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
一、宗旨:
( 一 )為倡導校園運動,增進學生身心健康,推展中等學校跆拳道運動,促進校園跆拳道運動競技與休閒運動風氣。
( 二 )配合世界跆拳道發展趨勢,培育國內基礎跆拳道運動人才,奠定跆拳道運動基礎技術水準,拓增熱愛跆拳道運動人口。
( 三 )配合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跆拳道運動競賽舉行,建立學生跆拳道運動競賽賽務營運標準模式。
二、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09年8月21日臺教體署學( 三 )字第1090027631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南投縣政府、南投縣議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體育處、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體育處、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體育處、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體育處、臺灣省各縣市政府教育處、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連江縣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
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
五、承辦單位:
南投縣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南投縣體育會、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南投縣立延和國中、立法委員許淑華南投服務處
七、參加單位:
凡政府核准立案之公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 含外僑學校 )得以學校為組隊單位,組成代表隊報名參賽。
八、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 1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至1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共五天。
九、比賽地點:
國立南投高中體育館
十、比賽組別:
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十一、報名參賽規定:
( 一 )學籍規定:
1.各校108學年度當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之學生,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所屬各縣市政府公佈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3.在國中修業超過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 二 )身體狀況:
報名參賽學生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激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留存學校備查,並於選手保證書具結。
十二、比賽項目與規定:
( 一 ) 比賽護具:採用大道( Dae Do Gen2 )電子護具及電子頭盔進行比賽( 電子襪請自備 )。
( 二 ) 每位學生限參加一組一個量級為限。
( 三 ) 高、國中各組量級體重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 | 高中女子組 | ||
54公斤級 | 54 公斤以下( 含 54 公斤 ) | 46公斤級 | 46 公斤以下( 含 46 公斤 ) |
58公斤級 | 54.01 公斤至 58.00 公斤 | 49公斤級 | 46.01 公斤至 49.00 公斤 |
63公斤級 | 58.01 公斤至 63.00 公斤 | 53公斤級 | 49.01 公斤至 53.00 公斤 |
68公斤級 | 63.01 公斤至 68.00 公斤 | 57公斤級 | 53.01 公斤至 57.00 公斤 |
74公斤級 | 68.01 公斤至 74.00 公斤 | 62公斤級 | 57.01 公斤至 62.00 公斤 |
80公斤級 | 74.01 公斤至 80.00 公斤 | 67公斤級 | 62.01 公斤至 67.00 公斤 |
87公斤級 | 80.01 公斤至 87.00 公斤 | 73公斤級 | 67.01 公斤至 73.00 公斤 |
87公斤以上級 | 87.01 公斤以上 | 73公斤以上級 | 73.01 公斤以上 |
國中男子組 | 國中女子組 | ||
45公斤級 | 45 公斤以下( 含 45 公斤 ) | 42公斤級 | 42 公斤以下( 含 42 公斤 ) |
48公斤級 | 45.01 公斤至 48.00 公斤 | 44公斤級 | 42.01 公斤至 44.00 公斤 |
51公斤級 | 48.01 公斤至 51.00 公斤 | 46公斤級 | 44.01 公斤至 46.00 公斤 |
55公斤級 | 51.01 公斤至 55.00 公斤 | 49公斤級 | 46.01 公斤至 49.00 公斤 |
59公斤級 | 55.01 公斤至 59.00 公斤 | 52公斤級 | 49.01 公斤至 52.00 公斤 |
63公斤級 | 59.01 公斤至 63.00 公斤 | 55公斤級 | 52.01 公斤至 55.00 公斤 |
68公斤級 | 63.01 公斤至 68.00 公斤 | 59公斤級 | 55.01 公斤至 59.00 公斤 |
73公斤級 | 68.01 公斤至 73.00 公斤 | 63公斤級 | 59.01 公斤至 63.00 公斤 |
78公斤級 | 73.01 公斤至 78.00 公斤 | 68公斤級 | 63.01 公斤至 68.00 公斤 |
78公斤以上級 | 78.01 公斤以上 | 68公斤以上級 | 68.01 公斤以上 |
十三、組隊方式:
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金門縣、連江縣、澎縣縣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國民中學,均以單一學校之學生為組隊單位報名參賽。
十四、比賽規定:
( 一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版之國際跆拳道規則。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世界跆拳道聯盟( WT )最新頒佈之國際跆拳道規則英文版為準,若規則中有未盡事宜,由競賽管理委員會解釋之。競賽管理委員由主辦單位聘任之。
( 二 )比賽制度:採單淘汰制。比賽3回合,每回合1分30秒,休息30秒,若3回合比賽結果平分時,於中場休息30秒後,進行第4回合黃金得分賽。( 大會得依據WTF規範,宣佈競賽時間。 )
( 三 )參賽量級:學生參加量級,以向主辦單位網路報名註冊之量級為基準,不得更改量級參加比賽。
( 四 )賽前過磅:
1.各量級於比賽前1天,下午14時至16時進行過磅,逾時以棄權論。若第一次過磅未通過者,可在限制時間內再過磅一次,再過磅而未通過時,則不得參加比賽,已繳交之報名費不予退還。
2.過磅時,男生體重以赤足穿著短褲裸體上半身為基準。女生體重以穿著輕便服為基準。
