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資訊月・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

108資訊月・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

報名時間: 2019-09-04 ~ 2019-09-20

主辦單位: 資訊月

主辦單位電話: 02-2577-8806、04-2238-6572、07-311-9568

108資訊月・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 活動辦法

壹、 活動目的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為縮短學用落差,奠定資訊教育的基礎下培養符合產業發展需求優秀之ICT設計、管理及應用人才,特舉辦本次競賽活動。期望能透過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活動將學校課程教學與產業所需之專業技能結合,以滿足資訊服務產業人才的需求。

貳、 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

一、競賽項目

(一) Python 程式語言組(不須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Python 3

(二) 視傳設計技術應用(不須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Illustrator CS6

(三) 創意 App 程式設計(不須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App Inventor 2

(四) 數位內容編輯(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Word 2016

(五) 數位內容簡報(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PowerPoint 2016

(六) 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請參閱-五競賽場地設備

(七) 數位內容建置(A.中文) (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作業系統內建中文輸入法

(八) 數位內容建置(B.日文) (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作業系統內建日文輸入法

二、參賽資格

(一) 參賽同學需先取得欲報名之項目的電腦技能基金會證照,證照之軟體版本、級別皆不限 (各單項證書於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8 月 31 日間取得)。

(二) 本競賽限高中職、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1-5 人組隊參加,每一位成員都需事先取得欲報名之項目的證照(需承辦單位證照項目)。

(三) 高中職以校為單位,大專校院以系所為單位組隊參加。每一考科;每單位限報名一隊,每隊需指導老師一名。

(四) 選手不得跨區、跨校或重複組隊報名參賽,團隊成員須為同校學生組成,違者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

三、 競賽日程

1 報名時間 9月4日(三)~9月20日(五)
2 公告全國競賽須知
(競賽地點、場次、座位表)

10 月 14 日(一)
3 全國實機競賽

  1. Python 程式語言
  2. 視傳設計技術應用
  3. 創意 App 程式設計
  4. 數位內容編輯
  5. 數位內容簡報
  6. 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
  7. 數位內容建置(A.中文)
  8. 數位內容建置(B.日文)
10 月 26 日(六)
4 得獎名單公佈 11 月 15 日(五)

四、 報名方式

(一) 選擇所屬區域:

請先行參考以下區域劃分方式,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

地理區域劃分:

北區:新竹(含)以北及宜蘭、羅東、花蓮、金門等地區。

中區:苗栗(含)以南至嘉義(含)之間等地區。

南區:台南(含)以南、台東及澎湖等地區。

(二) 由指導老師統一線上填寫團隊參賽資料,並列印『參賽報名表』,寄至承辦單位。

(三) 請指導老師務必多次確認『報名資料』正確且完整後,才可列印寄發。報名表經列印後,系統將關閉修改功能,恕無法修改表單之任何資料,敬請見諒。

(四) 郵寄『參賽報名表』

  1. 指導老師請於 108 年 9 月 20 日(五)前,以掛號郵寄參賽報名表至報名所在區域之電腦技能基金會區推廣中心(郵戳為憑)。
  2. 信封請加註:「報名 108 年資訊月資訊應用競賽—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文字。
  3. 郵寄地址:北區推廣中心—台北市 10558 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32 號 8 樓
    中區推廣中心—台中市 40651 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698 號 24 樓南區推廣中心—高雄市 80757 三民區博愛一路 366 號 7 樓之 4
  4. 郵寄前請仔細檢查填寫內容是否完整,如遇任何問題歡迎與電腦技能基金會各區推廣中心聯絡。
  5. 承辦單位將於收到各校報名表後審核其參賽資格。『參賽報名表』內容不齊或資料不符合者,不予審核;申請人所繳文件不予退還。合格隊伍場次座位表將於 108 年 10 月 14 日(一)公告於活動網站。

五、 競賽場地設備

(一) 全國採分區不分組方式,於北、中、南三區實地上機競賽。

(二) 競賽所需之軟、硬體(除輸入法外)均由承辦單位安排設置,選手不得因個人因素要求更換鍵盤等軟硬體設備。

(三) 選手務必於入場後、競賽開始前檢視指定座位之軟、硬體設備,若有疑問請立即告知現場監考人員,競賽開始後將不予處理。

(四) 輸入法相關規範

1. 本競賽不限輸入法,但現場僅提供作業系統內建之輸入法,請參賽者配合。

2. 作業系統內建之輸入法為:大易(四碼版)、行列、英數、倉頡、速成、注音、微軟新注音、微軟新倉頡、IME(日文)。

3. 選手如因個人使用需求而需另外安裝其他輸入法,請於 108 年

9 月 20 日(五)前將輸入法光碟寄發至團隊所報名之(北、中、南)區推廣中心,並於競賽當日攜帶備用。

(五) 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使用軟體:文中-會計師工作輔助幫手 V16.10C 天馬座-啟芳會計系統 E0.00.61b。

(六) 選手如因個人使用需求而需另外安裝其他會計軟體,請於 108 年 9 月 20 日(五)前將軟體光碟寄發至團隊所報名之(北、中、南)區推廣中心,並於競賽當

六、 競賽規範

(一) Python 程式語言組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方式主要為程式語言 Python3。
  • 承辦單位提供 Python3 之軟體環境供選手使用。
  •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5 大題,每題 20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4. 競賽時間:40 分鐘。

(二) 視傳設計技術應用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方式主要為視覺傳達設計軟體應用。
  • 承辦單位提供 Illustrator CS6 之軟體環境供選手使用。
  •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3 大題,第 1、2 題每題 30 分,第 3 題 40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4. 競賽時間:40 分鐘。

