美學之日常生活用品。
  2. 農、漁、生鮮產品、食品類、包裝類等不得參加。

四、參賽資格

  1. 參賽者限中華民國國藉。
  2. 個人或團體之高中職以上(含)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3. 以團體方式報名者(每組人數最多不超過 3 人為限)。
  4. 每人(或每組)不限參賽件數。

五、徵選組別

  1. 社會組:依法立案之公司或行號、法人、機構、團體或個人工作室,依法申請相關許可上市,已量產販售之商品。
  2. 學生組: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生。

六、獎勵辦法

  1. 社會組:
    • 金質獎 1 名,獎盃 1 座、獎狀 1 只、獎金 5 萬元。
    • 卓越獎 2 名,獎盃 1 座、獎狀 1 只、獎金 3 萬元。
    • 傑出獎 2 名,獎盃 1 座、獎狀 1 只、獎金 1 萬元。
    • 優選獎 3 名,獎狀 1 只、獎金 5 千元。
    • 人氣獎 5 名,獎金 3 千元。
    • 社會組獎狀以公司或工作室等組織為單位者,每組(件)商品發放 1 只獎狀。
  2. 學生組:
    • 金質獎 1 名,獎盃 1 座、獎狀每人 1 只、獎金 10 萬元。
    • 卓越獎 3 名,獎盃 1 座、獎狀每人 1 只、獎金 3 萬元。
    • 傑出獎 3 名,獎盃 1 座、獎狀每人 1 只、獎金 1 萬元。
    • 優選獎 6 名,獎狀每人 1 只、獎金 5 千元。
    • 人氣獎 10 名,獎金 3 千元。
    • 學生組獎狀每組(件)商品或作品最多發予 3 人,指導老師每組(件)商品或作品可列 2 人發予感謝狀。

※各獎項由評審團召開決選會議決定,上述各獎項得從缺。

※為鼓勵學子參與設計競賽,學生組金質獎得獎作品,以及卓越獎得獎作品擇1件(由評審團決議)共計二件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提供報名費用參與 2020 德國紅點設計概念獎。詳細補助辦法請參閱「附件 1 2020 德國紅點設計概念獎補助報名費用要點同意書」,如獲補助之得獎作品,無意願接受本項補助,需簽署 2020 德國紅點設計概念獎補助報名費放棄同意書。

七、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
網路報名 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26 日(三)18:00 截止
第二階段初選
初選評審及入圍名單公布 108 年 7 月 15 日(一)公布入圍名單
第三階段決選/頒獎典禮
實體商品或樣品繳交 108 年 8 月 15 日(四)前
決選 108 年 8 月 28 日(三)
頒獎 108 年 8 月 28 日(三)

八、參賽程序

  1. 初選: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www.newhakkadesign.com 報名時繳交資料如下
  2. 決選
    • (1)第一階段:實體作品繳交
      初選入圍結果將於 2019/7/15(一)公告於活動官網及 FB 活動粉絲頁,同時以 e-mail 通知入圍者。
      ※入圍者請於 108/8/15 前繳交資料如下

      送件項目 內容
      實體成品繳交 繳交實體成品或樣品,每件作品補助 2,500 元(系列作品亦為

      2,500 元)。

      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 隨實體成品一同寄出。
      作品標籤貼 隨實體成品一同寄出。

      入圍名單公告後至 108 年 8 月 15 日下午5時前送達,郵寄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逾期不受理。
      請送至 10551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391 號 11 樓之 5「108 年新北客家文創品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連絡人:李善筑小姐 (02)27295158#13

    • (2) 第二階段:現場簡報
      • 所有入圍作品參賽者指派一名代表進行現場簡報,評審團依照參賽者簡報及現場展示之作品提出詢問,參賽者就該詢問回答,評審依照簡報及作品進行評分作業。
      • 簡報時間:每件進行5分鐘的簡報,答詢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
      • 每件作品簡報時,只留該作品代表一名在現場進行簡報及詢問,其他入圍者在休息室等候。
  3. 注意事項
    • (1) 決選簡報:需指定一位代表至審查現場進行說明,並於當日出席頒獎典禮,如無法配合將取消入圍資格。
    • (2) 郵寄限時號繳交:請妥善包裝郵寄,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影響評分判斷。
    • (3) 親自送件繳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
    • (4) 頒獎典禮將於決選簡報同日進行,並於頒獎典禮公布獲獎名單。

九、評審方式

主辦單位聘請國內專業人士組成 5 人評審團小組,進行評選作業。

1. 初選

  • (1)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 (2) 初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的資源浪費,以 e 化平臺進行初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執行單位將所有符合資格的作品檔案提交給評審團,分別由社會組選出 8 組(件)、學生組選出 13 組(件)入圍作品。

2. 決選:

決選當日入圍者需配合以實體成品或樣品現場解說,由評審團進行評選作業。

3. 人氣獎:

針對入圍決選作品於官方網站進行票選,每人每天最多可投 1 票,社會組得票數最高前五名以及學生組得票數最高前十名的作品將獲得「人氣獎」。

十、評分標準

1. 初選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社會組
切題性 30 % 呈現客家文化具象或抽象之意涵
美學與創新性 40 % 客家意象的創新與美感的表現
市場性 30 % 市場的銷售潛力及接受度
(2)學生組
切題性 30 % 呈現客家文化具象或抽象之意涵詮釋
美學與創新性 40 % 客家意象的創新與美感的表現
市場性 20 % 市場的銷售潛力及接受度
商品性 10 % 可實現商品化之開發成本及量產可行性

2. 決選

(1)專業評審 80%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說明
切題性 30 % 呈現客家文化具象或抽象之意涵
美學與創新性 40 % 客家意象的創新與美感的表現
市場性 20 % 市場的銷售潛力及接受度
技術性 10 % 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2)網路票選 20%

十一、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 參賽者(參賽團隊)應正確及詳實的填寫參賽文件,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如有填寫錯誤而造成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亦有權不予收件或取消資格。
  2. 參加競賽之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獲獎之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係非原創或是抄襲他人作品等情事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參賽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為競賽業務所需與活動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4. 入圍作品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5. 為利未來進行競賽成果推廣及宣傳,入圍決審之實體成品或樣品均屬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收藏所有,不予退件。
  6. 獎項由評審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 得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 10%所得稅。
  8.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9. 得獎作品本身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皆屬於原創作者/團隊,惟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有攝影及公開展示權,得以之作為國內外永久展覽、教育推廣、宣傳及出版等非營利用途,原創作者/團隊同意不得就本條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10. 社會組入圍決選之商品及學生組入圍決選已量產販售之作品,得依「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創商品店寄賣作業要點」申請寄賣。(附件 4)
  11. 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12.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108 年新北客家文創品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 連絡人:李善筑小姐
  • (02)27295158#13
  • 10551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391 號 11 樓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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