3.過磅與比賽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查驗。比賽時選手,須穿著跆拳道比賽正式服裝,否則不得出場比賽。
( 五 )比賽裝備:比賽用之電子護胸及電子頭盔由主辦單位提供之。參賽選手應穿著跆拳道運動道服,並自備跆拳道運動專用之護襠( 護陰 )、護手套、護肘、護牙套、護腳脛、電子襪等護具,自備之護具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護具為準,不得穿著其他護具出賽。
( 六 )如該量級依報名人數須取排名第 5 至 8 名之名次賽,採 1 回合( 1 分鐘 )之黃金得分賽制,如時間終了仍無結果,則由主審及副審依據競賽規則判定勝負。
十五、報名方式
(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23:59截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逾時不受理。
( 二 )本次比賽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 http://www.chtkd.org.tw/register/ 請各單位先上網登錄帳號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請務必列印報名資料並加蓋學校戳章連同報名資料( 選手切結書、郵政劃撥收據影本 )於1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前以郵戮為憑,寄至台北市士林區忠義街71巷9號4樓 競賽組收( 電話0927-055546 ),以上資料缺少一項或未準時完成報名手續者,恕不受理參賽事宜。
( 三 )報名費:
1.對練賽:每人新臺幣800元整( 以人數計算 )。
2.繳費方式:以郵政劃撥方式匯入本會郵局帳戶【郵政劃撥帳號 50443121,戶名: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林德昭】。劃撥時,請於劃撥單通訊欄內,註明報名學校及報名人數以利核對,郵政劃撥收據正本,請各校留存,影印紙本將連同報名表及選手切結書寄送籌備會。
( 四 )本會收到各單位報名資料及郵局匯款金額收據影本,核對無誤時,將開立收據在比賽期間交予報名單位。
( 五 )本會比賽期間將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有關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敬請學校或家長另為辦理。
( 六 )比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站參閱:
1.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 http://www.csta.org.tw
2.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http://www.tpetkd.org.tw
十六、抽籤與教練會議及開賽:
( 一 )為避免舟車勞頓一律由本會代為抽籤。
( 二 )領隊教練會議時間1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下午14時,假國立南投高中體育館( 南投縣南投市建國巷43號 )會議室舉行,並辦理報到及領取比賽秩序冊等資料。
( 三 )凡本比賽一切有關規定或競賽規程修正事項,將於領隊教練會議時宣佈與規定,並公佈於本會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十七、獎勵:
( 一 )選手獎:
1.依據下列參賽人數及錄取名額基準,由本會頒發第一至三名獎狀及獎章乙枚,第五至七名頒發獎狀一紙( 依據國際賽事規範,各組各量級第三名、第五名級第七名並列 )。
2.各參賽單位教練及選手均頒發參賽證明一紙。
3.各項參賽人數及錄取名額基準:
參賽3名錄取第1名。
參賽4至5名錄取前2名。
參賽6至7名錄取前3名
參賽8至9名錄取前4名
參賽10至11名錄取前5名
參賽12至13名錄取前6名
參賽14至15名錄取前7名
參賽16名以上錄取前8名
( 二 )最佳教練獎:由競賽管理委員會遴選最優教練五名各頒贈紀念獎牌一面。
( 三 )最佳裁判獎:由競賽管理委員會遴選最優裁判五名各頒贈紀念獎牌一面。
( 四 )團體成績:各組別各錄取成績最優前三名頒贈團體獎盃一座,團體成績計算方式以各單位所獲金牌數較多者為優勝,金牌數相同時以銀牌數較多者為勝,以此類推。
十八、懲處:
( 一 )警告:凡於競賽中有下列情事者,予以警告。
1.裁判員在一次競賽中,擔任裁判連續判決一次以上錯誤,經裁判委員會審定者。
2.教練或選手在競賽場中,有不雅行為者。
3.教練或選手無正當理由在競賽進行中,向裁判提出抗議者。
( 二 )停權:具有下列情事者,停止一切權利。
1.教練或選手連續遭到警告三次,仍不知悔改者。
2.教練或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
3.教練或選手對大會人員粗鄙言行及暴力行為者。
4.教練或選手在大會場內,以惡劣言行,表示抗議者。
5.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裁判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6.競賽進行中,選手故意拒絕出場,或唆使別人拒絕出場,經查屬實者。
7.競賽中,令不合格選手出賽之教練,及該與賽選手。
8.比賽中,拒絕大會安排之合法裁判者。
9.競賽中,未經大會認定而私自更改選手成績者。
( 三 )犯規行為
1.比賽場內除當場參賽之選手及 1 名指導教練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由主審裁決該方選手犯規行為。
2.選手或教練嚴禁靜坐在場內或指導區內抗議申訴,違者除主辦單位不接受申訴外,並取消該選手或教練繼續參賽資格,並禁止參加主辦單位舉辦之競賽或活動資格 2 年。
十九、申訴:
( 一 )大會設競賽管理委員會,負責審理裁決競賽申訴案件。
( 二 )對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十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者,除當場向裁判長報告外,同時仍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經查明屬實,得取消違規之選手及其所屬學校資格與所獲得比賽之成績。
( 三 )比賽進行中,教練如有疑義,得提出經領隊同意提交申訴書,並繳交申訴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向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競賽管理委員會應立即召開會議審理,並於下場競賽開始前以書面公佈審理之結果。( 抗議不成立時,申訴金不予退還,充做大會比賽經費 )
( 四 )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 五 )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選手或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及學校所得之比賽成績。
( 六 )競賽管理委員會審理之最後決議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再提出申訴。
二十、附則
( 一 )比賽流程:每日比賽時間及各項目賽次順序,由競賽組宣布並公佈之,原則以體重輕量級,或項目賽次在前者,開始比賽。
( 二 )選手憑學生證( 在學證明 )參加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未攜帶學生證( 在學證明 )不得參賽。
