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案設計競賽

108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案設計競賽

報名時間: 2019-11-11 ~ 2019-12-27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3366-3366轉55785

主辦單位Email:ntucppl@ntu.edu.tw

壹、依據

依據「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推廣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使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具備正確的媒體素養知能之內涵。

二、透過多元、彈性方式,詮釋媒體素養意涵,並建構融入中小學領域教學之課程觀點。

三、獎勵全國教師研發具體落實媒體素養教育議題之課程與教學策略。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肆、徵選內容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核心素養,徵選媒體素養教育議題課程設計,期培養學生善用科技、資訊與各類媒體之能力,培養相關倫理及媒體識讀的素養,俾能分析、思辨、批判人與科技、資訊及媒體之關係。

二、由教師個人或由教師群規劃課程,以單科或跨科的方式進行獨自教學或共同建構議題之協同教學方式為之。

三、所設計議題融入學習領域之課程與教學策略,須符合素養導向教學之精神。

伍、徵選組別

一、分高中職教師組、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教師可跨校組隊但不可跨組。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作者人數至多4人。

三、每人以參加1件為限。

陸、報名對象

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教師(均含代理、代課教師)。

柒、作品規範

各議題融入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設計須包含:

一、學習單元設計:內容含領域/科目、設計者、實施年級、單元名稱、設計依據、核心素養(或基本能力)、議題融入、與其他領域/科目的連結、教材來源、教學設備/資源、學習目標、學習架構、學習活動設計(含學習活動內容及實施方式、學習評量)與教學心得,(其它相關學習表單則以附件方式呈現,以30頁為限,含圖片、表單等資料),依照附件提供之教案格式。

二、影音與全文資料光碟:以數位錄影(6分鐘內)作品設計的特色與教學心得影音檔,並與書面全部圖文檔,儲存於光碟中。參賽「教材教法設計徵選作品規格」、「教材教法設計徵選送件資料檢視表」、「教材教法設計徵選報名表」及「作品格式表件」,請參閱附件一至四。相關表件請逕自「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下載,網址: http://www.cppl.ntu.edu.tw/download.html。

捌、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自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起至108年12月2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以限時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641室 湯思琪助理收」,封袋上請標明「108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案設計競賽」。

三、倘有未盡事宜請洽湯思琪助理,電話:(02)3366-3366轉55785或Email:ntucppl@ntu.edu.tw。

玖、審查內容

一、形式審查:凡送審作品均須符合徵選作品規格,並依「送件資料檢視表」(附件二) 核對送件內容與數量;如不符合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審查。

二、內容審查: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請相關議題與教育之學者專家進行評審。

三、評審項目:

評審項目 參考構面
內容周延性 30% 具有設計的理念/學習目標明確性/議題融入學習領域之情形/所使用教材內容的正確性等。
教學適用性 25% 學習活動的設計與所實施教育階段的適切性/各項學習活動時間安排的妥適性/學習策略採用的多元性、互動性及素養導向設計/教學省思與建議等。
評量多元性 20% 兼顧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量方式/多元評量的策略運用/評量設計與教學目標間的關連性等。
教學創新性 15% 突破或轉化傳統的思維模式與作法/具擴展及延伸加以運用的可能性/有獨特的設計構想及相關學習策略的運用且能有效引導學習者對議題發展的理解等。
媒體運用性 10% 能善用科技媒體輔助教學且能顧及實施的可行性等。

四、凡參加徵選作品之書面資料及光碟,不論獲獎與否均不辦理退件,請自留備份。

拾、獎勵內容

一、獎勵名額:

組別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小學組
獎勵名額 特優1件
優選2件
佳作3件
特優1件
優選2件
佳作3件
特優1件
優選2件
佳作3件
合     計 6 6 6

二、獎勵方式:

1.特優: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1紙、獎盃1座(得從缺)。

2.優選: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1紙、獎盃1座(得從缺)。

3.佳作: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1紙。

三、公布得獎名單:

1.預定於109年1月31日前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日期與地點另行發函通知。

2.獲頒特優或優選奬項者,將受邀於成果發表會分享得獎教案。

拾壹、著作規定

一、欲參與本競賽之作品不得一稿多投,若作品已獲得其他獎勵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凡經專案補助完成之教案,未經報備核可前,亦不得參加。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報名時須繳交聲明書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三、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設計為主,作品引用素材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繳其獎狀且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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