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客家尞天穿系列活動「畫我天穿」意象繪圖著色比賽
為讓花蓮縣內大小朋友了解客家天穿日(農曆正月二十)源於古代女媧補天傳說,即感念女媧救助人類的特殊節慶,今日以客家人特別重視此節日,只許祭神、遊樂,不許工作,有保持環境生生不息,資源永續發展的環保意義,提倡客家傳說故事的能見度,並增進大家對客家文化的了解,特舉辦繪畫比賽。
●投稿時間:
即日起至108 年2 月15 日(五)下午5時止(郵戳為慿)。
●參加資格:
花蓮縣內各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學生。
●比賽用紙領取地點: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花蓮市好客文化會館、吉安鄉好客藝術村
●投稿方式:
參賽者依主辦單位提供圖畫紙,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附件一)後,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附件二)送(寄)至花蓮市公所(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客家行政事務所收,請於信封處註明「報名參加畫我天穿創意著色比賽」字樣)。
●投稿須知:
題材以客家天穿日「女媧補天」的故事為主題發揮著色及繪畫創意。並以主辦單位提供8開及4開圖畫紙為主進行著色書畫,各組別難易度不同,每位學生限投稿一件作品。
●評選標準:
(一)需具有呈現客家天穿日「女媧補天傳說」之涵義。作品中之國、客語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 色彩表現:40%
- 繪畫技巧:30%
- 圖文表現及創意:30%
(三) 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3人,組成評選委員會。
●獎勵規則:
(一)第一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及禮券一千元。
(二)第二名(各組2名,共計6名):獎狀及禮券八百元。
(三)第三名(各組3名,共計9名):獎狀及禮卷六百元。
(四)優選(各組25名,共計75名):獎狀及禮券一百元。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報名表件寄送後3日內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所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花蓮市公所提出申請)有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10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花蓮市公所提出檢舉,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