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青春無毒.守護家園」Young臺中暨大明盃寫生活動
一、 目 的:
結合各級學校及公益團體,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走出戶外,培養文藝創作,增加不同角度與視野,以減濫用藥物之情形。
二、 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財團法人廖朝欽文教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
五、承辦單位:
臺中市私立大明高級中學 六、參加資格: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
七、比賽組別:
( 一 ) 寫生類:分國小低( 1-2年級 )、中( 3-4年級 )、高年級( 5-6年級 )及國中組、高中職組、教師社會組共六組。
( 二 ) 插畫類:高中職插畫組( 國中學生可跨組報名 )。
八、 比賽日期:
1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上午8時30分起至12時止。
九、 報名手續:
( 一 )傳真報名:由學校協助團體或個人傳真參賽報名表( 傳真電話: 04-25393200 ),並以email寄至大明高中活動組長張志華 jangjh@x365.tmsh.tc.edu.tw ( 完成後請與大明高中確認,聯絡電話:04-25391800分機302 ),報名截止日期:1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 )。
( 二 )網路報名網址: http://asp.tmsh.tc.edu.tw/school/painting/
( 三 )現場報到處發放參加學生專用圖紙每人一張。
( 四 )參賽者領取圖紙後,個人資料詳填於圖紙背面資料欄。
十、 比賽地點:
大明高中潭子藝術分部( 地址: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168號 )。
十一、畫具及顏料:
( 一 )寫生類: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參賽者不得以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國中、高中職組限用水彩作畫,國小組可使用粉蠟筆或彩色筆作為顏料素材。
( 二 ) 插畫類:比賽使用八開( 379mm X 265mm )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十二、比賽規則:
( 一 ) 寫生類:
( 1 )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30分前至報到處領取畫紙。
( 2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 3 )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資料( 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 4 )比賽使用時間以3小時為限,並於時間截止前將作品交回報到處,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 5 )參賽者須於規定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承辦單位人員指導。
( 6 )參賽學生請由所屬學校派員帶隊照顧、維護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 二 )插畫類:
當日於潭子藝術分部小禮堂比賽,主題:「拒絕毒品」,比賽使用八開道林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十三、 評審及頒獎:
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得獎名單於1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大明高中網站,各組得獎學生禮券、獎金及獎狀另寄送至各校,請各校利用公開時機另行頒獎。
十四、 獎勵:
( 一 )各組獲前3名及優選之學生,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及禮券獎勵,財團法人廖朝欽文教基金會另外再提供獎金獎勵。
( 1 )國小組:( 分高、中、低年級組 )
第1名_1名_禮券 2,000元、獎狀乙幀
第2名_1名_禮券 1,500元、獎狀乙幀
第3名_1名_禮券 1,000元、獎狀乙幀
優 選_5名_禮券 300元、獎狀乙幀
佳 作_數名_獎狀乙幀( 文教基金會獎狀 )
( 2 )國中組:
第1名_1名_禮券 2,000元、獎金 3,000元、獎狀乙幀
第2名_2名_禮券1,500元、獎金 1,500元、獎狀乙幀
第3名_3名_禮券1,000元、獎金 1,000元、獎狀乙幀
優 選_10名_禮券 500元、獎狀乙幀
佳 作_數名_獎狀乙幀( 文教基金會獎狀 )
( 3 )高中職組:( 分繪畫、插畫組 )
第1名_1名_禮券 2,000元、獎金 3,000元、獎狀乙幀
第2名_1名_禮券1,500元、獎金 1,500元、獎狀乙幀
第3名_1名_禮券1,000元、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優 選_10名_獎金 500元、獎狀乙幀
佳 作_數名_獎狀乙幀( 文教基金會獎狀 )
( 4 )社會及教師組:( 獎金、獎狀由文教基金會提供 )
第1名_1名_獎金6,000元、獎狀乙幀
第2名_1名_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
第3名_1名_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優 選_2名_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 二 )國中小各組獲前3名之指導教師發給教育局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 三 )為鼓勵各校參加,比賽當天指導老師帶隊( 學生 )參加人數達10 名以上者,由文教基金會頒發帶隊老師感謝狀及致贈精美贈品一份。
十五、 活動聯絡人:
(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紀曾曜教官,聯絡電話:( 04 )22289111分機55105
( 二 )臺中市大明高中活動組長張志華,聯絡電話:( 04 )25391800分機302。
十六、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入選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畫冊發行、上網公告等,且作品不辦理退件。獲獎作品擇期於五權國中、大明高中潭子藝術分部及各藝文中心展出,展期資訊將於大明高中網頁公告。
十七、 本次活動相關辦理單位工作人員依「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敘獎。
十八、 經費:
執行本案所需經費向教育部申請相關經費補助及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項下支應,並感謝財團法人廖朝欽文教基金會贊助獎金。
十九、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年「青春無毒.守護家園」Young臺中暨大明盃寫生活動 流程表
1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 |
||||
項
次 |
起迄時間 | 使用時間 | 活動內容 | 參加單位及人員 |
1 | 08:30-09:00 | 30分鐘 | 報到、領取畫紙 | 承辦單位 |
2 | 09:00-12:00 | 180分鐘 | 寫生活動 | |
3 | 12:00-12:30 | 30分鐘 | 比賽作品收件 | 承辦單位 |
4 | 12:3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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