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
1、宗 旨:
為落實教育部體育署推展校際籃球比賽,提昇國內中學籃球運動水準。
2、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109.1.21台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1877號函辦理。
3、指導單位:
體育署。
4、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苗栗縣政府、苗栗縣籃球協會。
5、協辦單位: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中心、苗栗高商、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市公所、星裕國際公司、苗栗市玉清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油公司、長春化工有限公司、衣術運動服、、玩大學運動服、IMBC運動服裝。
6、比賽組別:
(1)公開學校女子組(2)高男甲組(3)高男組(4)高女甲組(5)高女組(6)國男甲組(7)國男組(8)國女甲組(9)國女組。
7、參賽資格:
(1)各中學籃球校隊均可參加,含在我國之外籍學校及學生。高中組民國89年9月1日;國中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各隊球員必須在學學生。應屆三年級(高三.國三)學生不得參賽,國小六年級畢業學生、國三畢業學生得代表入學國中、高中學校參賽。
(2)公開學校女子組:國內外大專院校、高中職女籃在校學生均可參賽。國中不得參賽。年齡在1992年(民國8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
(2)高男甲組、高女甲組、國男甲組、國女甲組:本學年聯賽報名HBL甲組或JHBL甲級球隊必須報名甲組。(球隊名單:本會網站.FB)
(3)球員不得跨組跨隊比賽,經查獲取消比賽資格(兩隊)及名次。
(4)各組超過12隊時,大會視賽程得受理或不受理該校第二隊報名。
8、比賽日期:
109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共9天。(視疫情狀況)
9、比賽地點:
苗栗巨蛋體育館、苗商體育館、苗商風雨球館(鋪設木質地板)。
10、比賽規則:
採苗栗縣籃球協會公布修正之2019年2月1日國際籃球規則及苗栗縣籃球協會網站公佈判例。比賽採每節10分鐘,四節共40分鐘。
11、比賽用球:
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12、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9年7月3日止,郵戳為憑。不受理電郵.傳真。
競賽組 周子檸0972-190-723 秘書長 吳喜松老師0910-433-386
13、報名地點:
郵遞區號360 苗栗市維祥街239巷12號 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會 競賽組收。
14、報名手續:
(1)報名表以電腦填寫報名表,必須並加蓋學校負責人印章。
(2)一律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新台幣參仟圓整。
(3)報名表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報名費,不予受理或不予編排賽程。
15、抽 籤:
109年7月7日下午4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並召開領隊會議。
16、注意事項:
(1)各隊經費自理。參賽球員必須攜帶學生證(需有本學期註冊蓋章)。
應屆畢業之國小六年學生代表就讀國中、國三球員代表就讀高中之球員,請出具該校就讀證明(需備有該校關防印章)
(2)報名後無故棄權、罷賽或比賽發生打架之球隊及球員,除報請教育行政單位處理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承辦之球賽。各隊必須有該校隨隊教師或報名教練及職員在場才能比賽,否則沒收球賽。發生鬥毆或動手打人之隊職員呈報體育署處理並禁賽兩年。
(3)比賽前各校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或是比賽時發生受傷意外,概由當事人或該校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
比賽受傷時由本會協助送醫,不負責賠償(急診費可由本會支付)。
各隊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會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未滿18歲之球員,必須取得家長同意書,由各校自行保管。
(4)球員可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職員限報4人(各職務限報一人,如有多報,依序刪除)。
(5)當球隊被宣判棄權或沒收比賽,該隊名次列為該階段排名最後一名。
其已賽成績可列為該組其它球隊比數、戰績成績計算。如遇到淘汰賽則下一輪可以繼續比賽(但是鬥毆、罷賽則取消該隊名次)。
17、申 訴:
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裁判簽名前提出,賽後不受理。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參千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球隊錄影帶不得作為抗議之憑據。
18、獎 勵:
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鼓勵之;前六名兩週內寄發學校名次證明及個人成績証明。
19、附 註:
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時亦同。
20、賽程公布:
各組賽程於109年7月10日晚上公佈於苗栗縣籃球協會以及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 FACK BOOK 臉書歡迎加入並公布於苗栗縣籃球協會 網站: http://www.mba.org.tw 請參賽球隊自行下載,不另行寄發通知。
21、注意事項:
因苗商停車位有限,比賽時導致教職員車輛無法停放。比賽時僅提供各隊教練、助理教練、隨隊教師等3部車輛進入。請攜帶證件,依照報名表職員名單進入。其他家長、觀眾、、等車輛請停放在校門口對面大型停車場。
相關連結:
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相關競賽:
- 112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112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4月7日止,郵戳為憑。 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鼓勵之。 比賽日期:112年4月19日至4月30日共12天。 比賽地點:苗栗巨蛋體育館、苗商體育館。 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參賽球員必須攜帶學生證
- 111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111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1日止,郵戳為憑。 比賽日期:111年4月20日至5月1日。 比賽地點:苗商體育館、苗商風雨球館。 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比賽規則:採本會公布之2021年1月1日規則詮釋及本會FB公佈判例。
- 110年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110年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29日止,郵戳為憑。 比賽日期110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共12天。 比賽地點苗商體育館、苗商風雨球館(鋪設木質地板)。 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鼓勵之;前六名優勝球隊學校,名次證明及個人成績証明,兩周內郵寄到各隊教練或學校。
- 109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109年中華民國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 即日起至109年7月3日止,郵戳為憑。不受理電郵.傳真。 宗 旨:為落實教育部體育署推展校際籃球比賽,提昇國內中學籃球運動水準。 參賽資格: 各中學籃球校隊均可參加,含在我國之外籍學校及學生。高中組民國89年9月1日;國中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各隊球員必須在學學生。應屆三年級(高三.國三)學生不得參賽。
延伸閱讀:
- 轉知 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 7月舉辦「中華民國109年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一、依據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109年5月4日中籃推字第1090014號及體育署109年3月3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10214號函函示辦理。 二、請參賽球隊遵守衛福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體育署函示之防疫規定配合協會公告之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辦理。 三、比賽日期:109年7月18日至7月26日。 四、比賽地點:苗栗巨蛋體育館、苗商體育館及苗商風雨球館。 五、報名手續請點: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FB臉書參閱,網站 : http://www.mba.org.tw/ 六、詳競賽規程。
- 轉送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與苗栗縣政府共同辦理「109年全國中學校際籃球賽」競賽規程,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109年5月4日中籃推字第1090014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9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共9天。 三、比賽地點:苗栗巨蛋體育館、苗商體育館、苗商風雨球館。 四、報名手續請上中華民國學校籃球推展協會或苗栗縣籃球協會FB臉書參閱。