(三) 創意 App 程式設計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主要為創意 App 程式設計軟體應用。
  • 承辦單位提供 App Inventor 2(aiStarter 模擬器、夜神模擬器)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3 大題,第 1、2 題每題 30 分,第 3 題 40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4. 競賽時間:40 分鐘。

(四) 數位內容編輯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基礎文字、圖檔編輯應用。
  • 承辦單位提供 Word 2016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4 大題,每題 25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4. 競賽時間:40 分鐘。

(五) 數位內容簡報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簡報編輯。
  • 承辦單位提供 Power Point 2016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 4 大題,每題 25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組成績為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4. 競賽時間:40 分鐘。

(六) 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方式主要為會計財務之基礎運用及分析。
  • 請於報名時選擇欲使用之會計軟體,以利統計安排。
  •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30 小題(選擇、填充混合),第一題為 9 分,第二至五題,每題 4 分,第六至三十題,每題 3 分,總分 100 分(選擇題部份答錯倒扣該題配分 25%)。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4. 本競賽可攜帶及使用電子計算機輔助作答,但競賽過程中電子計算機不得發出聲響,違者將取消選手資格。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僅限使用考選部核定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詳情請參閱: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網頁 https://goo.gl/2v9XLk

5. 競賽時間:40 分鐘。

(七) 數位內容建置(A.中文)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中文文字建置。
  • 選手請依照試題內容及方向,由左至右,從上而下順序輸入,每輸入一列後,必須按 ENTER 鍵換至下一行繼續。
  • 標點符號須建置,且一律使用全形。每一段落,段首空 4 個半形空格或 2 個全形空格。
  • 每人於規定時間內測驗二次,每次 10 分鐘。成績取字數較高的 1 次(錯誤率於 10%以內),作為區域及全國排名依據。

2. 評分方式:

  • 本競賽針對選手所建置的文字與標準答案以評分程式進行比對,輸入文字正確即可得 1 個字,每錯打、多打、漏打倒扣 0.5 個字,扣至該列 0 個字為止。
  • 每一列字數分別計算,最後由程式進行字數加總及錯誤率計算。
  • 本競賽錯誤率超過 10%(含)以上者,該次不列入計算。若 2 次測驗錯誤率均超過 10%(含)以上,該選手分數以 0 字計算,且不列入區域及全國排名。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字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次類比(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錯誤率為比較基準,數量少者為優勝。

4. 競賽時間:2 次各 10 分鐘。

(八) 數位內容建置(B.日文)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日文文字建置。
  • 選手請依照試題內容及方向,由左至右,從上而下順序輸入,每輸入一列後,必須按 ENTER 鍵換至下一行繼續。
  • 標點符號須建置,且一律使用全形。每一段落,段首空 1 個全形空格。
  • 每人於規定時間內測驗二次,每次 10 分鐘。成績取字數較高的 1 次(錯誤率於 10%以內),作為區域及全國排名依據。

2. 評分方式:

  • 本競賽針對選手所建置的文字與標準答案以評分程式進行比對,輸入文字正確即可得 1 個字,每錯打、多打、漏打倒扣 0.5 個字,扣至該列 0 個字為止。
  • 每一列字數分別計算,最後由程式進行字數加總及錯誤率計算。
  • 本競賽錯誤率超過 10%(含)以上者,該次不列入計算。若 2 次測驗錯誤率均超過 10%(含)以上,該選手分數以 0 字計算,且不列入區域及全國排名。

3. 排名方式:

  •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字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

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次類比(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錯誤率為比較基準,數量少者為優勝。

4. 競賽時間:2 次各 10 分鐘。

七、 競賽名次及獎項

(一) 區域排名:

1. 個人組:北、中、南各區取前十名,其優勝選手及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2. 團體組:北、中、南各區取前五名,頒發優勝獎牌乙面,各優勝選手及其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二) 全國排名:

1. 個人組:全國取前十名,其優勝選手及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2. 團體組:全國取前五名,全國第一名頒發優勝獎盃乙座,全國第二名至第五名頒發優勝獎牌乙面,各優勝選手及其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八、 其他相關規範

(一) 參賽選手須於規定時間內至比賽地點完成報到,遲到者一律以棄權論,各項比賽進行程序另訂並公告於活動網站。

(二) 競賽做答完成後,請依照試題要求之檔案名稱儲存於原資料夾,未依照試題指示輸入檔案名稱者以零分計算。

(三) 參賽選手如於競賽當日缺席或競賽成績零分者,則一律取消該選手所有排名資格及獎項。

(四) 為達競賽公平原則,參賽時請選手出示身份證或具相片之證件為本人出賽。若身分驗證未通過,將取消選手資格及排名。

(五) 若選手於競賽中途發生當機情形,將給予一次重考機會,但現場監考人員裁定為選手個人疏失則不予重考。

(六) 參賽選手可於賽後取得「參賽證明」乙紙,遺失恕不補發。如選手名字有誤,或需新增帶隊老師時,請於競賽後的一週內完成修改及新增,以免影響後續獎狀列印之檔案。

(七) 參賽之選手及指導老師之姓名、聯絡地址及 e-mail 等三項資料將作為主辦單位、承辦單位通知競賽事項使用。

(八) 本競賽區域及全國名次將依實際參賽情形酌予給獎,必要時得以取消。競賽異動事項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敬請密切留意(各項規範以活動網站公布為準)

(九) 本大賽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承辦單位各區推廣中心聯繫:北區電話:02-2577-8806;傳真:02-2577-8135 中區電話:04-2238-6572;傳真:04-2237-2548 南區電話:07-311-9568;傳真:07-311-8909

(一〇) 活動辦法請依 108 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官網為主: http://www.infomont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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