( 三 )參賽選手應於比賽前 1 小時到檢錄區檢錄,未到者以棄權論( 不另行唱名廣播 )。
( 四 )晉級至前 3 名之選手,如未賽完 3 回合便停止比賽時,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個人所得成績( 如係被擊倒或受傷無法繼續比賽,經大會醫師或裁判證明者除外 )。
( 五 )比賽期間,請學校或家長或教練於報名時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本會將另為學生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 六 )請各單位學校提供校旗( 一面 )用於會場佈置,賽後再發還該校代表隊,請於1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前寄送籌備處( 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會址:11146台北市士林區忠義街71巷9號4樓 )。
二十一、本規程由本會訂定後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錦標賽(品勢及競技)相關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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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品勢及競技)錦標賽109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品勢及競技)錦標賽 報名日期至110年1月18日(星期一)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比賽時間: 品勢: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星期二)至2月3日(星期三)。 對打: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星期四)至2月7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臺中市中港高中體育館。
- 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23:59截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逾時不受理。 比賽組別: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9年10月7日(星期三)至109年10月11日(星期日),共五天。
延伸閱讀:
- 檢送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辦理「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般附件 競賽規程.pdf (250.19k) 文件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9月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29286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9年10月7-11日,共五天。 三、比賽地點:國立南投高級中學活動中心(540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 轉知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辦理「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轉知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辦理「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 競技 )錦標賽」 ,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參閱附件。 比賽日期:109年10月7-11日,共五天。 比賽地點:國立南投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540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 詳細資訊可參閱該會官網: http://www.csta.org.tw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競技組林哲賢先生( 0927-055-546 )。
- 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以下簡稱該會)辦理 「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一、依據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109年9月1日華跆聯總德字第1090090110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倡導校園運動,增進學生健康,促進校園跆拳道運動競技與休閒運動風氣,辦理旨揭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一)比賽日期:109年10月7-11日,共五天。 (二)比賽地點:國立南投高級中學活動中心(540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三、詳細資訊可參閱該會官網: http://www.csta.org.tw 。檢附競賽規程1份供參,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競技組林哲賢先生(0927-055-546)。
- 轉知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辦理「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請踴躍報名參加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年9月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29286號函辦理。 二、活動日期:109年10月07日至10月11日。 三、活動地點:國立南投高級中學活動中心(540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23:59截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時逾時不受理。 五、報名方式:資訊可參閱該會官網: http://www.chtkd.org.tw/register/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請逕洽該會競技組林哲賢先生(0927-055-546)。 七、檢附競賽規程供參。
- 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跆拳道競技錦標賽比賽日期 : 2020-10-07 ~ 2020-10-11 報名 : http://www.chtkd.org.tw/register/Login.php?Event_Num=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